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

时间:2024-12-04 13:03:37编辑:小早

郑州有哪些工商局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二七区大学北路16号
  巩义市工商局
  地址: 巩义新兴西路159号
  登封市工商局
  地址: 登封市少林路20号
  新密市工商局
  地址: 新密市开阳路33号
  新郑市工商局
  地址: 新郑市人民路130号
  荥阳市工商局
  地址: 荥阳市万山路87号
  中牟县工商局
  地址: 中牟县商都大街西段
  金水分局
  地址: 卫生路6号附1号
  二七分局
  地址: 政通路28号
  中原分局
  地址: 计划路与协作路交叉口
  管城分局
  地址: 陇海东路18号
  惠济分局
  地址: 惠济区长虹路18号
  上街分局
  地址: 上街区中心路73号
  郑州矿区分局
  地址: 矿区龙潭路管委隔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 郑州市科学大道63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 经济开发区第三大街
  专业分局
  地址: 二七区大学中路107号
  火车站分局
  地址: 火车站郑州酒店综合楼
  铁路工商分局
  地址: 二七兴华南街17号
  经济监察支队
  地址: 郑东新区祥盛路与民生路交叉口

  银基商贸城分局
  地址: 二七区一马路8号

  建材大世界分局
  地址: 郑汴路与107国道交叉口

  机场分局
  地址: 新郑港区迎宾大道1号
  郑东新区工商局
  地址:金水路东段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投诉电话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摘要】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投诉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很高兴为您解答【回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回答】
郑州市工商局通用的就是12315,河南省通用的也是12315,但你也可以拨打0371-66972992试试看【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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