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教育

时间:2024-10-25 15:23:51编辑:小早

东阳市教育局电话24小时热线

东阳市教育局投诉电话:86655333,86655168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目标办下达的各项目标督办及总结汇报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科教兴国工作。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国教育系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负责全国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会管理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教育局,与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各行各业语言文字工作。

东阳市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东阳市教育局招生办电话:86655159。拓展:东阳市教育局是中国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的教育行政机构,负责该市的教育管理和教育事务。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规划和管理教育资源、监督和评估教育质量、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等。东阳市教育局下设多个部门和机构,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处、教育科研处、教育质量监测处、教育信息化处、教育督导处、教育经费管理中心等。这些部门和机构各司其职,协同工作,共同推进东阳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局注重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教育局还注重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和交流,积极推进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东阳市教育局致力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国际化,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智慧教育建设。教育局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学生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教育局还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浙江金华东阳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15年新生招收方案

根据东阳市招生委员会(东招委字〔2015〕5号)《东阳市201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15年新生招收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招收原则
1.学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城区公办学校不招收择校生,也不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2.招收对象:小学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初中为2015年小学毕业生。
3.根据《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的要求,严格控制班额,优先确保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新生入学,在学校班额有空余情况下,兼顾父母持有城区有效房屋所有权证等非城区户籍学龄儿童的就读要求。
4.城区范围内公办小学、初中,不得组织跨学区招生。
二、招生区域(东阳江以南城区)
吴宁一校:人民路以西,吴宁东路以北,南街—西经泽巷—华康路以东,中山路以东大于306号及中山路以东的兴平西路牌号,东庄村,西庄村的农业户籍。
吴宁二校:东阳二建围墙—原竹编厂以东,博大新天地广场及以东,环城北路以南,中山路以东到306号止及中山路以东的汉宁西路牌号,通江花园。桃岩路—新塘路—百家巷以西,吴宁西路以北,南街—西经泽巷—华康路以西,白殿村。
实验小学:东岘路以西,吴宁东路、西路以南,百家巷—新塘路—桃岩路以东。
吴宁四校:人民路以东,振兴路以北,东站路、岘峰路以东。(除成家里小学招生范围)
吴宁五校:东岘路以东,吴宁东路以南,人民路以西,振兴路以南,东站路、岘峰路以西。
第二实验小学:东阳二建围墙—原竹编厂及以西,博大新天地广场以西,环城北路以北,中山路以西,八华路以东。(除白云片小学招生范围)
吴宁一中:人民路以西,环城北路以南,解放路—南街—双岘路以东。
吴宁二中:人民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北,通江路以东;罗屏及原荣跃小学部分范围。人民路以西、通江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北区域设为吴宁一中、吴宁二中初一新生自主选择就读区域。
吴宁三中:双岘路—南街—解放路—通江路以西。(除白云初中招生范围)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新生招收程序
1.分类方法
A类:一年级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城区户籍取得时间截止报名当天,下同)且父母有房产的(指持有学区内有效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下同),由房产所属区域小学直接安排入学。
B类:一年级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属区域小学直接安排入学。
C类:父母拥有学区内的住房房产证并实际居住。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类报名人数时,由房产所属区域小学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D类:父母拥有学区内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取得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下同)并实际居住。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类报名人数时,由房产所属区域小学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F类:父母双方均在城区有稳定工作,并在城区长期租房实际居住,用人单位为父母双方缴纳养老保险均三年及以上。当可录取人数少于F类报名人数时,按父母双方(在城区单位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之和的长短依次录取。
G类: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办厂,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并在城区长期租房实际居住。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G类报名人数时,以经商办厂年限的长短依次录取。
2.组织报名
所有报名对象均限报一所学校,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在前一批次录取的不得再到下一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A、B、C、D类——2015年6月16日;
F、G类——2015年6月17日(如A、B、C、D类报名已满的学校将不再报名)。
报名地点:招生区域所属小学(如新生父母有房产的须到父母房产所在区域学校报名),F类到父母双方中缴纳养老保险年限长的一方所属区域小学报名,G类到父母经商所在地所属区域小学报名。
