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7年,是就打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为新阶段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前进道路上点亮了指路明灯。2020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均把三项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改革目标,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具体部署。三项制度改革关键是破解国企干部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增不能减三个难题。三项制度改革从内容上来看,一共涉及人事、用工及分配制度改革三项内容。从内容上看:一、人事制度改革1.建立符合国企发展要求的管控模式与组织架构。2.由“行政级别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3.规范企业管理干部竞聘上岗的人才选拔。4.实施量化的企业经营也即考核与民主评议。5.完善国有企业干部的人气奖励与处罚制度。二、用工制度改革1.规范劳动合同制度,转换人员身份。2.优化劳动岗位的定岗和定编工作。3.推行优胜劣汰的职工竞争上岗制度。4.加强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劳资关系管理。5.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鼓励职工流动。三、分配制度改革1.实行形式多样的分配制度,鼓励股权激励。2.改革国企工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灵活性。3.完善企业内部薪酬模式,岗位与能力相结合。4.强化国企员工工资的市场可比性与调节性。5.调整职工工资的结构,合理变动收入比重。6.完善对技术与营销人员的分配办法。从涉及模块划分来看,主要包括管控模式设计、组织架构梳理、权责划分、流程优化、定岗定编任职资格、人才选拔与培训、劳动关系管理、干部与职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编制、薪酬体系设计、员工福利设计、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是指什么
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国务院针对国企的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以及人事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改革的内容是 “员工能进能出” 伴随国企转型,国企中的人员也经历着转型,分配制度改革,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挑战,干部能上能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利弊
【核心摘要】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此次国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特点和亮点?如何使国企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记者采访国资系统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回应社会各界对改革关切。
关切一:此次国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特点和亮点?
国资委主任张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指导意见经多次研究修改后,先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国务院的名义公布实施。
“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导意见全面系统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举措。既体现一以贯之的传承性,又体现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既体现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又体现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有四方面突出亮点:一是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保护好、使用好、发展好国有资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是强调国有企业要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出一系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改革措施,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激发企业活力;
三是强调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多措并举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建立阳光国企,强化决策问责和监督问责,从制度上遏制国有企业腐败问题;
四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关切二:如何使国企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
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张毅指出,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市场”一词在指导意见中出现35次,是贯穿全文的一条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将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释放巨大政策红利。
一系列相关重要措施在指导意见中体现: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楚序平说,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活力,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切三: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了大方向,规划了主路径。
指导意见强调,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要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做到“三个归位”,即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说,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目标,就是要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
一个可操作的做法是,“通过加大国有企业重组力度,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李锦说。
关切四: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腐败?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张毅说,国有企业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
“过往,国有资产监督领域存在监督资源分散、多头重复监督等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也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刘俊海指出。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明确:“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毅表示,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关切五:如何通过改革激发企业活力?
在各方看来,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中心。
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增强活力的重大举措,主要包括: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通过界定功能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企业的活力。
同时,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对于指导意见提到的“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 招聘 、 竞争上岗 等制度”“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李锦印象深刻,他说,只有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才能真正激发广大职工活力。
除此之外,李锦认为,文件中透射的推进资本专业化运作,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都将有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各类资本的活力。
关切六:如何看待国企改革与社会公众关系?
