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怎么办理
一、公证书办理方式如下:(1)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亲友持公证书到外交部领事司或省、自治区、市外事办公室直接办理认证;(2)申请人直接委托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将公证书邮寄至代办处办理认证;(3)交付认证手续费和代办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二、公证书办理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办理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法律上的联系;2、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书怎么办理
公证书怎么办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要求;2、申请办理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法律上的联系;(2)电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告知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及有管辖权的公证处办理;3、对申请公证的当事人的资格、申请公证的民事关系、民事行为和其他事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定、核实;4、公证机关对的当事人提出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之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由公证员签署并出具公证文书。【法律法规】《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条 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条件的公证事项,由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连同被证明的文书、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核实情况的材料、公证审查意见,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但按规定不需要审批的公证事项除外。公证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被指定负责审批的公证员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第四十一条 审批公证事项及拟出具的公证书,应当审核以下内容:(一)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其文书是否真实、合法;(二)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三)办证程序是否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四)拟出具的公证书的内容、表述和格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批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应当在审批前提交公证机构集体讨论。讨论的情况和形成的意见,应当记录归档。
公证书全国通用吗
法律分析:通用。遗产公证书全国通用,效力全国都一样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内容正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证内容错误或者违反法律进行公证,公证无效,公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