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五金建材、灯具、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卫浴设备、装潢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包装材料、工艺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仪器仪表、塑料制品、电线电缆、家具的销售;电气设备、制冷设备安装(除专营专控);水电安装;电脑的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加工、产销:五金机电、淋浴房、铝合金门窗及配件、起重机械及配件(佛山市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除外);维修:起重机械及配件;销售:五金建材、电子元件、仪表;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机电配件、维修机电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水暖器材、汽车配件、机械设备、通用零部件、建筑五金、钢材、木材、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农副产品、煤炭、纸制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木厂产品五金副食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机电、电子元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线电缆、通信器材、消防器材、化工产品、金属制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纺织品的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模板示例1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风管、压力管、栏杆、门窗、水电、隔墙吊顶、净化车间、夹芯板、彩钢棚、旧车间改造及安装工程;压缩机、冷冻设备、发电机、通用机械销售、维修。模板示例2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五金工具、橡塑制品、液压气动设备、建筑材料、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通讯设备、水暖器材、保温材料、不锈钢制品、钢材,电器设备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3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及配件、电线电缆、机床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动工具、手动工具、仪器仪表、服装鞋帽、日用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机床设备及配件、五金件、塑料件、模具的制造、加工。模板示例4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电机辅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5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钢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品(不含文物)、日用品;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模板示例6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装潢材料、电器机械、服装、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汽配,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维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7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制冷设备、仪器仪表、电气设备(除特种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线电缆、管道配件、家用电器,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除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安装及维修(除特种设备),制冷设备安装及维修,自动化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室内外装潢及设计,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管道安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8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模板示例9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产品批发;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立体(高架)仓库存储系统及搬运设备制造;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机械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环保设备批发;机电设备安装服务;仓储货物堆放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制造;通用机械设备销售;其他农、林、牧、渔业机械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0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床设备及配件、测量仪器、工具、量具、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研发、生产、销售:模具、自动化设备、夹具、治具、五金产品;销售:塑胶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1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五金建材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模板示例12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矿产品、金属材料、电子元件及配件、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不在实体店经营)、金属制品、电气机械、办公用品、公共安全设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汽车配件、体育用品;器械健身;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3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服务:机电产品、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维护(涉及资质凭证经营);批发、零售:电梯及配件,水泵,机电产品(除专控),机电设备(除小轿车);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模板示例14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水泵的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模板示例15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研发、销售:计量设备、仪器仪表、检测设备、仓储设备、办公设备;销售:家具、文化用品、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非危险化工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6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加工:汽车滤清器,汽车用仪表(有效期至2016年6月2日)服务:机电设备技术开发、咨询、成果转让;批发、零售:汽车配件,汽车检测仪器,五金工具,仪器仪表。模板示例17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体育用品、日用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8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金属结构件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电气设备零售;仪器仪表批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五金产品批发;包装材料的销售;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零售;金属制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工程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9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电设备及其配件、机电产品及其配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及其配件、五金、金属材料、金属铸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20建材机电公司经营范围:五金机电、暖通设备、制冷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销售;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机械安装安全质量检测(凭资质开展经营活动)。***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机械租赁服务。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载机的维修*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机械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机械、基础螺栓的生产、批发零售;建筑机械及材料租赁;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上述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机械销售、维修、施工。(不含起重机械,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普通机械设备的制造及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2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五金机械、塑料制品、电器配件、模具、数控车床的制造、加工。模板示例3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机械配件、内燃机曲轴及配件、五金件、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模板示例4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气动液压元件、机械配件、电子产品、五金制品的设计、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气动液压元件、机械配件、电子产品、五金制品的生产.模板示例5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金属五金配件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6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模板示例7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滤油机,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液压、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电力电子元器件,清洗机械,机械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塑料制品、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8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屠宰设备及配件研发、设计、安装、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刀具、模具、五金工具生产销售;钢材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9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机械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0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塑料机械、模具、塑料原料及制品、五金件、日用杂品、小家电、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及配件、塑料制品、五金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模板示例11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机电设备维修、租赁、技术咨询服务;机械加工。模板示例12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轮胎、叉车配件;销售、租赁、维修:叉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3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阀门,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流体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成套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铸件,水泵销售,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4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钻探机械及其它工程机械及配件、五金的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5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普通机械及配件(不含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电梯等)、精密齿轮、齿轮箱的制造、加工、销售;风电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工程施工机械及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纺织机械、电器机械的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6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包装机械,食品机械。