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中心咨询热线
社保咨询电话您可以拨打社保热线12333,可查询以下信息
一、劳动法律法规规章;
二、就业、失业登记及招聘用工手续及管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
四、劳动报酬包括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五、休息审核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工保护包括未成年工及“三期”女工;
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
七、劳动争议及劳动监察【摘要】
南京社保中心咨询热线【提问】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南京社保中心咨询热线是12333语音自助服务为24小时人工客服,是早上9点到下午6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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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失业登记及招聘用工手续及管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
四、劳动报酬包括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五、休息审核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工保护包括未成年工及“三期”女工;
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
七、劳动争议及劳动监察【回答】
南京社保中心服务电话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综合部电话:86590912;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其他公示信息:办公地址:水西门大街61号;稽核部,电话:86590964;基金征缴部,电话:86590931、86590932;企业养老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86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73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996、86590875;医疗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799;工伤保险管理部,电话:申报科:84713453、审核科:84713457;失业保险管理部,电话:8659082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