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和电视剧的区别是什么?
电影和电视剧的区别是:电影:也被称为运动画面或动态画面,即“映画”,是作品视觉艺术形式,通过使用移动图像来表达沟通思想,故事,认知,情感,价值观,或各类大气模拟体验。这些图像通常伴随着声音,很少有其他感官刺激。 “电影”一词是电影摄影的缩写,通常用于指代电影制作和电影业,以及由此产生的艺术形式。电视剧:是一种适应荧屏、专为在电视或网络视频平台上播映的戏剧样态。电视剧的制作上既兼具了电影、戏曲、 文学、动画、音乐、舞蹈、美术、配音等现代艺术的元素;又融入了广播剧、舞台剧、纪录片、电视节目等的表演方法和拍摄特点。电视剧本一般分单元剧、单本剧、连续剧等;而在呈现方式上可分为真人剧、动画剧、木偶剧等。电视剧的定位电视剧从根本上要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的影响,相应的,电视剧绚丽多姿的荧屏世界也在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反作用需要经由视觉思维的培养和审美意识的启迪来实现。在所有非文学的艺术门类中,电视剧因其叙事性,离文学最近,其他艺术门类,诸如美术、音乐、舞蹈、雕塑、建筑等则离文学较远。电视剧创作者只有尊重文学艺术,加强文学修养,才能真正辨识出优秀的剧本,领会剧作家的艺术神韵,从而实现荧屏转化。
电影和电视剧的区别是什么?
电影通常只有90分钟,最长不过150分钟,这要求创作者要学会取舍,并且要求导演和编剧先声夺人,在开头十五分钟就要深深地吸引观众,否则很难让观众有耐心看下去。电视剧由于拥有较长的篇幅,可以从容铺垫,故事所跨年代可以更久远,无论在主干情节的设计,还是细节的表现上,都留给了创作者较大的空间。 不同的观看属性,也决定了电视剧与电影不同。电视剧通常在家庭观看,观众在看电视的同时也会做点别的,比如吃饭、刷碗、聊天等等,所以要求电视剧尽可能地要轻松,走开十来分钟回来,仍然能接上故事,太严谨太紧张的电视剧,反而受欢迎程度没那么高。看电影则有一定的仪式感。况且电影是买了票的,观众更要考量作品是否值回票价。好电影不给观众留上厕所的时间,如果一部电影观众去了好几趟厕所,或者说看到一半就想离场,那它一定是部烂片。优秀的影片会让观众在走出影院之后,对生活产生热爱感。这是电视剧所无法实现的效果。电影的意义:电影是记录历史和探索未来的重要载体和手段;通过观看电影,能满足人类精神文明的需要,同时,电影还可以娱乐心情、陶冶情操、激励和鼓舞人心。电视剧的意义:电视剧可以在漫长无聊的时光中,让我们消遣,让无聊的日子没有那么难过。再看见自己喜欢的偶像所演的电视剧的时候,不由自主的追剧,来满足感官视觉,带来快乐。
电影发行程序
在当今的商业电影中就要数美国的商业电影做的最为成功. 在当代国家的电影多少都有商业的气氛.
美国影片制作流程是这样的:
1, 选择剧本. 这是最重要的,一般是由制片人来选择剧本,但是也不缺乏导演来选择剧本的,但是导演在选择了一部好的剧本之后就要说服公司以及制片人,来为他投资,但是在现在的电影中导演是没有剧本改编权利的,如果他在开拍前希望改变剧本就必须经过公司上层董事会的批准.
2, 资金. 每部电影都不能没有雄厚的资金,象这样的电影,超过了2亿美金,那么就得找到一个很厉害的公司做电影投资.
3,选择导演、演员. 中国电影不会有选择导演这种说法的,在一部电影里导演说的算,这就意味着他们不仅要对电影的质量负责还要对片场的其他方面负责,而国际电影制作中导演只需要负责好电影拍摄的任务. 在国际化的电影制作中是剧本选择导演,而不是导演选择剧本. 制片人在电影筹备时还要担当起选择演员的任务,在中国大陆这些都是由副导演来完成的.
4, 在一部成功的电影中,不仅要有很棒的剧本,很好的故事情节,好的导演.最重要的是有大牌明星的参与. 明星是电影中闪亮的焦点,也是电影票房的保障.
5, 组建摄制组,进行拍摄.
6, 电影剪接. 在美国的商业电影中,导演是没有剪接权利的,都是由制片公司进行剪接,但是如果是一线导演的话,那就不同了.
7, 发行商, 商业电影中发行商和制片商不是一家,发行商是通过竞争来取得发行权,一部电影的好坏也可以通过看发行商来表现.
8, 发行海报,广告宣传. 就拿来说,早在电影放影4个月前电影的广告和宣传海报就已经出炉.
9, 电影国际发行,发放电影配音权,剪编权
10, 参加电影节
电影发行需要什么手续?
当然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影)电视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的管理,现就已经设立的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以下统称电影经营单位)重新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已经设立的电影经营单位必须在1997年1月1日前向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审批,领取相应的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二、原有电影经营单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并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登记。
关联资料:宪法法律共1部行政法规共2部
三、电影经营单位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应向《电影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登记机关与重新登记机关不一致的,原登记机关应将登记档案移交重新登记机关。
四、重新登记的电影经营单位按新设立企业提交重新登记所需材料,原提交的登记材料中已有《国有资产产权证明》或验资证明的,重新登记时可免交相应的证明。重新登记收费按变更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五、各地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电影管理条例》,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审批和重新登记工作。
六、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参照广播电影电视部制作的审批登记表和许可证样式,制作《设立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和《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审批登记表》以及《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和文化厅(局)于1997年5月底前将重新办理手续后的发行、放映单位重新登记情况的统计资料报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计财处。
附:
一、(1)摄制电影许可证样式(略)
(2)摄制电影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二、(1)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三、(1)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样式(略)
(2)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四、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许可证(略)
五、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六、设立跨省级电影发行单位审批登记表(略
参考http://www.chinaacc.com/new/63/70/2006/2/sh6423315730272260021428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