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标准: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的。
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
为规范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回收工作,人民银行发布了《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行业标准。标准采用系统、量化方式,明确规定了不宜流通人民币概念,界定了各类残损人民币特征,将对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标准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使货币发行和现金业务岗位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标准内容,规范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回收和销毁业务流程,使社会公众能够方便地了解不宜流通人民币的管理政策,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本标准适用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及清分、整点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人民币清分、整点业务的社会企事业单位,生产人民币现钞清分设备的机具厂商等单位,应当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标准,挑剔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