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

时间:2024-08-26 15:06:38编辑:小早

实践论的历史意义

《实践论》的历史意义:

1、《实践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观点出发, “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

2、《实践论》既是中国共产党人批判 “左”倾错误的哲学总结, 又是中国现代社会革命经验的哲学概括。

3、《实践论》不仅是毛泽东个人哲学思想发展的巨大飞跃, 也是现代中国哲学的璀璨明珠。它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哲学发展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实践论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

实践论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如下:1.《实践论》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辩证法为基础,“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主观主义的教条主义的错误”。2.《实践论》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批判“左”倾错误的哲学总结,也是中国近代社会革命经验的哲学总结。3.《实践论》不仅是毛泽东个人哲学发展的一次飞跃,也是中国现代哲学的一颗璀璨明珠。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和中国民族哲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毛泽东1937年7月撰写,他曾以这篇论文的观点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讲演。1951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2011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四册。文章是为着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去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这些主观主义的错误而写的。重点是揭露看轻实践的教条主义这种主观主义。全文论述了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指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和基本的观点。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达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或右的错误思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的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实践论》是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代表著作,深刻地论述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它用科学的认识论武装了中国共产党,教育全党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必须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观点。

实践论的著作评价

《实践论》是一部认识论著作,也是一部辩证法著作。其根据有三:①《实践论》阐明了人类认识的过程是一个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无限辩证发展的过程;②《实践论》论述和发展了认识领域中的量变质变规律;③《实践论》论证了理论在一定条件下的决定作用。《矛盾论》在论述唯物辩证法的同时,也深刻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表现在:①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是认识事物的基础;②阐明了分析事物矛盾特殊性的过程就是认识事物的过程;③论述了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一致性,即功能的一致、认识运动公式的一致。《实践论》深刻地论述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科学地解决了几千年来中国哲学史上争论不休的知行关系问题。它用科学的认识论武装了中国共产党,教育全党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必须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观点,为延安整风运动作了理论准备,为中国共产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哲学基础。 (资料摘自《应用写作》杂志)

结合毛泽东的《实践论》,谈谈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实践决定认识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认识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正如毛泽东所说“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就得亲口尝一尝”,再比如“养儿方知父母恩”“当家方知柴米贵”“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等,均说明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而且是唯一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①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日常生活中,农民种田推动了农学的产生,建筑业的需求推动了数学、建筑学等学科的发展均对此进行了说明。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比如显微镜的发明、我国最大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的出现等,均提供了更好的工具,促进了认识的发展。③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就像学习知识是为了运用,发明灯泡是为了照明等,均说明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在于指导实践。

4.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就像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物体下落的速度与质量成正比,物体越重,下落越快;而伽利略认为,物体下落的速度与质量是无关的,两个铁球应该同时着地。两个人的认识到底谁的是正确的,谁具有真理性,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检验。

二、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对实践反作用具有两重性:1.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2.错误的认识则对实践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甚至导致实践的失败。


结合毛泽东的《实践论》,谈谈如何理解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论》提出:由感性认识进到理性认识,并不意味着认识过程的完结,它只说到问题的一半,而且是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世界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这又是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的一个飞跃。理论之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并不能由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要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结果,在实践中检验其真理性,纠正其不完全性和错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如果人们从社会实践中得到感性认识,再由感性认识推移到理性认识,造成某种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用来指导实践,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但是,客观世界的运动变化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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