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刘妍

时间:2024-12-01 02:16:23编辑:小早

造谣女儿遭老师体罚吐血,家长被刑拘,这样的家长会给孩子造成哪些影响?

这样的家长,给孩子造成的,更多是负面的影响。也许,我们无法否认这位母亲对女儿的爱,但这份已经扭曲的爱,只会给孩子带去扭曲的价值观和扭曲的人生,让她未来的路越走越艰难。溺爱一时,残害一生,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一、事件回顾上个月的月底底,微博突然惊现“女儿学校惨遭罚跑10圈导致呕血”、“半夜被涉事老师跟踪,惨遭挨打”等骇人听闻的信息,引起广大网友的密切关注。这一切看起来非常的真实。一时之间,大家激愤难平,纷纷谴责老师的无良,学校的漠然。相关信息在网上出现不久,广州的教育部门很快就做了回应,说会和警察部门一同介入调查,具体信息会及时公布,大家不要以讹传讹。第二日,广州的警察部门,就在微博做了通报,说基本上查明“身患哮喘、体罚吐血、惨遭殴打、重金贿赂”等情节,全部为发帖人故意编造。目前警方已经依法拘留发帖人,并进行立案调查。二、家长承担的后果,以及孩子背负的压力有人说过,爱情,会让人昏了头脑,但母爱会让母亲更加精明,为自己的孩子谋划更好的未来。不过,在这一件事情里面,我们实在看不到这位母亲任何的精明,只看到她昏了头。女儿半年前的一次跑步体罚,她竟然记恨、折腾到现在,在老师已经被处罚的情况之下,依然捏造事实,采取违法行为,继续疯狂报复老师。作为外人,真的很难理解这位母亲这样的行为。在常人的理解范围内,这也太扭曲了吧!现在这位母亲,大概率面临牢狱之灾,如果涉事老师以及涉事学校,有民事方面的诉求,这位母亲大概率还得赔偿一笔钱。这一切,这位母亲也许觉得无所谓,但她不知道她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多大的压力和伤害。想想,这么一搞,这个孩子也挺惨的。本来无忧无虑的童年,就这样让母亲的疯狂操作,给毁了,还要长期背负妈妈因为她而坐牢的负罪感。这样的情绪,对小孩幼小的心灵,是一种折磨,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三、对孩子的爱,需要是理性来引导慈母多败儿,这句话故老相传。从某些角度出发,这样说是对的。过分的宠(溺)爱孩子,有百害而无一利。自古以来,被宠(溺)爱毁掉的孩子真不少。对于这一点,作为家长的,应该有更清醒的认识。对孩子的爱,从来都不是越多越好的,要知道什么过犹不及!现在,孩子少了,一家人全家上下围着孩子转的事情,非常多。做爷爷奶奶的、做爸爸妈妈的,往往把小朋友当小祖宗一样供着,这真不是好事。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害了孩子的一生。对于孩子的爱,我们需要更加多的理性,知道那些该做,那些不该做。

正常的教学管理被家长“碰瓷式”索赔,谁来保障老师的教育权?

