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精彩片段

时间:2024-09-29 21:45:34编辑:小早

书香伴我行的征文

书是我们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学习的最佳途径,下面就是我分享的书香伴我行的征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书香伴我行的征文篇一 小时候,我最大的乐趣便是看书,书就仿佛是我的知己,伴随着我成长。 在七彩斑斓的童年中,读书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常常使我忘记时间,忘记一切,陶醉在那浩瀚的书海。 记得在一个周末,我独自来到图书馆看书。我从书架上取下来一本《水浒传》就在凳子上有滋有味地看起来。不一会,《水浒传》中那些性格鲜明,英勇侠义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书,专注的看着,十分认真。我仿佛进入了书的世界,仿佛亲眼目睹了这308位绿林好汉的英雄事迹。我的心中更是心潮腾涌,当看到“武松打虎”时,我为武松为民除害的侠气喝彩;当看到鲁智深杀死生铁佛时,我为鲁智深豪放勇猛的气概而敬佩;当看到林冲爆发出心中的怨气,怒杀陆谦三人时,我又为林冲光明磊落,坚决勇敢的赤胆侠义而大快人心……当下午妈妈来找我时,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可是我还是多么想接着看呀!尽管已日落西边,尽管我肚子很饿,但我对书的如饥似渴却仍未改变。 书不仅给了我精神上的充实,更使我受益匪浅。 以前,作文就仿佛是我最难跨过的障碍,每每写作文,我都怨声怨气,写出的文章不但没生趣,而且古板,老套,千篇一律,总写不出一点好文章。可自从我爱上读书后,不仅词汇量增加了,反而在写作文上也有了飞一般的突破。现在的我,不但不讨厌作文,反而喜欢上了作文,作文就是我吐露心声,记录生活的好工具。作文也不像以前一样写不出来,每次写作文,我都是信手拈来,才思泉涌,对于我来说,作文太容易了。 书就像一位老师,教育我做人的道理;书就像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书就像一座知识的宝库,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在书的陪伴下,我永远不会忧! 书香伴我行的征文篇二 捧一缕书香,肆意飞扬;揣一份美好,与书同行;拥万千感慨,度青春时光。 ————题记 没有语言,没有动作,没有生命,但你却是我的挚友,我的导师。14年的漫漫岁月,你如影随行,陪我走过无数的美好与挫折,带给我无数的真情与美好。 从记事起,我便记得你是母亲的标志。寒冷的冬天,我躲在被子里,抱着母亲,听母亲哼读着浪漫温馨的童话故事,久久不能入睡;清新的早晨,听公鸡破晓的声音,母亲总是拿着你,一字一句地教我诵读《百家姓》、《三字经》。直到现在,我还是会记起那一句句耳熟能详的句子“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岁月的流逝,将你一次次的打磨,你躺在记忆的流年里。微微泛黄的扉页,浓浓的书香,充满着暖暖的温情。 上小学时,你便成了我人生的航向标。我从《安徒生的童话故事》中走来,我向古今中外的名着走去。“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潇湘馆内,红销帐内,唯有你独立而遗世,寄人篱下,苦不堪言,却未被尘世的流言所玷污。一首《葬花辞》,一位潇湘妃子,诉不尽多少离别情愁。“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机关算计,却算上了卿卿性命,你,人人惧畏的凤辣子,半世劳累,一生要强,不料落得凄凄惨惨戚戚,叹人世,终难定,空悲喜。多少繁花似锦,多少儿女情长,千红一窟,万艳同杯,只为谱一曲《红楼梦》。 