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磷集团

时间:2024-11-01 02:04:59编辑:小早

贵州磷化集团是国企吗

贵州磷化集团是国企。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磷化集团”)成立于2019年6月,是贵州省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主要业务包括磷矿采选、磷复肥、精细磷化工、硫煤化工、氟碘化工、建设建材、科技研发、贸易物流等。贵州磷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6月26日正式揭牌,是一家上市公司,由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开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重组而成,现有资产超过930亿元,员工总数超过2.1万,是集磷矿采选、磷复肥、精细磷化工、硫煤化工、氟碘化工、建设建材、科技研发。贵州磷化集团操作工休息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贵州磷化集团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根据查询贵州磷化集团的相关管理规定显示,贵州磷化集团有年假,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贵州开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

开磷集团的简介

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5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以《三阳开泰》为题,报道贵州开阳、云南昆阳、湖北襄阳三大磷矿基地的资源禀赋及建设。“三阳开泰”由此名扬天下。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集矿业、磷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氟化工、硅化工、贸易物流、建设建材、物业服务等多元产业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年产600万吨磷矿石、350万吨高浓度磷肥、60万吨合成氨、30万吨甲醇、15万吨硝酸铵、30万吨硝酸、30万吨硝基复合肥、15万吨烧碱、15万吨聚氯乙烯、2万吨黄磷、5万吨高纯磷酸、5万吨二氧化碳、6万吨季戊四醇、2万吨无水氟化氢、1万吨白炭黑、10亿块磷石膏砖及系列配套新型建材产品、1亿条塑料编织袋生产能力。是我国最大的磷矿石地下开采企业和磷肥行业“三强”企业之一。2011年,开磷销售收入突破130亿元,利税21亿元,资产总额233.7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0亿元。自2000年以来,主要经营指标年均增长33%。先后被国家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工作试点单位”和“建设百亿元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单位”,是我国“十一五”化肥工业发展指南规划中特大型磷肥基地建设单位。先后获得“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首批国家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两化融合石化行业示范单位”,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开磷发展循环经济成为“贵州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事件”。开磷集团拥有得天独厚的磷资源优势。开磷矿区属于国家规划矿区,探明储量达10亿吨,具有磷矿资源储量大、品位高、有害杂质少、重金属元素镉检测不出的特点,五氧化二磷平均含量为33.67%,全国五氧化二磷含量超过33%的优质磷矿78%集中在开阳磷矿区,是国内唯一不经选矿就可用于直接生产高浓度磷复肥的优质原料。按照开磷矿区已探明储量和现有磷矿石生产能力,开磷矿区资源还可开采上百年,为开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源保证。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开磷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千亿企业的“新三步”发展战略。在未来的10~15年间,开磷将依托已经形成的多元产业平台,进一步向磷、煤精细化工产业延伸,向氟化工、硅化工、氯碱化工产业拓展;进一步推进磷、煤、氟、硅、氯碱化工的耦合共生;进一步实施国际化战略,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加快“走出去”步伐,主动吸纳和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借力资本运作实现跨越发展,使开磷销售收入增长到300亿元、500亿元和1000亿元。站在新的起点,开磷人正迈步建设千亿开磷的新征程。

开磷集团为什么不发工资

不管什么原因,都是违法的。 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上一篇:山雨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