指导意见开宗明义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的全民性得到实现,国有企业就能真正发挥出主力军、骨干、排头兵的作用。张春晓说,“国有企业全民性的再一次强调,就是要让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为全民服务、为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此番指导意见体现改革成果人民共同分享的思路,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证和改革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国有资产监督和国有企业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国企,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
此外,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等,则是强调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国发〔2015〕54号)及《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渤海新区国有企业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为突破口,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为核心,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着力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好渤海新区的港口建设、产业发展,服务好黄骅新城建设、园区功能提升,服务好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为新时代全面建设沿海强区、壮美港城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改革有力、有度、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把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有机结合,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灵活高效的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国有企业在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在服务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功能支撑能力稳步发挥,切实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竞争有力、实力雄厚的地方骨干企业。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作能力,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明显进展,国有经济控制力不断增强,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经营管理体制灵活高效。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股东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统一,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更加完善。 二、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关系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慎重谋划稳步推进,制定改革方案要充分吸收国有企业管理层、各行业监管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外部专家学者的意见,统筹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理清改革推进思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组织实施、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和风险应对办法,切实做好改革总体设计、系统规划。要坚持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改革工作的总体领导,国企改革的方案需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合理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分类。结合实际,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其中商业类细化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并对国有企业功能分类实行动态调整。 (三)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通过财务投资、增资扩股、产权转让、出资入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1.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股权比例不设限制,并着力推进资产证券化。对这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创新发展能力。 2.主要承担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其他资本参股,支持企业内部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分类管理、分类推进。要加强落实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服务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地方优势产业的考核。 (四)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重点考核国有企业落实渤海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服务发展和建设情况,考核中要逐步引入社会评价。 三、拓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途径 (一)明确国有企业发展方向。要进一步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围绕服务黄骅新城建设、港口建设、园区建设,服务好招商引资,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发展等中心工作,继续优化基本指标、分类指标、综合性指标的设定,强化国有企业基础支撑、战略引导与公共服务功能。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参股入股、股权收购等方式参与管理方式优、资源掌控优、市场前景优企业的发展,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加大国有企业转型力度,借助渤海新区发展大势,做大做强港口、旅游、工程、物流等支柱产业,在服务园区功能提升和项目建设中壮大提档升级。 (二)加大国有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梳理土地、建设项目、股权、实物资产编制资产名录,通过评估注资、股权整合、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和沉淀资产,促进优质资源向主营业务、优质主体集聚,打造主业突出、产权清晰、现金流稳定的核心子企业。以优质子企业为载体,筑巢引凤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休眠空壳企业清理力度,支持企业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清产核算等市场化方式,发挥好中介机构的鉴证作用,加快国有资本从低效无效、无发展前景的企业退出。 (三)打造国有资本运作平台。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将除三集团及其代管企业之外的其他国有企业的股权评估划转成立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实现股权、资产、人员的统一监管,放大资产的聚合管理效应,提升国有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健全完善运营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各管理、治理层级关系,提升股权运作水平,规范股权管理关系,形成分工明确、主业突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有实力的实体型企业,实现与三集团抱团取暖,打造与三集团并列的大型综合性国有企业。 (四)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充分考虑国有资本布局要求、企业所处行业领域、市场化程度等因素,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把上市和挂牌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渠道,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设时间表,要坚持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条件成熟一家推进一家。三集团对所属国有企业优质资产、优势业务板块进行全面梳理,制订上市公司培育计划,通过并购重组、配套募资等形式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实现再融资,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 (五)引入多形式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民营、集体、外资等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出资入股、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增资扩股,有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做优,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注重采取增量改革的方式,积极引进具有产业、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优势的非国有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支持非国有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梳理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事权管理关系,完善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发挥好董事会决策和监事会监督作用,规范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营层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等职权。加强外部董事、监事队伍建设,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的评价办法,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专职外部董事试点。 (二)厘清国资管理边界。依法依规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保障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将国资部门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行政部门和单位。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所出资企业的章程管理,体现出资人意志和国有资产监管要求。 (三)推进企业内部用人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企业各类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以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人均成本费用等指标合理确定企业的用工规模,坚持出资人管控总规模、董事会制定用工计划、经营层具体实施、监事会全程监督的运行模式,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切实做到员工能进能出、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激发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归属感。 (四)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坚持企业自主决策,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目标完成管理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按照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原则,逐步推进企业职工薪酬总额管理,落实好经营层的管理责任和董事会的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五)健全企业领导人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逐步建立完善市场化聘用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式和制度,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市场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建立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董事决策制约、委派会计、财务审计、监事监督、信息披露等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制度。 (六)加强国资监督管理。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坚持挺纪于前,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狠抓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外部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力量,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提高监督效能。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检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对企业管理中不良行为的有效震慑。建立健全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一)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要在深化改革中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并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改进管理方式,增强管理效果。 (二)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 建党 、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企业,党委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设立1名专职副书记抓企业党建工作。 (三)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好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入细致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