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税吗
法律主观: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有哪些税收优惠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属于税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其取得的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需要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仅指机构自身的各项税收,不包括个人从医疗机构取得所得应纳的 个人所得税 ,下同);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营业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舰接生、 计划生育 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下同)。 但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下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民营医院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吗
法律分析:民营医院一般不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民营医院,是指非政府公办的,具有私人性质的医院。民营医院大部分是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私立医院属于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医院?
“城镇个体诊所、私立医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正因为如此,绝大多数民营医院都被定位为营利性医院,因而托管、合资、并购成为许多社会资本迂回进入公立医院取得非营利性医院资格的方式。尽管以这种方式进入医疗市场的难度比新建一座医院更大,但不少民间资本却乐此不疲,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取得医保定点资格,而且可以享受非营利性医院免税的政策。而没有相关政策硬性规定,公立医院通过以上方式转化成民营医院后,一定要转为营利性医院。医院投资大,回报周期较长,前期开销大,后期回报稳定,虽然正规的投资者不少,但不排除社会资本投资医院的趋利性,如果社会资本没有很好的退出渠道,将迫使其追求短期效益,选择“一投入就要盈利,一盈利马上又准备退出”的方式。税收政策政府鼓励民资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是为逐步打破垄断状况,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行多种形式办医”的格局。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但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秘书长赵淳指出,国家虽然表示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但相关的配套措施不足。民营医院医疗市场政策的不配套,首先表现在税收政策方面。税收政策的不配套不统一,已经对民营医院的生存发展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