周安员老师是安徽省铜陵陈瑶湖中心学校的一个老师,2019年7月3日离家出走后失联,7月7日警方在长江边发现与周老师衣物特征高度相似的遗体。事情的起因还要从6月19日开始说起,当天,周安员老师班上的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打架,周老师上前制止,在制止过程中跟男生发生肢体冲突(据报道是因为男生对周老师动手,周老师把男生按在座位上)。事后,男生家长找到学校,要求老师赔礼道歉,并带孩子到医院做了各项检查,花去医疗费用几百块。周老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教学管理,面对学生之间的冲突,老师当然应该出面制止,制止过程中有肢体接触也是正常,拒绝家长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的要求。由于家长不断到学校纠缠,周老师主动选择报警,6月28日,辖区派出所民警对此事调解,要求周老师支付涉事男生的检查费用930元,周老师表示拒绝。调解陷入僵局,为了尽快了结此事,周老师丈母娘代替周老师支付了学生的检查费用。7月3日,周安员老师离家,不接听任何电话,和家人失联,直到7月7日警方在长江边发现和其身体特征高度相似的遗体。事情并不复杂,但是看后让人觉得心里很堵的慌,学生打架了,老师怎么办?置若罔闻肯定是不行的,违背师德规范不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老师同样难辞其咎。周老师选择上前制止,这样做错了吗?当然没有,这是每一个有责任心的老师面对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应该做的。如何制止?一般的学生只要老师出现,大声喝止,学生一般就能分开,老师剩下的就是辨明是非,对打架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但是周老师面对的这个学生显然不是一般的学生,不得已,老师只能动手,在拉架过程中肢体接触只怕是在所难免(老师把涉事男生按在座位上),老师的这一波操作有问题吗?我认为也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不这样做,试问应该怎样做?打架事件被制止,本来这就是一个在学校再平常不过的教学事件,哪个班级,哪个老师,哪个班级没有这样的问题呢?如果换做我,只怕也只能像周老师这样的处理。事情发生变化是在家长介入之后,家长要求老师赔礼道歉,并把学生带去做了一系列的检查,花去数百元的检查费用。检查结果如何?报道并没有谈及,我想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有问题,也不仅仅是赔偿检查费用那么简单了。如果没有问题,那么家长这种无事生非的做法是不是涉嫌讹诈呢?如果老师这样都应该赔偿,那是不是以后凡是跟老师有过肢体接触的学生家长都要带去做个全面检查,然后由老师来买单?既然没有对学生造成伤害,那么周老师的行为就是正常的教育行为,家长自行检查的费用老师当然不能承担。但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事件最后还是以周老师的丈母娘赔付930元检查费了结,这和周老师赔偿有什么两样呢?这不就是还是告诉大家,周老师的管教行为时不对的,否则为什么要赔偿呢?周老师的离家出走,失联甚至愤然投江,我想这也是他郁闷的地方,不解的地方和纠结的地方,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不知道今后的教学生涯该怎么走,甚至可能觉得无法面对学生,无法面对工作。何止是周老师,我们这些老师又何尝不是如此?究竟什么样的教育方式是被允许的,自己的管教行为会不会被家长“碰瓷”。对于老师的教育惩戒权,我是一直极力支持立法保障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首先要让老师知道,面对违纪的学生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否则老师成为“无限责任公司”,就像现在这样,只要有管教,有惩罚,都被扣上“变相体罚”的帽子,对面临被家长“碰瓷”的风险,那老师还怎么开展教学工作呢?

“造谣女儿遭班主任体罚吐血”事件,最新进展如何?

最新进展就是造谣者已经被绳之以法,法院方对造谣者判处一年多的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与此同时也对帮助其在微博造谣生事的点赞转发服务售卖者给予6个月有期徒刑的处罚。在这个案例中,法院方对于造谣者本来是有更加严重的惩罚的,似乎也只有严重的惩罚才能够平息被造谣者的怒气,以及警示更多的想要造谣的人。但是考虑到造谣者有自首的情况,而且其他方面表现的也比较好,所以因功抵罪,只给予一年多的有期徒刑的判处。下面我就简单的谈谈这起事件的具体经过,造谣者先是认为女儿的班主任对女儿实行了体罚,然而却没有根本性的证据。这时造谣者,就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网站里多次辱骂女儿的班主任。随后又在微博上造谣班主任惩罚女儿,并且向家长索要保护费。觉得造谣没有得到社会的多大关注,便自费购买了700多元的点赞,转发,进一步扩大造谣的受众面,让谣言得到更多人的浏览。这其中就包括越来越多加入批评班主任队伍的吃瓜群众,尤其是造谣者在谣言中所说:班主任将自己的女儿体罚吐血,更是将班主任推上风口浪尖。从表面上看,这确实是一起家长利用微博曝光班主任罪行,勇敢的维护女儿的权益的正义行为。然而经过网络相关调查之后,我们才发现,这些对于班主任的指认,全部都是强加在班主任头上的谣言。有关造谣者也已经被立刻抓捕归案,造谣者对于自己的罪行直供不讳,法院方考虑到有关因素,给予造谣者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决。那么在这个事件当中,我们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点,在微博上售卖点赞与转发服务的商家,最终也被法院判刑6个月。商家的行为将造谣的声势进一步扩大,助长了造谣者的威风事例,也为社会的稳定秩序以及网络发言氛围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在接受采访时,商家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消费者要转发事件的具体内容,但是想到出现了这种局面,自己还是愿意接受6个月的惩罚的。那么这起案件就告诉我们,造谣是要付出代价的,帮助别人传播谣言的人也同样如此。商家在售卖点赞转发服务时,也应该擦亮自己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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