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才中心

时间:2024-11-04 23:05:44编辑:小早

外地人事档案怎么转到北京

外地人事档案怎么转到北京   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作“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外地人事档案怎么转到北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外地人事档案怎么转到北京   北京早已不再接收非本地户籍的外地档案。   如: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个人委托存档办理方式:   存档条件:   具有北京市东城区城镇户口,档案存放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有人事权)或有存档权的中介服务机构(企业辞职、辞退、开除、除名的属失业人员,人才不能接收档案)。   档案调入程序:   1、持本人户口本(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到中心开具商调函,领取《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   2、本人按照商调函规定的相关要求,持《北京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据实填写《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中的“婚育情况”栏并加盖人事章;   3、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人事档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   4、存档管理费20元/人/月。 ;


档案怎样放入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

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档案步骤:个人存档办理流程第一步: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第二步: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第三步: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扩展资料 一、档案挂靠的程序(一)申请。1、单位集体挂靠与我们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并提交拟委托代理的人员名册;2、个人档案挂靠,填写《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二)审核。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发出调档函,调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三)签约。经双方协商,签订《人事、行政关系管理手册》,单位集体挂靠还要签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书》。(四)履约。受托机构在以下几方面为委托单位(人)服务:1、主动提供人事政策、法规文件等服务;2、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收集、整理、鉴别、材料归档等;3、出具员工因公或因私所需要的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4、主动通知并组织员工进行职称认定和报考、申报评审工作;5、受理委托代理人员的工龄审核、档案工资调升、身份确认、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等;6、受理委托代理单位的党团组织管理;7、受理员工办理证照事宜;8、办员工招工手续有关事宜;9、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二、档案挂靠的对象(一)穗人法[1998]16号文第四条规定:“被辞退、辞职、解聘、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1、毕业后暂未落实单位或自谋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含“五大”毕业生)、毕业研究生;2、户口、粮油、人事关系在外地、借调在本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因私出国、自费留学需要人事代理的人员;4、未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非国有企业和境外、外地驻穗代表机构录(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5、其他需要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因聘请单位及主管部门不能接收其人事行政关系的,可挂靠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二)除此之外,辞职人员可办理复职后挂靠,待业人员也可办理档案挂靠。1、第一种情况,你要“下海”,要离开原来的国营单位,到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作,或自已出来单干。但是,又想保留原有身份、组织关系和工龄等,以便将来回到正式单位去。2、第二种情况,为了用人单位的需要。一是为了聘用人员统一、方便的管理;二是因为单位暂未有编制,又确需某人,而采取人事关系挂靠,人在聘用单位工作的办法;三是为了试用所需人员的需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因为此种方式不占编,人员的进出容易处理。3、第三种是特殊情况,如:暂未有单位,而临时将关系挂靠起来;办理辞职手续的需要;办理聘、录干的需要,等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档案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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