你是那天煞星,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怀满腔豪情,景阳岗赤手打大虫,为兄报仇,手刃潘金莲,斗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好一个行者武松,义海豪情!你是那豹子头林冲,棒打洪教头,风雪山神庙,只想安分守己,却不料世态炎凉,几经迫害,逼上梁山。你并非是懦弱,只是太过于正直朴实。一百单八将,水泊梁山好汉,轰轰烈烈,气势磅礴,用血肉铸成一本《水浒传》。 久久不能离开,久久不能忘怀,和你一起畅游,一起对饮,一起看人生百态,乃是我人生一大幸事。你时时牵动着我的情感,你是那柔情的林妹妹,告诉我对爱情的忠贞,是泼辣敢恨的凤哥儿,告诉我要善待他人,是豪情万丈的行者武松,告诉我义海云天,是正直的豹子头,告诉我忠实不渝。 我仍旧清晰地记得那次痛彻心扉的落榜(小学升初中考二外),对于好胜的我,这个打击实在太大,我从学校一路狂奔着,头也不回的跑进了书房,泪如泉涌,痛哭流涕。房间空无一人,你静静的躺在书桌上,扉页掠过一丝岁月的沧桑,月光透过密密的树叶钻了进来。将柔和的月光投向了你,你神秘而美丽。只有你,也只有你,静静地躺在书桌上,仿佛早已明白的痛楚。在等着我的到来,你是那“八十五天捕鱼却毫无收获的圣地亚哥老人”,你用你的经历告诉我“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虽败犹荣,人生不止一次考试,尽管你失败了,但你仍有艰辛努力的过程,仅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你并不是个失败者。我突然明白了,这点失败算什么?我怎可被打倒?我停止了哭泣,向着朝阳,继续前进。 随着年龄的增大,你,慢慢变成了我最好的挚友。我热爱上了古诗词,热爱易安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悲凉;震撼李白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豪情壮志,迷恋东坡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憧憬,向往李商隐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你告诉我,每首诗里都贮藏着一个灵魂,有思想,有生命,你的魅力竟是如此之大,使我一直沉醉于神奇的'诗歌世界中,不能自拔,感受你带给我的丝丝感动。 如今的我,更加把你视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你早已在我灵魂深处扎根,长成参天大树,现在的我喜欢时时刻刻把你带在我的身边,课余时,睡觉前,晨醒时,我总喜欢读读你,听听你的心声:一书一世界,一书一大地,一本书,便是无数个人生,告诉你无数个真理 没有你,我便不是完整的,你早已渗透进了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14年的生活,不论是失败还是成功,不论是辛酸还是幸福,只要有你在我的身边,我便能毅然决然地走下去,因为有你的陪伴和守候。 合上你,轻轻的与你入梦,鼻尖萦绕着淡淡的一缕书香。 书香伴我行的征文篇三 卷帘书伴桃红影,心往醉花阴。韶光正多情,谁书山景?楼前斜燕题。 氤氲秋意又凝窗,披衣品文章。问书香谁伴,芙蓉理妆,丹桂漫留香。 ——醉花阴书伴春秋 遇书 玉兰花开了,氤氲的香气从她那洁如琼瑶的衣襟上散开,令人闻之忘俗,好一树的玉雕粉砌!在这个多雨的季节,当春燕斜飞,于天际描摹春之图时,我幸运地遇到了你,我的知己。一次邂逅,留下了终生剪不断的缘。书架上磊了满满的书,我取下那一本破旧的线装故事书。我抚摸着这本开启我无知心灵,让我认识这文明世界的神圣钥匙,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春风洋溢,玉兰飘香的恬静夜晚。天空中洒满了亮亮的小星,像点点启蒙的火花。妈妈用最柔最柔的话语,就像一缕一缕的玉兰花香,把一个朋友介绍给我。我第一次与你相遇,我的朋友,我感觉好温暖,似乎能听见你又节律的呼吸。