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事件是怎么处理的?
江西宜黄事件中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1、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事件发生后,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2、江西省委、省政府派出调查组,于15日前往宜黄县展开调查,疑为自焚。2010年9月18日1时左右,伤势严重的叶忠诚因抢救无效死亡。3、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已被免职,县长苏建国也被提请免去县长一职,此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已经被免职。
宜黄事件是怎么处理的
中新网南昌10月10日电(张见悦 何柳斌)受江西抚州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影响,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被免职,10日下午,江西省委宣传部向中新网记者确认上述消息。
江西省委宣传部提供的消息表示,经中共江西省委研究,决定:李智富任中共抚州市委委员、常委,中共宜黄县委委员、常委、书记。经中共抚州市委研究决定,报中共江西省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免去邱建国中共宜黄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与此同时,经中共抚州市委研究,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毛宗保同志任中共宜黄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任宜黄县政府县长;免去苏建国同志中共宜黄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宜黄县政府县长职务,县政府县长的职务任免,需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