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是( )。
【答案】:A,B,C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①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规定。新协议在第一支柱中考虑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并为计量风险提供了几种备选方案;⑦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③第三支柱——市场纪律。委员会强调,市场纪律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潜在作用。故选ABC。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是什么
法律分析: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是最低资本金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场纪律约束。《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于统一银行业的资本及其计量标准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的新规定,形成了资本监管的“三大支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