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奴的介绍
白奴是“作为白领的奴隶”、“白领工奴”、“白领奴隶”的简称,虽然身份上、名义上是白领,但经济生活却苦不堪言。以前的白奴是指16-19世纪到新大陆“美国”的欧洲白色人种的奴隶。但现代都市中出现的一群“另类”白奴,他们工作稳定、收入不菲,而且,必须定时向几个固定的“债主”还一笔不少的贷款。人们将这群“白领”视为现代经济社会的另类“奴隶”。于是,既是白领又是“奴隶”的他们被冠以一个全新的名字——“白奴”。
白奴的来源
白人契约奴的来源有四个:一是无力偿还债务的人。负债无力偿还的人,只好和债主签约,称甘愿做工抵偿,若干年内任凭遣唤。二是想到北美洲而缺乏路费的。许多贫苦移民,为了筹集旅费,往往为了一张横渡大西洋的船票,卖身为奴,成为所谓的“自愿契约人”。三是受殖民政府拐骗的移民。殖民者编造了美洲如何如何富庶的神话,诱使大量的英格兰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法兰西人、德意志人、荷兰人、犹太人和瑞典人移居美洲,其中以英格兰人为数最多。他们中缺乏自卫能力的人,如体弱的乞丐和儿童,常常被逼迫或诱骗成为奴隶。四是英国的罪犯,这是白人契约奴最大的来源。 1615年,英国枢密院决定授权将罪犯押送到北美殖民地。英国国王宣布,犯下重罪的罪犯有两条路可选,一是被处死,二是到北美去当奴隶。唐·乔丹和迈克尔·沃尔什估计,截至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有5万多名“罪犯”被押送到美国殖民地成为白人奴隶,约占当时北美殖民地人口的1%。有些人确实是罪犯,但更多的则只是有一点小过错的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