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结论

时间:2024-12-06 22:13:42编辑:小早

鉴定意见和鉴定结论区别

法律分析: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鉴定意见书与鉴定结论书

法律分析:一、性质不同:1、司法鉴定报告书:实践中归属于“鉴定意见”这一证据类别。2、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的证据种类。二、要求不同:1、司法鉴定报告书:以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为文书格式的鉴定意见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记录”,更侧重于鉴定人检测的客观数据,反映的是鉴定人以专业技能获得的客观结论,通常没有涉及到鉴定人的主观意见。2、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司法鉴定意见书为文书格式的鉴定意见,更侧重于鉴定人的专业判断意见,反映的是鉴定人的主观观点。三、特点不同:1、司法鉴定报告书: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进行检验”的前提下,鉴定人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只是定罪量刑的参考,而不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2、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法定的证据种类,“鉴定意见”在经过依法审查、质证后,用于证明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第三条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第五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鉴定结果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打开“百度App”,点击“搜索框”,输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搜索”进入结果页,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主页下滑,找到“司法”版块点击进入。在“机构查询”版块里,找到“司法鉴定机构查询”点击进入。输入机构名称和地区,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司法鉴定机构的信息。进入查询页面,选择地区,点击“查询”即可看到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单。选择一个机构点开,即可看到该机构执业证号、负责人 地址、电话、机构简介等详细信息。司法鉴定结果一般可以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拿到。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第三条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第五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第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鉴定结果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1、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是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情况可以在省级司法行政网上查询。2、鉴定结果应由鉴定机构以书面鉴定文书形式出具并交鉴定委托方,查询鉴定结果请与鉴定委托方联系。3、司法行政部门只负责鉴定机构、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不具体从事鉴定业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公布鉴定结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故有时候鉴定结果不能在省级司法行政网上查询。【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第二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鉴定意见和证人证言有什么不同

一、性质不同1、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项目)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2、证人证言,简称“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二、提供人不同1、鉴定意见:各行业专家提供。2、证人证言:一般应当是证人亲自看到或听到的情况,也可以是别人看到听到而转告他知道的事实。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鉴定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主观:鉴定意见是属于传来 证据 ,因为不是第一手的资料,由鉴定机构制作。 在民事 诉讼 活动中,鉴定意见是单独一个类别的证据。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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