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宝安学区划分
2023宝安学区划分如下:中学学区:1、第1学区宝安中学初中部、宝安中学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107国道以东,新圳路以南,前进路以西湖滨路以北宝安所辖区域包括1至6区。2、第2学区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招生范围:海城路以北,西多大道以南,宝安大道以西至海边区域。西乡大道以北,共乐路、金海路以南,兴业路以西至海边。3、第3学区桥头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桥头、塘尾、和平、大洋社区。小学学区:1、第1学区宝城小学。招生范围:107国道以东,创业二路以南,广深高速公路—边检路以西,湖滨路以北宝安所辖区域。2、第2学区西湾小学、碧海小学、海港小学。招生范围:铜鼓路、碧海湾高尔夫俱乐部以南,金湾大道以东,西乡大道以北,宝安大道以西。3、第3学区桥头学校。招生范围桥头、塘尾、新田、稔田、和平、展城社区。2023年宝安区的招生对象: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深圳市户籍儿童、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2023年宝安区将新增那些初中学位
【摘要】2023年宝安区将新增那些初中学位【提问】亲亲,你所咨询的宝安区是广东省深圳市的吗?【回答】是的【提问】2021年12月28日深圳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开工仪式举行。学校的建设将增加3600个优质公办中学学位。并且会在2023年五月前建成。【回答】宝安区预计新增的学校在2022将有12所,具体信息在这张图表里面,请你知悉。【回答】【回答】亲,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我最近刚刚才做百度答主,如果觉得满意,麻烦给个赞,这对我很重要,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加油啊][加油啊][比心][比心][嘻嘻][嘻嘻]【回答】
深圳宝安区一共有多少个区?
截至2019年10月,深圳宝安区没有下辖区,深圳宝安区下辖10个街道,分别是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航城街道、福永街道、福海街道、沙井街道、新桥街道、松岗街道、燕罗街道、石岩街道。具体介绍以下几个街道:1、新安街道新安街道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简称新安街、另称新安镇),位于珠江口东岸,深圳市西南部,是宝安区委、区政府所在地,是宝安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西乡街道西乡街道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南部,东接石岩街道和新安街道,南接新安街道,西至珠江口岸边,北接航城街道。3、福永街道福永街道隶属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地处宝安区西南部,西临珠江口,南与西乡街道接壤,北与沙井街道相连,东北角与公明街道毗邻,中心位置为东径113°49′,北纬22°36′。政府驻地位于街道中心区。4、沙井街道沙井街道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位于深圳市西北部,珠江口东岸,东邻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南靠福永街道,西濒珠江口,并隔茅洲河与东莞市长安镇交界,北与松岗街道相连。5、石岩街道石岩街道(简称石岩街、另称石岩镇)位于深圳市西北部、宝安区中部,介于西丽湖与石岩湖两大旅游胜地之间。全街道总面积64.6平方公里,一级水源保护区面积为9.05平方公里,占全街道总面积的13.7%,二级水源保护区面积28平方公里,占全街道总面积42.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宝安区
深圳宝安区限行吗
限行深圳宝安区限行时间为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如果违反限行规定,前两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限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这些车不限行:(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及中型以上客运车辆。(三)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注: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深圳宝安区限行区域: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道路:宝安大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