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之队的团队失误
不过,“姚之队”也有失误的的时候。此前,“姚之队”曾委托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新产品战略管理实验室为姚明品牌的商业开发进行广泛的调查和评估。调查结束后,教授们交出了一沓厚厚的研究报告,名为《姚明市场开发策略》。报告对姚明一系列商业市场开发起到了一定指导与理论参考作用,但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姚之队”仍然需要随机应变。虽然“姚之队”一直宣称,他们采用着一种被称为“决策模型”的计算机软件来有效计算各个品牌与姚明的匹配度,从而为姚明品牌提供最为匹配的决策依据,然而每一个真正实践过的人都知道,所谓“决策模型”只是一通借以粉饰“精确”的鬼话。个人品牌的商业化,是一个很难定量分析的命题,其中影响“匹配度”的因素太多,很难确定哪些因素是主要维度与关键变量。而恰恰因为这种“不确定”,使得有关姚明品牌“匹配度”“决策模型”的真实性与可信度值得怀疑。其实就连“姚之队”队长章明基也不得不承认,迄今姚明代言的一系列商业品牌里,无论是苹果电脑、VISA信用卡、搜狐网、中国联通、百事饮料、MIG手机短讯、SORRENT手机游戏,还是锐步球鞋,即使据称有强大的数据调研支持、决策模型与计算机软件评估,也存在着40%的失误率。40%是章明基个人的评价,具体是到底是不是40%,或者是不是失误率比40%还要多,没有人详细去考证,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40%绝对是一个保底数字,实际失误率只会多不会少。这绝不是信口雌黄。比如说,章明基一直认为,姚明代言SORRENT手机游戏是正确的。他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姚明一直喜欢高科技产品和电子游戏。姚明还可以通过这个公司加强与手机制造商、移动通讯运营商以及各类电子游戏软件与硬件开发商的联系”。如果仅仅因为“姚明个人喜欢”单一的指标就进行评判,那未免也太过武断了。姚明代言SORRENT手机游戏存在着严重的商业开发方向失误。运动用品、饮料、信用卡、通讯电子产品等行业姚明都可以代言,但代言电子游戏对姚明品牌来说分明是一种冒险。电子游戏是一个饱含争议的行业,不管是传统的街机、网络游戏还是新潮的手机游戏,都未得到社会的实质性认可。其中隐含的道德危机足以伤害任何一个积极正面 言角色,更 何况“姚之队”所塑造的姚明是一个“年轻有为、蓬勃向上、勤奋好学、有责任心的青年形象”呢?两者在品牌联想上有着严重的冲突。据章明基所言,SORRENT手机游戏代言是“姚之队”委托制定《姚明市场开发策略》之后的第一份商业合同。出现如此失误只会是两种可能。一种是“姚之队”只是将研究报告与相关软件作为粉饰自己决策“科学与精确”的幌子,以搪塞外界有关“操纵小巨人”的议论,“姚之队”真正决策的时候,主要还是凭借着个人的经验与主观判断;还有一种就是“姚之队”所作决策的确是出自“决策模型”,可是,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该“决策模型”存在着严格的结构疏漏。
姚之队的团队贡献
2002年6月,在姚之队的努力下,姚明成功登陆NBA,并与休斯敦火箭队签下了为期4年、总额1780万美元的合同,是NBA历史上金额最高的新秀状元合同。2002年底,姚之队委托芝加哥商学院新产品战略管理实验室,通过精密的市场调查和评估,制定了经营“姚明”品牌的长期营销策略,并写成了一份长达150页的计划书。这份被定为最高商业机密的计划书从此成为姚之队的妙计锦囊。2002-2005年,面对姚明和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市场,海内外数以千计的企业发现了巨大的商机,纷纷邀请姚明出任他们品牌的形象代言人。经过姚之队的严格挑选,最后,VISA信用卡、苹果电脑、百事可乐、锐步、麦当劳、中国联通等著名品牌被选中,它们为姚明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据统计,姚明在2004年约有1.5亿人民币进账,在《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上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