我仿佛看见了我的心灵的窗户外,有一颗启明星冉冉升起。我成了班上的故事大王,而你成了我的骄傲。哦,我的朋友,这个春天与你相遇,在这个美好的大自然中,我的心中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与你长相伴。 访书 这是菊花盛开的日子,天高云淡。我听着哥哥姐姐们吟的古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看着阶下的菊花,它们一朵朵,一簇簇,黄的,白的,织成了一片,饱满的花瓣在凉爽的秋风中沐浴。我的心中开始有了更加了解你的渴望。(范文网 )我也想和哥哥姐姐们一样吟成句句好诗。访书,我来到了北仑图书馆。一进门,我看见了一大柜一大柜的图书,好多小伙伴在窗前聚精会神地看书。我的心里又是惊又是喜,也充满了新鲜。我好奇地张望,一本本书不停地向我眨眼,向我招手。我打量着它们,不一会儿,就迫不及待地拿下书来,跑到窗前翻阅起来。微风吹来一阵阵菊花香,我惊喜地抬头,窗外盆栽的黄菊,正绽放着它们可爱的笑脸,陪伴我访问我的朋友。花香糅入书香里,书的味道,甜蜜蜜的。在访书路上,我领略了刀光剑影的三国,又来到了幻化无穷的《西游记》,看到了孙悟空斩妖除魔,连连叫好。《儒林外史》令我捧腹。《绿野仙踪》,《精灵鼠小弟》,《茶花女》,又把我的思绪带到了国外。访书,就像陶潜访菊一样,在那盈袖暗香中,慢慢引领我成长。 悟书 春去春又回,园里我最喜欢的樱花又开了。在春风的吹拂中,翩翩落下。我坐在树下的长凳上,望着一片片的,像雪一样,旋转着,如同在春的交响乐中,踮着脚尖跳着空中芭蕾。你这人间四月天的精灵,你的舞姿点亮了四面的清风,正如那书一样,在不经意间,接我美的感悟。坐在树下,我沉思着。我会想起小学六年的书法情缘,我最爱写得一幅字就是楷书“文章千古事,得失心自知”,从文章谈到了得失。书,我可以认识它,是缘分,而认识了它,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有怎样写文,有人生哲理。而坐在春日的花树下,我合上书思考。也许书能使一个懵懂的人从中认识这个世界,慢慢从里面得到知识,读书的成长,就是人心灵的成长。或许它还可以医愚。在与书香相伴的过程中,我仿佛明白了读书可以让人学会如何反思。当一天结束,与书为伴的你可以躺在床上,回味自己的一天值不值,是不是有些空虚,是不是做了不该做的傻事。但没有书的人,也许会不一样吧。我昂首望着树上的樱花。书啊,你就想那片片落地的樱花,在潜移默化中,渐渐充实我的心灵。 醉书 当我渐渐领悟到书的奥秘时,我也渐渐迷上了读书,越来越感觉到我这个知己的魅力。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又来到了图书馆,醉在书香那香软的怀抱里。我爱“绿林好汉”,《水浒》的一百单八将唱着一首侠义之歌,向那污浊不清的世界发出了发自内心的怒吼。替天行道,让我拍手叫好。鲁智深,武松,吴用,燕青……一颗颗忠肝义胆感染着我,让我倍加珍惜起眼前的朋友起来。我也爱那“脂粉英雄”,一本悲金悼玉的《红楼梦》,引发了我多少惆怅与伤感的情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林黛玉,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带着满腹的幽怨,向香冢哭诉凄凉。“一任东南西北各分离”,蕉下客,蘅芜君,枕霞旧友,王熙凤……一个个女英豪,是那么栩栩如生,那么深入我的心灵,可最终却难逃离散的命运,终被埋在那个时代的废墟下,岂不令人嗟叹!还有远远来自法国的《巴黎圣母院》,也让我更深刻地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美。图书馆的窗外吹来一阵花香,哦,那是金秋的桂花。小小的花朵竟然有如此浓郁的香味,就像一本本小小的书,却可以给我更多的美好的情怀。我沉醉在花香中,更迷在了书香中。我与书的感情,就像这桂花的香味,源源而来,郁郁芬芳。 书伴春秋,就这样,书香伴我走过了岁岁年年。我迷恋着书,如同醉花阴一样。我还愿醉爱书香,地久天长!