报名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有效房屋所有权证、接种卡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F类还需提供父母租房协议、单位为其父母双方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职工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和复印件。G类还需提供父母租房协议、营业执照(须经工商部门2012——2014年度年检)原件和复印件、东阳市工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独资企业基本情况》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原件和复印件。
3.进行核查:报名后,由学校负责逐一查核到户。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4.有序录取:信息核查后,由学校按A→B→C→D→F→G类的顺序录取,取满即止。录取后,新生信息由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统一组织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5.公布录取结果:7月中旬在各小学校门口公布录取名单。
(二)公办初中新生招收程序
1.分类方法
A类:初一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城区户籍取得时间截止报名当天,下同)且父母有房产的(指持有学区内有效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下同),由房产所属区域初中直接安排入学。
B类:初一新生在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属区域初中直接安排入学。
C类:父母拥有学区内的住房房产证并实际居住。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类报名人数时,由房产所属区域初中以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D类:父母拥有学区内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已交付使用但未取得房产证,取得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下同)并实际居住。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类报名人数时,由房产所属区域初中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E类: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办厂或在城区有稳定工作,并在学区内长期租房实际居住,且子女已连续四年及以上在学区内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当可录取人数少于E类报名人数时,以小学就读年份长的优先。
F类:父母双方在城区有稳定工作,并在城区长期租房实际居住,用人单位为父母双方缴纳养老保险均三年及以上。当可录取人数少于F类报名人数时,按父母双方(在城区单位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之和的长短依次录取。
G类: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办厂,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并在城区长期租房实际居住。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G类报名人数时,以经商办厂年限的长短依次录取。
2.组织报名
所有报名对象均限报一所学校,到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取消录取资格。符合A、B、C、D类报名条件的新生到E、F、G类报名的,也将取消录取资格。已在前一批次录取的不得再到下一批次报名。
①A、B、C、D类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
报名地点:城区小学毕业生在现就读小学报名;
报名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有效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吴宁一中、吴宁二中自主选择就读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在报名时请填写《初中就读意向表》。
②东阳市外国语小学毕业生和在非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需符合A、B、C、D某类报名条件)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至7月4日;
报名地点: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
报名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有效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书面学籍档案电子表。
③E、F、G类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3日至7月4日;
报名地点:E类到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所属区域初中报名,F类到父母双方中缴纳养老保险年限长的一方所属区域初中报名,G类到父母经商所在地所属区域初中报名。
报名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书面学籍档案电子表。E类还需提供父母租房协议、父母一方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城区小学连续就读四年以上证明材料(由就读小学统一提供,家长不必另行开具证明)。F类还需提供父母租房协议、单位为其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职工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和复印件。G类还需提供父母租房协议、营业执照(须经工商部门2012——2014年度年度年检)原件和复印件、东阳市工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独资企业基本情况》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情况》原件和复印件。
3.进行核查:报名后,由学校负责逐一查核到户。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4.有序录取:信息核查后,由学校按A→B→C→D→E→F→G类的顺序录取,取满即止。录取后,新生信息由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统一组织录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5.公布录取结果:7月中旬在各初中校门口公布录取名单。
(三)补充说明
1.市政府引进高级人才(凭《东阳市人才绿卡》)以及符合政策的现役军人、转业军人、华侨、烈士等对象的直系子女(起始年级新生)的入学申请,经市招生委员会同意,由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统筹调配入学。
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城区户籍学龄儿童可向城郊学校申请就读。
3.本方案及招生的有关进程将公布在东阳市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网站上,敬请关注。
4.本方案解释权归东阳市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咨询电话: 86090103,86090100,86090106。

东阳市城区学校管理办公室(一)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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