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模板示例17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五金件、机械设备、砂带、麻轮、布轮制造、加工模板示例18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包装材料、五金交电、不锈钢制品、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服装服饰、建筑装潢材料、家具、环保设备、金属制品、钢结构件、通风设备的销售,水电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9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食品机械设备;加工、销售:中低压阀门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模板示例20建筑机械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玻璃制品、机械配件。[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未取得许可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材料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材料行业(包括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工业,以下简称“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适应建材工业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和建材企业、事业单位。第三条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下简称“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司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第四条 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与行业特点,制定并实施各类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以促进建材行业及企业、事业单位的技术进步,保证和促使建材产品质量提高,保护用户或消费者的利益,在经济、科技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建立最佳秩序和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第五条 国家建材局负责领导全国建材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其具体任务由国家建材局生产管理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第六条 国家建材局在标准化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在建材行业实施的具体办法。
(二)制定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和协调全国建材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组织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审批、发布建材行业标准。
(四)指导各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受理建材地方标准和国家建材局所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五)组织建材行业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编制标准化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管理建材行业国际标准化工作。
(八)受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管理有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进行业务领导。
(九)负责组织引进设备和技术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及重要新产品鉴定的标准化审查。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材工业主管部门管理其行政区域内建材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实施的具体办法。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受委托承担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的草拟任务;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
(四)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建材行业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受委托负责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验收。
(六)组织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七)负责所属企业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第八条 市、县建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行政区域内的建材企业贯彻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所属企业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每年年底向所在省级建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企业标准备案汇总结果。第九条 国家建材局标准化研究所根据国家建材局的委托,承担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方面的下列任务:
(一)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审查建材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负责审查管理和研制部分建材标准样品。
(四)负责建材行业归口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有关的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材标准化的综合研究工作,开展行业基础标准、通用标准的研究与草拟工作。
(六)组织建材行业标准化学术交流与情报、经验交流,发行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档案。
(七)负责建材标准的水平分析与确认。
(八)指导制定企业标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参与新产品企业标准审查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验收。
(九)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掌握建材行业实施标准情况,普及标准化知识,培训标准化工作人员。第十条 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按有关规定行使职责。第十一条 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归口单位由所在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领导,归口单位的任务是:
(一)协助国家建材局标准化研究所进行建材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处理审查标准过程中的技术争议。
(二)承担和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与研究工作。
(三)负责和组织本专业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的分析、研究、验证及采用工作。
(四)开展本专业基础标准、基础理论、检测技术与方法及有关课题的研究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标准化体系表规划与计划,以及标准的复审工作。
(六)负责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对口的技术委员会的技术工作。
(七)宣传贯彻本专业的标准,了解和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本专业标准的解释工作。
机电部关于机械工业产品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技术管理,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促进产品开发,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机械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机械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机械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进行标准化审查。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改进必须充分考虑标准化要求,在产品的设计、试制、鉴定(定型)和投产各阶段,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标准化审查。第二章 产品设计标准化审查第三条 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在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改进中,均应认真贯彻各类技术标准。对于首次设计的产品,应考虑产品的发展方向、标准化的总体要求和系列型谱要求。第四条 在新产品设计过程中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样机试制、小批试制等阶段规定应完成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均应进行标准化审查。其主要任务是:
(一)在初步设计编制新产品技术任务书时,设计人员应会同标准化人员提出标准化综合要求,其内容包括:
1.应贯彻的产品标准和其他现行技术标准;
2.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要求;
3.对材料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要求;
4.与国内外水平的对比,对新产品的标准化要求;
5.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经济效果。
(二)标准化人员应参加初步设计评审和技术设计评审;
(三)工作图设计阶段,对工作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
(四)审查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草案,投产前提出正式标准上报备案;
(五)样机试制阶段或小批试制阶段,对工艺、工装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并写出标准化审查报告。第五条 标准化审查的基本依据,是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对强制性标准,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贯彻执行的推荐性标准,企业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对其他推荐性标准企业应积极采用。第六条 新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标准化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所设计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规定;
(二)优先采用定型的设计方案和结构方案,并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借用件,以提高设计的继承性和产品的标准化程度;
(三)合理选用优先系数、零件的结构要素等基础标准和原材料标准;
(四)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达到正确、完整、统一。第三章 产品鉴定标准化审查第七条 为评定新产品在标准化方面是否具备正式投产条件的技术依据,新产品鉴定前必须提出“新产品标准化审查报告”作为产品鉴定时必备的技术文件。第八条 新产品样机鉴定标准化审查报告主要内容;按照ZB/TJ01035.5中4.18.1规定:
(一)产品种类、主要用途和生产批量;
(二)产品图样、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统一性;
(三)产品标准化系数;
(四)标准化经济效果;
(五)产品基本参数及性能指标符合产品标准情况;
(六)贯彻各类标准情况及未贯彻的原因;
(七)对新产品标准化情况的综合评价;
(八)标准化审查的结论性意见。第九条 新产品小批试制鉴定标准化审查报告主要内容,按照ZB/TJ01035.5中4.18.2规定:
(一)工艺标准化情况;
(二)样机鉴定时标准化方面提出建议的执行情况;
(三)工艺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统一性;
(四)工艺装备标准化系数;
(五)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六)标准化审查的结论性意见。第十条 样机鉴定和小批鉴定合一时,按第八条和第九条对鉴定的项目进行标准化审查。批量生产的新产品正式投产前,需制定企业产品标准者,该企业产品标准应经过主管部门备案。第四章 产品标准化审查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 产品设计标准化审查和产品鉴定标准化审查的组织管理:
(一)一般产品标准化审查,由企业(事业)标准化机构负责;
(二)联合设计、开发的新产品标准化审查,由主导单位负责或组织有关单位进行;
(三)对重要的新产品标准化审查,由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负责或委托有关标准化技术机构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