书香伴我行作文1000字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书香伴我行作文10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高尔基

  儿时煮书

  只忆,约七八岁,略显无知。

  翌日,家中玩耍,见吾父端坐桌前,鼻梁架副眼镜,双眼咪成一条缝,细如线,聚集会神,眼睛透过厚厚的镜片,目不转睛地盯着捧起的书本。吾深感好奇,走问:“爸,你在干什么?”但见父亲一抬眼,只一瞟,头也不抬回曰:“看书。”吾复追问:“那您为什么要读书?”可不知,此言一出,打开吾父的话匣子,滔滔不绝:“读书是为了懂得更丰富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让我们变得更加有内涵,有修养,读书的阶段可以分为看书,熟书,煮书”他认真地讲着,我却只记住了“煮书”二字。心中窃喜:时至今日才明白,原来书是可以煮的。

  下午趁父不在家,吾偷摸进书房,随便抽出一本书,到厨房烧开热水,二话没说,置书于锅中。以杓搅汁,书在吾注视下,开始变烂,变稀,吾视其杰作,笑之。此刻,家门骤开,吾觉心头一紧,父亲已归。见吾呆立厨房,上前询问,见一锅书汤,惊厥不已。扯我至客厅,揪余一耳,上提,高声询问缘由。吾自知理亏,几欲开口,却又不敢。终于,决心已定,将此事一五一十告知于父,父听后乐而说:“甚矣,汝之不惠。此“煮书”非彼“煮书”。我的意思是“煮书”是要把书读透读烂,而非此意也。”吾似懂非懂,但微颔首。

  至此,吾似与书结下不解之缘。

  少时读书

  及渐长,懂得了如何读书。古人云: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可我我只能做到后两点,常常是一本书读完了,过几天,就忘记了它的内容。

  少时读的书,大都比较浅显易懂。比如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笑猫日记》记得那时,我特别喜欢读校园故事,也许是书里写的校园故事和我在校园中的生活十分贴近,对于书中的内容深有感触,秦文君的《男生贾里》、《女生贾梅》是我最爱看的。我整天一有时间就看,和书里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虽说那时的我,并没有特别地痴迷,但是对书执着已可见一二。

  现在想来,这些文字对我来说已经是一种淡淡的回忆。每当重新捧起这些书,看着已卷起角的封面,翻着书的内容,我会感叹时间的流逝,会想起那一个个早已泛黄的校园故事。

  如今“吃”书

  现在,我已经14岁,每日不论作业完成至几时,总会捧书来读,作文常常会评为范文。日愈长,我对书的痴迷程度越深。《基督山伯爵》中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使我时不时拍案叫绝;《数学史》中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数字,时常令我抓耳挠腮、冥思苦想;《中国近代史》中侵略者的暴行令我愤恨不已,双拳紧握;《论语》中那一个个耐人寻味的道理,时常令我反省自身,抚今追昔那群蚁排衙的'文字,那流传千古的名著,那生动曲折的故事,时常令我沉醉其中。我常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下一步该何去何从,命运将是怎样。

