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职责

时间:2024-12-19 18:45:09编辑:小早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如下:(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教育生产培训,记录安全教育生产培训情况。(三)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七大职责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七大职责如下:1. 建立以及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2. 组织以及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3.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 督促以及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状况。5. 组织制定,并且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 及时以及如实地向上汇报安全生产事故。7. 组织制定,并且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以及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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