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时间:2024-11-21 22:00:09编辑:小早

6月1日起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将在哪些省市实施?

结婚是我们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结婚不仅需要举办婚礼,更重要的是领取结婚证,只有这样才是国家认可的合法婚姻。然而领取结婚证是需要到领取人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领取的,这对许多人来说既耗费时间也浪费精力,然而在6月1日起,“跨省通办”试点婚姻登记将会开启了。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这样的试点行为可以说是顺应时势了,因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互联网更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了,也必须承认互联网确实给我们带来很多的便利。毕竟现在已经有许多公共服务都可以在网上异地办理了,这对许多人来说都是非常方便和快捷的,而对于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的方法更是为许多人提供了便利,毕竟现在很多人都是背井离乡的外出打工了,回一趟家长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了。要知道,根据现行规定,当事人双方想要离婚婚姻结婚必须要到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所以这样的确十分的不方便。如今“跨省通办”试点即将开启,相信这也是一项重大的决策,为以后的想要结婚的小情侣们也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你觉得这项“试点”怎么样呢?有没有感觉这样的确是方便了许多,以后结婚也不必太过于大费周章了,感觉很是不错的样子。

婚姻登记将实施跨省通办,哪些省份先行试点?

婚姻登记对所有情侣和夫妻来说都十分重要,只是在以往生活当中,婚姻登记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进行,这给不少情侣或夫妻带来了一些困扰。日前,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通报了关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情况。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以上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具体情况,而跨省通办试点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始,至2023年5月31日止,期限为两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主要改变点在于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人口所在地相关机构办理,增加了双方可以在常居住地婚姻机关登记办理的选项。在相关试点区域内登记结婚或登记离婚,都可以不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完全可以在双方生活的地区办理。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婚姻登记已实现全国联网。在试点区域,需要登记结婚或登记离婚的人员可进行网上预约,当事人只需要按要求提前预约办理即可,而在办理过程当中,当事人需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时代发展的需求,能够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在现实生活当中,情侣因工作忙碌没有时间回老家登记结婚,或是夫妻在感情破裂后没有时间登记离婚的状况,都是普遍存在的。对于这部分人群而言,结婚和离婚都是生活需求,可是因政策因素要求和生活现状影响,双方的生活难以继续进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恰恰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式,或许双方没有时间回老家,可是在双方经常居住地也同样可以办理相关业务。这无疑是一种政策进步,也是一种有利于人们生活更加便利的政策改变。这种改变是时代发展的需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和谐,对情侣或夫妻来讲都是一件好事。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过程为两年,或许在两年之后会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在全国推广。这其实是网络化时代带给生活的便利,同时也是服务型社会进一步完善的表现,更是时代对年轻人充满善意的转变。人们未来的生活势必能更加便捷,年轻人或许能更愿意走进婚姻。

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

法律分析:若一方户籍在深圳或者在深圳已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深圳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离婚手续吗?

必须双方有一人是: 一、深圳离婚条件  需要双方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深圳离婚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照片。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第2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4、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2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5、台湾居民除应当出具第2款第⑵项、⑶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6、离婚登记程序: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

结婚可以异地领证吗?

结婚是否可以异地领证要看结婚双方的常住 户口所在地 是不是在同一省份,如果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省份的,结婚双方可以选择在目前一方常住省份的户口地领结婚证,也可以选择另一方常住户口地所在的省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结婚能异地领证吗?

结婚是否可以异地领证要看结婚双方的常住 户口所在地 是不是在同一省份,如果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其他省份的,结婚双方可以选择在目前一方常住省份的户口地领结婚证,也可以选择另一方常住户口地所在的省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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