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亚美

时间:2024-11-13 00:34:07编辑:小早

胡亚美的学术风格

尊师重教是胡亚美一贯倡导的行为准则,她不但这样说,也这样做,可以称之为尊师重教的模范。诸福棠老院长是她的老师,她在诸老生前一直以学生的身份出现,老院长在位期间,作为内科主任的胡亚美最认真执行院内一切决定,重大决定都向老院长请示。为了总结诸老多年的临床经验,让后生继承发扬光大,解放以后她先后三次协助导师编辑出版了《实用儿科学》。为了永远记念诸院长——中国儿科学奠基人的功绩,在胡亚美的倡导下,于1989年,正值诸老90岁寿辰之际,在儿童医院院内树立了诸老的半身铜像。当铜像一制作完成,胡亚美就亲自陪诸老去看。当诸老逝世时,她又帮助家属举行隆重且有意义的葬礼,将诸老骨灰洒在他铜像后的海棠树下,以示永久的纪念。每年清明节和诸老的寿辰,在铜像前总会看到鲜花花篮,飘带上第一署名必是胡亚美。她常常告诫年轻医生要记住古人的话: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很多人对白血病都有这样的误解:只有骨髓移植才能治愈,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就只能“等死”。其实,联合化疗是最经济、最便捷、最有效的治疗方法,特别是对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缓解率可达95%以上。中国工程院院士胡亚美教授在第十届中国临床肿瘤学大会上表示,给白血病患儿进行骨髓移植,是不得已的做法,其实只有少数高危或病情复发的患者才考虑采用此方法。

胡亚美的研究领域

胡亚美是中国小儿内科领域唯一的工程院院士。二十年来,她带领的研究小组,将被认为是“不治之症”的小儿白血病的治愈率提高到了74.4%,令世界为之瞩目。在北京儿童医院里,胡亚美已经工作了48年,治愈了700多个孩子;极具慈母心肠的她,还让200多个曾经患病的儿童上了大学或是走上工作岗位。1976年,胡亚美开始致力于小儿白血病的研究,二十多年来,在她的带领下,这种被人们误认为“不治之症”的小儿白血病治愈率已经达到了74.4%,仅次于德国和美国。这个数字很难让人相信,她的研究是在白血病成为儿童恶性肿瘤的头号杀手,而又没有任何治疗方案和抗癌药物的情况下开始的。在这所中国最大的儿童医院里,胡亚美已经工作了48年。这位中国小儿内科领域惟一的工程院院士,如今已经80岁了,每个星期她还坚持去一次病房,看看患白血病的孩子。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小儿白血病是一种可怕的疾病。患上白血病就等于宣判了死刑,医生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去。在医学界对小儿白血病还很陌生的时候,刚从“牛棚”中解放出来的胡亚美开始了攻克白血病的研究。20世纪50年代,胡亚美牵头研究,提出了中国儿童血液细胞指标的正常值,并制订了小儿营养性贫血的防治措施;60年代,胡亚美在邓金鎏教授指导下开展对婴儿腹泻病的研究,使营养不良患儿的病死率由20%下降至1%;70年代起,胡亚美带领临床科研人员,是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五年无病存活率达74.4%,属国际领先水平。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在胡亚美的带领下,截至2000年底,北京儿童医院存活8年以上的311人。其中,已参加工作和上大学的140人。已结婚的有22人,17人生育有20名健康的小宝宝。

我国关于安乐死立法的第一次尝试是在哪一年

法律主观:在我国,救死扶伤是公民的道义责任,是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对生命垂危、痛不欲生的患者,应尽量给予医务上的治疗和精神上的安慰,以减轻其痛苦。人为地提前结束患者生命的行为,还难以得到一般国民的认同;即使被害人同意,这种杀人行为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侵害。在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既不能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也不宜以刑法第13条的但书为根据宣告无罪。当然,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安乐死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没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本来的安乐死、真正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犯罪;(二)是具有缩短生命危险的安乐死(间接安乐死)。这种行为虽然具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危险,但事实上没有缩短患者生命,也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三)是作为缩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结束其生命的方法。现在,世界上只有个别国家对积极的安乐死实行了非犯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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