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
已经取消。我国关于晚婚假的相关政策,已经于2016年1月1日取消。且目前我国适用普通婚假的相关规定,相关的生育政策也发生了变化,即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晚婚晚育不是强制性的。目前,一些地区和单位依据本地区或本单位的自行规定,在本地区或本单位强制实行晚婚晚育,对凡未达到晚婚晚育年龄申请登记结婚的一律不予开具结婚登记时所需要的单位证明,甚至有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必须指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混淆了法定婚龄与晚婚年龄的性质,侵犯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结婚权利,这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破坏。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晚婚晚育假取消了吗
法律分析:晚婚晚育假有的地方取消了,像河南省就直接规定21天的婚假。有的地方还没取消,像广东省晚婚的可以增加婚假十日,晚育的可以增加十五天产假。所以要看你在哪个地区。法律依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 干部、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及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