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

时间:2024-11-07 17:34:25编辑:小早

福利费可以计提吗?

问题一:福利费需要计提么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范围。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管理费用

问题二:日常发生的应付职工福利费需要先计提吗? 日常发生的应付职工福利费,可以先开支,不一定要先计提。

但是,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福利费是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的。

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用,而是开支的时候直接做账。年终按企业实际使用情况计算,如果没有超过工资总额的14%,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抵扣。超过14%的部分,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度抵扣。

问题三:新会计准则里关于福利费计提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职工薪酬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二)职工福利费;
第四条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第五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本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解释: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应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09号――职工薪酬第五条的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属于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范围。
所以职工福利费应在实际使用时计入职工薪酬,不能以计提方式确认为负债。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结论: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不能计提。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的14%扣除,超额部分不得扣除。
以前(实际现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都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福利费
如果按楼主提问的情况,6个人工资分别为2500,2000,1600,1200,800,600,
则将6个人工资的合计数乘以14%,得出应计提数再作账务处理。

问题四:职工福利费必须计提吗 日常发生的应付职工福利费,可以先开支,不一定要先计提。

但是,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福利费是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的。

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用,而是开支的时候直接做账。年终按企业实际使用情况计算,如果没有超过工资总额的14%,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抵扣。超过14%的部分,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度抵扣。

问题五:发放职工福利需要先计提吗? 现在职工福利费不在计提了。实际发生时 直接计入费用等科目。
所得税税前只允许扣除14%

问题六:职工福利费应该每个月都要计提吗? 可以这样处理的。
目前的所得税税法规定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入账,且不得超过工资总额14%的比例。

问题七:年终奖需要计提福利费吗?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支付的年终奖(或者加薪,下同),属于奖金性质,计入工资总额。而职工福利费是根据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
因此,发放的年终奖应当计入工资总额并一并计提职工福利费。
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于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如果超过计税福利费扣除限额的,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应当调增应税所得。

问题八:计提职工福利费是什么意思?是把工人工资的一部分拿出来吗? 新会计制度已不在计提福利费,只要支出的福利费不超过已发工资的14%就可税前列支

问题九:工资和福利费不计提可以直接做成费用吗 不可以的。工资、福利费两项,工资还是要计提的,2007年1月1日以后,只是福利费不再计提,可以据实列支,但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二级科目“职工福利”核算,月末再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列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现金等)
按受益对象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
制造费用-职工福利
生产成本-职工福利
在建工程-职工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核算福利费是否超过工资总额的14%,超过部分,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问题十:分配工资,计提福利费的会计分录 1、工资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工资
(2)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社保
贷:现金
2、福利费
(1)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如果不提取,发放福利费支出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如果提取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支出时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计提职工福利费怎么算

一、正面回答计提职工福利费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4%来进行计提的,即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职工福利费其实就是企业根据规定提取用来支付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职工福利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医药费、困难补助、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以及集体福利补贴等。二、分析计提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三、计提职工福利费的账务处理是什么?1、计提职工福利费时,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2、向职工支付上述有关福利补助时,生活困难补助、防暑降温费等,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福利费包括哪些费用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福利费包括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如下:一、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1、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3、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4、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5、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6、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二、福利费的使用标准以解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为主,在生活困难解决以后如果还有结余,可以对集体福利进行适当补助。福利费的本质是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集体福利设施的经费。它不要混同于奖金,前者侧重于困难补助和集体性福利支出,后者侧重工作性奖励。另外同一事项不得既享受单位福利,又重复享受工会福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国务院人事局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各机关的人事工作部门掌管使用;地方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人事局(处)在本省、区、市辖区内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县级以上各级的人事工作部门统一掌管使用。工作人员福利费年终结余,一律不再上缴,但不能挪作别用。第三条 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一)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二)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三)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四)解决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五)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支出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列支范围大体上分为四类,包含了职工伤病补助、节假日慰问福利,各种活动的开支等等。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行政单位福利费开支范围内的具体情况有如下这些:1、行政单位里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举办食堂、医务室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在行政单位福利费之内。2、行政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以及对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对行政单位里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以及对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集体福利的补贴,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都是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内的。4、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但是行政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请客送礼、变相发放奖金、津贴,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拓展资料: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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