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20亿票房导演可以分多少钱
导演大概能拿到1000万。片酬有两种,可以拿固定的数目,也可以分票房,也可以两者都有。例如:徐峥的泰囧曾说:当初电影公司并不看好这个剧本,徐峥自降身价自导自演,全片总共花费6000万其中是3000万制作+3000万宣传,没想到最后12亿票房,电影公司分到六亿多,徐峥又拿到了6000万的票房分红。票房分账:票房分账指的是电影的票房由放映方,发行方,制作方三方分成。电影的票房是放映方,发行方,制作方三方分成,比例为4:4:2。需要在总票房中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剩下的钱当中,作为放映场所的影院拿走57%,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43%。然后,制片方会根据事先的约定支付发行方一笔费用。剩下的钱扣除成本了之后,制作方和投资方再按约定分成。具体的分成数额都有合同。成本和宣传费三方各算各的,因为每一方都有自己的成本和宣传费用。再具体的,不同的电影也会不一样。
电影的票房收入如何分成?
分成方法如下:首先,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简称总票房),要向国家缴纳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其次要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由影院从总票房中直接扣划并缴纳。以上两项,合计5% + 3.3% = 8.3%,称为“不可分账票房”。剩下的1 - 8.3% = 91.7%即为“可分账票房”,又名“净票房”。可得:净票房=(1 - 8.3%)x 总票房。然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影数字)会征缴净票房的1% ~ 3%作为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由院线支付给“中影数字”。但该分账阶段只存在于大片,小片没有。最后在剩下的票房中,即净票房扣除“中数代理费”后的票房(以下由Δ表示),电影院分享50%,院线分享7%,制片方和发行方合计分享43%。如果电影院与院线是同一家公司,比如“万达”、“金逸”,那么它将独享这57%(即50% + 7%)。如果制片方与发行方是同一家公司,那么它将独享这43%。一般来说,发行方会与制片方约定,收取上述Δ的5%~15%作为其发行代理费用。那么只剩下43% - 15% = 28%归属制片方,即Δ的28%才是制片方的。如果某些影片在某个档期处于竞争劣势,为了增加影片排映场次,制片方和/或发行方会承诺给影院和/或院线返百分点,一般占Δ的3~5个点。也就是说,制片方和/或发行方承诺把自己应得的43% x Δ 中的3~5个百分点返给影院和/或院线,使其原来占Δ的57%的份额提高到60%~ 63%。制片方,简称“片方”,有时本身就是投资方,大多数情况下不只一家,因为很多电影的投资较大,制片方一家无力投资,于是会邀请多家公司联合投资。多家投资方如何分享票房,这取决于各投资方在总投资额中的地位、主次、份额,业界称之为“主投方”与“跟投方”。主投方就是控股方,只能是一家;跟投方就是参股方,常常是多家,主投方就是发行方要面对的制片方。但不论如何,只有真正出资、投了钱才能算投资方,没有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公司都不是投资方。一部电影除了票房收入还有哪些渠道能够获得收益呢?1、电视版权:即电视放映权。比如央视或一些省级卫视会购买某些电影(主要是大片)的电视播映权。2、网络版权: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土豆、乐视网等为主要买家。3、海外销售:面向中国港澳台地区、海外国家的院线、电视销售版权。4、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衍生品的销售收入。5、政府补贴:主要是各级政府的各类专项补贴。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包括IMAX和中国巨幕两种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上述这些非票房收入,有时也比较可观,主要都归制片方。因此近年来制片方都在不断加大并积极拓展“非票房收入”,以求利润最大化。
电影票房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行业常用的票房收入计算公式为“票房=总座位数×场次×上座率×平均票价×天数”。但此公式只是一个演变转化后的公式,而还是不完整的表达公式。在数学公式上要得到同样运算结果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是计算方式,如“9÷3-1”和“1+1”的结果都是等于2。但“9÷3-1”和“1+1”的表达方式就完全不一样,“1+1”更为简单易明。同理,常规票房预测公式也应该有更为简单的表达式。要找到更简单表达形式,首先要理解收入是怎样构成的。销售收入(票房收入属于销售收入)通常的表达方式为“销售收入=A产品数量×A产品单价+B产品数量×B产品单价+C产品数量×C产品单价…………”。为了方便统计和预测,一般转化为“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产品的平均价格”。参照以上方式,票房收入的表达为“票房收入=观影人次×票价A+观影人次×票价B+观影人次×票价C…………”。若进行简单的转化,可得到“票房收入=总观影人次×平均票价”。而展示公式也是在这基础的表达式中衍生的,其中展示公式中“总座位数×放映场次×上座率”这三者乘积的实质就是“观影人次”。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更有条件找到“总座位数、放映场次、上座率”这个三个预测数据,因此才有了常用公式。拓展资料:票房(Box Office)原意是指公开出售电影或剧院门票的地方,现特指电影或戏剧的商业销售情况。票房可以用观众人数或门票收入来计算。在现今的电影业中,票房已经成为衡量一部电影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之一。票房在英文里的意思为“盒子办公室”。这个词来自于早期的戏院,要进入便宜的座位区需花费一个铜板,这个入场费是要放在位于入口闸门上一个锁住的小箱子。当箱子装满的时候,会有工作人员将箱子拿进一个小房间进行清点并收藏。因此这个财务部门相关的小房间就被称为“盒子办公室”(Box Office)。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票房
电影票房是怎样统计出来的?
行业常用的票房收入计算公式为“票房=总座位数×场次×上座率×平均票价×天数”。但此公式只是一个演变转化后的公式,而还是不完整的表达公式。销售收入(票房收入属于销售收入)通常的表达方式为“销售收入=A产品数量×A产品单价+B产品数量×B产品单价+C产品数量×C产品单价…………”。为了方便统计和预测,一般转化为“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产品的平均价格”。参照以上方式,票房收入的表达为“票房收入=观影人次×票价A+观影人次×票价B+观影人次×票价C…………”。若进行简单的转化,可得到“票房收入=总观影人次×平均票价”。而展示公式也是在这基础的表达式中衍生的,其中展示公式中“总座位数×放映场次×上座率”这三者乘积的实质就是“观影人次”。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更有条件找到“总座位数、放映场次、上座率”这个三个预测数据,因此才有了常用公式。扩展资料:票房的起源——在清朝乾隆征战大小金川时,军中满洲人多,因行军万里,一路无聊,始而思念家乡与亲人。为此,八旗子弟兵自编词、曲,即子弟书,以自歌自娱。歌唱者需持有执照,所谓唱票,这些业余歌唱者之间就互称为票友,以后票友就成了业余演唱者的代称,清中叶以后,八旗贵胄嗜爱戏曲成风,并以演唱戏曲为乐。不过他们演唱不为生计,故谓之票戏。演唱时票友们汇集一堂,其汇合的地点就叫做票房。最早的票房始于道光年间,到同治末年的翠峰庵票房已有相当规模。以后天津、上海、武汉、南京、常州、苏州、台湾、四川、济南、香港、澳门、烟台和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的华人居住区也都成立了票房,而且在大学、中学、工厂、农村、街道、茶楼、饭店、公园等到处都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影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