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摇号新政 ?
法律分析:
申请人可于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填报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
法律依据: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家庭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积分排序、轮候等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摇号方式配置,单位和个人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轮候方式配置,家庭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通过积分排序方式配置。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每年5月26日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年6月26日和12月26日配置普通小客车指标。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北京摇号新政策解读
北京市家庭摇号政策:1、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1个配置指标的申请登记。2、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效身份证件且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本市户籍人员。3、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九条中“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规定;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法律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符合下列规定情形的,可以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并在取得指标后作为指标所有人。参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申请登记的,不得同时参与其他家庭或者以个人身份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参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申请登记的,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取得指标后十年内不得再以个人或者家庭申请人身份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