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时间:2024-08-24 15:39:39编辑:小早

法律 法规 规章 条例 办法的区别

法律分析: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法律是全国人大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政府制定的。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条例是法律的名称,不是法律的种类。我国法律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法律覆盖层面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法律 法规 规章 条例 办法的区别

首先要明确各自的定义: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zhi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订),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三者的不同之处体现在:一、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二、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三、适用对象不同,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部门规章同样不适用普通民众,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自己调整内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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