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市级优秀人才;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被授予福州市首席高级技师、福州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的;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属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主要程序一般包括网络申报、分级审核、社会公示、研究认定、发文确认、报备发证。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由各设区市研究制定和公布。待引进人才可先行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进行预认定。获得预认定资格的待引进人才,正式落地我省后(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注册企业后),确认为相应层次高层次人才,按引进人才进行管理,享受有关政策支持。认期自落地我省之日起计算。预认定资格半年内有效。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申请时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人才;符合A类及以上人才、厦门市“双百计划”领军型创业人才A类或成熟期人才、或按原政策取得人才房或享受住房补贴的人才,可不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限制。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4.原则上企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倍以上,事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2.5倍以上。A+类(杰出人才)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诺贝尔奖获得者。2.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奖、邵逸夫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5.美国、日本等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国家级重大引才计划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7.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2020年版)特级人才入选者。8.经市委人才办按程序研究确认,相当于上述层次类别的人才。法律依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 第二条 满足相关认定条件的人才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相应层次福建省高层次人才, 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授权各设区市组织部门及省人社厅开展,以其为认定单位。
福建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福建人才引进政策如下:一、适用对象省直、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和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可向省人社厅申请确认。其它地区和单位引进人才,可按规定自行开展确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另行协商申请)。二、申报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符合我省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相应条件。3.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且来闽前在省外学习或工作连续1年以上。4.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三、申报材料1.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报函。为便于沟通联系,来函时随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引进人才确认申请表(一式三份)。3.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属取得境外学位的,另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复印件。4.引进到省直(中直)事业单位工作的,另提供编制部门同意用编证明(编制部门审核签章)。5.已有工作经历的,另提供最后一个阶段工作的离职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在申请表签章同意)。以上材料均须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四、申报方式1.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条件先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方可申报。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2.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可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但应符合“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要求。集中申报时,请随附人员汇总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等信息。3.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向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联系电话0591-83568375)。人数较多或情况特殊的,可与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开发处协商提交(联系电话0591-87501681)。法律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一)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其引进人才身份确认和到岗工作时间均在2016年9月9日(含当日)之后的,其生活津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发满5年;对省属核拨、核补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由省级财政按引进时所确定的职称,给予正高职称人员每人18万元、副高职称人员或博士每人14万元住房补贴(即引进人才住房补助,下同),分5年发放。引进人才引进工作时间不满5年离开单位的,根据其实际引进工作时间按比例折算发放住房补贴(不满1年的不予发放,满1年以上的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用人单位也按此标准给予引进人才住房补贴。2016年9月9日之前依据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至2016年9月9日引进时间不满5年的,从2016年9月9日起按上述新标准发放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二)对核拨、核补事业单位引进的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人才,以及认定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A、B两类人员,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条件的,可以同等享受上述生活津贴与住房补贴。(三)其他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仍按闽委发〔2000〕10号、闽人发〔2001〕20号文件规定执行。
河南省人才引进政策2023
2023河南省人才引进政策如下:A类(顶尖人才):500万元个人奖励+30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或200平方米免租住房。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200万元个人奖励+1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或150平方米免租住房。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50万元个人奖励+10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D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20万元个人奖励+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郑州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依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指标以积分评价方式择优认定,2年内给予5万至10万元奖励。高层次人才类别与条件:学科领军人才(A类)、学科带头人(B类)、学科方向负责人(C类)。博士毕业生(E类),基本条件: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毕业于国内高校或当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以内的国(境)外高校;符合引进计划的岗位需求。人文社科类博士在SSCI、A&HCI或我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二区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023河南省人才引进政策?
2023河南省人才引进政策如下:A类(顶尖人才):500万元个人奖励+30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或200平方米免租住房。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200万元个人奖励+1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或150平方米免租住房。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50万元个人奖励+10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D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20万元个人奖励+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郑州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依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等指标以积分评价方式择优认定,2年内给予5万至10万元奖励。高层次人才类别与条件:学科领军人才(A类)、学科带头人(B类)、学科方向负责人(C类)。博士毕业生(E类),基本条件: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毕业于国内高校或当年泰晤士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以内的国(境)外高校;符合引进计划的岗位需求。人文社科类博士在SSCI、A&HCI或我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二区发表论文2篇;工科类博士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