  经常是走在路上看、睡觉前看,有时候吃着饭也在看,妈妈说:“你咋不把书吃了!"唉,书要是能吃,我真的想把它们变成我的一日三餐都吃下去。

  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成为了我行走江湖的必备武器,成为我驰骋考场的杀手锏。

  书香袅袅,充盈心灵;袅袅书香,伴我远行。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5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5篇(一)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书籍是一颗颗耀眼的星星,各具所长,只有你找到属于你的那颗星星,你就会受益匪浅。”   这些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受。里面的剧情更让我感动。讲的是一条猎狗洛戛,在追母豺狼――达维娅。它们都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共进退,最终达维娅怀孕,生下白眉儿……可是与一条猎狗产生关系,是非常耻辱的事。当洛戛给达维娅送肉骨头吃,达维娅假装亲近它,将长长的豺嘴伸进了洛戛柔软的颈窝,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他的眼珠子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死了。达维娅虽然说是豺,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豺狼,它未免有些心疼,就将它给埋了,带着自己的儿子远方到豺狼群……   其中有一段时间,达维娅的奶水不够,就想出了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伤心欲绝了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一样饱满,正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先是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放在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仍然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没过多久,达维娅死了,最后一刻黑蝴蝶将达维娅咬翻,它的头颅咕噜咕噜滚到别的地方,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张口就想咬白眉儿,可是却没有咬下去,将它赶走了,白眉儿开始了流浪……   看到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却有了许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   每位父母都不容易,有时要从父母的角度体谅他们,就像达维娅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5篇(二)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史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   《混血豺王》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婪,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   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   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习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   我想,在看完《混血豺王》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5篇(三)   前几天的时候,我想我朋友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混血财王》,是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非常好看,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了。我大概是上个星期四借的书了,但现在才看完。因为我大多没有时间看这本书,所以看完的很慢。   当时我一拿到书的时候,就开始看起来。   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媚儿的公材,被埃蒂斯红财群抛弃的财,后来被一个村的猎人给捡走了。然后,那条财就变成了猎狗,一直帮助那位猎人捕捉动物。那个白媚儿也很受到那个猎人的关爱。有一天,白媚儿逮住了一匹财,本来白媚儿想是出猎狗本性,把这条财给要死的,可到了后来,他想起了这条财是他曾经的救命财,然后,白媚儿想方设法的来就这条财,然后顺利慢过了他的主人阿蛮星,后来,因为阿蛮星家养的来黑狗知道白媚儿是条财,有用个种办法来让阿蛮星来只到白媚儿是一条财。后来,白媚儿用财的方法来保护阿蛮星,第一次,阿蛮星并没有对白媚儿怎么样。可是,后来,那条老黑狗,牺牲自己来让阿蛮星知道白媚儿是一条财,然后,白媚儿就被赶了出去。后来,白媚儿成了财王,来带领财群,后来因为人类对财群的大屠杀,白媚儿又要救幼财,所以,被自己同类发现自己当过狗,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当过财当过狗的动物,最后,被两者抛弃了的可怜儿。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5篇(四)   我觉得白眉儿太可怜,因为他被老黑狗认为是一只豺狼,其实白眉儿不只是只豺狼,而且还是只豺王。白眉儿为了得到主人的信任和大家的信任,还有把老黑狗的疑问解除,白眉儿就把他族人当猎物追杀,还有把他的族人咬破喉咙。我觉得白眉儿是一只知错就改的好豺狼,因为红豺群被猎人杀的所剩无几,本来一只只活的红豺,现在已经成了一座座墓。后来白眉儿就向猎人和猎狗发起挑战,他的尾巴被光头猎人砍断了,屁股尖被削去了一大块肉,滴着血。我觉得白眉儿的主人很善良,虽然白眉儿的主人是猎人,但他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因为他知道白眉儿是红豺,但他没杀他,而且还在白眉儿被红豺丢下以后,他还让白眉儿再当他的猎狗。   我觉得,猎人们(除了白眉儿的主人)太坏,因为他们带着猎犬到处杀红豺、猎豹等。   其实白眉儿做豺王,源于被迫无奈之后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就如我们的学习,就算你是个天才,没有危机感,不好好学习,也会变得一无所能,最后只能被淘汰。只有像白眉儿一样,有了奋发的精神,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好学生。   《混血豺王》读后感范文5篇(五)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范文5篇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范文5篇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它用最后悲惨的结局来为主角白眉儿的生命划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下面观后感我给大家带来关于《混血豺王》读后感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1

  白眉儿是一只豺,也是一只狗,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白眉儿的母亲是一只豺,而他的父亲却是一只英勇无比的大狼狗。白眉儿就是混血豺王,他曾经当过猎狗们的首领,在猎狗群众一呼百应,后来又去当了红豺群中的豺王,在此之中,除了前任豺王夏索尔不听它的话,别的豺都对它服服帖帖,可都没有干成,最后倒在了金黄的牧草上了。

  读这本书时,我发现白眉儿有许多地方值得我学习——它的出手相助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它曾在主人遇难时,甚至要用生命来换得主人的安全。

  再一次坐公交车时,茫茫的人群中,一只手摸向了一个人的钱包,天哪!那是一个小偷。可车上的人并没有任何反应。这是,一位中年的男子站了起来:“快,有小偷!”大家这才如梦初醒,有的掏出手机拨电话,有的团团围住小偷,甚至连司机也停下了车。小偷想逃跑,可中年男子使劲抓住那个想逃跑的小偷的手,狠狠地将他拉住,毫不犹豫,丝毫没有迟疑。这时,小偷见跑不了了,便狗急跳墙,伸出右手,拳头攥紧,猛地打在中年男子脸上,想要用疼痛使中年男子的手松开,可他并没有如愿。中年男子并没有松手,反而抓的更死了。小偷没有停下,他也没有停下。不停的忍耐直到警察的到来。尽管他什么也没有获得,但他让所有人都看到了他的无私奉献以及出手相助。

  我不太喜欢豺的一些手段,但从白眉儿身上,让我学到了东西。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2

  在这个短暂的五一假期里,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当读完时,我感慨万分,原来连最有野心的豺也有温柔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和主人打猎时巧然碰见了曾经救过 他的母豺兔嘴,白眉儿机智地放走了兔嘴,却遭到老黑狗的怀疑,在一番精心计划后,白眉儿被主人逐出了村子,白眉儿只得回到埃蒂斯红豺群重新做一匹豺。在一番努力之下,白眉儿不仅回到了红豺群,还得到了众豺的认可,成了豺王。可是有一天,猎户寨的猎人们绑架了众多幼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把自己装成一条狗,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被众豺逐出豺群,最后死在了自己以前主人的枪口下。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白眉儿为了豺群能继续存活下去,不顾生命危险救下被绑架的众幼豺,而自己不仅缺少了一条尾巴,还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牺牲了自己。豺虽然在人类心中是一个恶毒的动物,但是我们都没看见它那善良的一面。所有凶残的动物都是如此,我们人类也一样,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却淡泊了自己对社会的奉献;还有些人虽然表面上看着凶残,但他们也有爱子爱女的温柔一面。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细心去发现,总会有收获。

  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3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大家有可能不太了解沈石溪,那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吧!原名沈一鸣,1925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拥有了一大批读者迷。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白眉儿其实不像我们说的一样是贼,是恶棍,其实豺对豺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像白眉儿小时候,因为爸爸是条狗(要知道狗和豺是敌人),所以只有妈妈一个人疼爱它,豺群都冷落它们,直到它妈妈死后还是这样,没有一位妈妈让白眉儿钻进自己的窝里。就在这时有位叫兔嘴的母豺把它叼回自己的窝里,白眉儿终于享受到了温暖,所以任何事情不是想象的那样。

  白眉儿后来长大了,去做了一位猎户村村长的狗。它为猎户村立了功,人们纷纷称赞它是一条好狗,却令自己的主人阿蛮星引起了怀疑。为了安全起见,主人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重新回到了豺群。要知道阴雨后总会有彩虹的,白眉儿在豺群中战胜了老豺王,当上了英勇的新豺王,它统治了豺群,和一匹母豺生下了一堆可爱的宝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混血豺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今为止,我已经看了五遍了,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推荐给大家,我以后也要多看一些课外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4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大家有可能不太了解沈石溪,那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吧!原名沈一鸣,1925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拥有了一大批读者迷。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白眉儿其实不像我们说的一样是贼,是恶棍,其实豺对豺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像白眉儿小时候,因为爸爸是条狗(要知道狗和豺是敌人),所以只有妈妈一个人疼爱它,豺群都冷落它们,直到它妈妈死后还是这样,没有一位妈妈让白眉儿钻进自己的窝里。就在这时有位叫兔嘴的母豺把它叼回自己的窝里,白眉儿终于享受到了温暖,所以任何事情不是想象的那样。

  白眉儿后来长大了,去做了一位猎户村村长的狗。它为猎户村立了功,人们纷纷称赞它是一条好狗,却令自己的主人阿蛮星引起了怀疑。为了安全起见,主人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重新回到了豺群。要知道阴雨后总会有彩虹的,白眉儿在豺群中战胜了老豺王,当上了英勇的新豺王,它统治了豺群,和一匹母豺生下了一堆可爱的宝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混血豺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今为止,我已经看了五遍了,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推荐给大家,我以后也要多看一些课外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混血豺王》读后感300字5

  前一段时间我从老师那里借了一本书叫《红飘带狮王》,通过那本书我喜欢上了沈石溪的作品。

  《混血豺王》是我看的沈石溪的第二本书,书中讲的是一只名叫洛戛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生的一只雄性豺崽叫白眉儿,白眉儿自幼父母双亡。一个下着暴风雪的冬夜它被一只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因为它是优秀猎犬和母豺结合的产物,身材高大健硕,在普通豺面前鹤立鸡群。可是后来受到豺王夏索尔陷害赶出了豺群,成为一匹无依无靠的流浪豺。一天他在山谷流浪时又被一个叫阿蛮星村长收养成了一只猎犬,又被阿蛮星的另一只猎犬陷害被主人赶出了村子。回到豺群,过了些日子,山谷里来了一群狼,它们抢夺豺群的食物,逼迫豺群离开它们世代生活的家园。在它们离开家园的江河中受到狼群的攻击,白眉儿带领豺群打败了狼群。后来被封为豺王。

  其实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读到这里我已经被白眉儿的历经磨难,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所感动,我要学习它在困难面前不低头,遇到困难不后退的豺王精神。


上一篇:国内古装电视剧大全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