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惊乐队

时间:2024-07-27 14:13:49编辑:小早

郎平涉虚假广告代言,假如定性,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吗

“豪华游艇出海一日游”一折,只要39.8元,这是真的吗?9月15日,南海网记者获悉,三亚工商局联合交通、旅游警察、旅游、物价等多个部门立案查处了一宗涉海旅游市场虚假宣传的案件,对涉案旅行社三亚某阳旅行社有限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网络配图 虚假广告,而应该算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事了,这好像是我在网上第一次看到对虚假广告的严厉惩处的。虽然我也知道广告法,也知道相关规定并不少,但是从来没有认真的关心过这方面的问题,很多人被骗了,也会选择息事宁人,原因何在呢? 第一,你因为少量的费用而大动干戈,不值当的。 第二,虚假广告过于多,过于繁杂,普通百姓已经失去了判断他们的兴趣。 第三,是不是在众多的虚假广告面前,百姓已经免疫了,直接选择全部不相信。 对于打假,听得最多的应该是315吧!都知道买了假货应该怎么处理,只是多数消费者看价钱的高低,选择是否追究。确实,如果物品本身并不值钱的话,去投诉,更浪费时间。何况我可以自豪的说中国的造假能力在世界上也是有目共睹的,翻新的,造假的实在是太多了,以普通民众的眼里实在无法判断物品的真假。很多人依旧选择了息事宁人,忍气吞声,但最起码这是有实物的,也是有证据的,当想要追究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便利的。 但是面对很多的旅游团,旅游景区的虚假宣传,通常都是无法拿到直接的证据,很多时候全凭导游的一张嘴,而且很多导游也不会明着逼迫,游客干些什么,只会从侧面的威胁,就算你拿手机录下来也很难当成证据。同样在各大旅游景区衍生出来的,各种旅游项目,各种游玩项目,虽然花样百出,虽然景色优美,但是很多人去旅游并没得到美好的回忆,强拉游客,虚假的游玩项目介绍,总是在游客想要离开的时候,价格总会无缘无故多上很多。 这篇报道被罚的那一家就是利用游艇的虚假宣传来达到揽客的目的,当顾客上了游艇时,游艇主承诺的各项福利就都不见了,想要舒适的休息环境,想要参与各种游玩项目,可以,加钱。这时游客若想反悔已经是来不及了,大多数人也不会认为,给出去的钱,能不凭武力要回来的, 类似的手段,类似的经营方法,好像在各大景区都不是,罕见的。可是却看不到有人真正愿意出来管一管,难道重视旅游的城市只有三亚一地吗?很多人旅游都是为了寻找开心,但是面对着那些虚假的广告,难道不是在给当地的城市抹黑吗? 相信清理这些城市污点对于一些直权部门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相信有关部门不是没有能力,只是并没有重视而已,有了三亚这期前车之鉴,希望有更多的城市能够跟随者,这里的脚步,大面积清理那些坑蒙拐骗的旅游景区,经营人员。

[create_time]2017-12-27 14:03:33[/create_time]2018-01-11 13:05:00[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小木煤德65[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c9ff3add.9HyW9DyvRM0fLmoDxNMa6A.jpg?time=3573&tieba_portrait_time=3573[avatar]TA获得超过313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view_count]

健康/医疗->保健养生

您好!一、黑斑通常在25岁以后容易出现,是后天性的。黑斑的形成原因十分复杂,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1.使用劣质化妆品,其所含色素防腐剂,与汗水相混合,侵入皮肤内层,加速了黑斑的产生。
2.人体长期劳累,皮肤会紧张疲倦,血液偏酸,新陈代谢减缓,皮肤将无法取得充足的养分;角质层因缺乏水分而导致皮肤黯然无光。
3.用脑过度,日晒过多都是黑斑增多的原因。随年龄的增长,皮肤的老化,黑色素细胞过多地分泌,也会使皮肤变黑。

二、预防的方法:避免过长时间的日晒,在日晒前于脸上搽防晒膏。服用维生素C,它具有退色作用。选择营养性食物,注意适量的运动,保持充足的睡眠,心胸开朗,都能起到预防黑斑和使黑斑减退的作用。
根据您的情况来看,应该是内分泌代谢紊乱引起的,可适量服用逍遥丸与珍珠粉.


[create_time]2006-04-18 10:24:39[/create_time]2006-04-23 21:08:00[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1[alue_good]美联互惠营养师[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b1fad7b9.5--8M7592EC-OX7lsqdyuw.jpg?time=2829&tieba_portrait_time=2829[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523[view_count]

莎普爱思的广告词是什么?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 莎普爱思是一种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眼药水类,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药品成分 莎普爱思滴眼液多剂量 本品每支含苄达赖氨酸25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硫柳汞钠。 莎普爱思滴眼液单剂量 本品每支含苄达赖氨酸1.5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

[create_time]2018-01-31 16:15:09[/create_time]2017-12-16 05:57:25[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3[alue_good]娱粒粒[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1134510548,1650303378&fm=3012&app=3012&autime=1688070787&size=b200,200[avatar]醉心答题,欢迎关注[slogan]一个小可爱[intro]1640[view_count]

莎普爱思到底是保健品还是药?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表示,莎普爱思是OTC(非处方药品),是经过国家食药监批准上市的,有一定的存在道理,并非完全坑害老百姓。只是在宣传上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夸大、模糊了一些概念,以症状替代疾病,弱化适应症前提条件等;同时,“在合规的情况下变相打了擦边球”。 针对“丁香医生”提到的“上世纪90年代莎普爱思上市时,我国的临床药物试验没那么严格”一说,刘学聪表示,现在无论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监管体系已经非常严格了,只是有些企业并未完全按照相应的法规去执行。 目前,莎普爱思滴眼液已经普及甚广。 公开资料显示,2014-2016年间,该公司的广告费用节节攀升,2016年达到2.6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26.84%;同年研发费用仅为2902.44万元,占营业收入2.97%。 “如果实际药效和广告之间存有差异,为什么能够堂而皇之、铺天盖地地宣传?”一名患者问道。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广告法》规定,产品在进行广告宣传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质量鉴别,药品、保健品则应由专业的部门来鉴别,广告主管部门也需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 但某些药品广告运用“暗示适用人群、笼统描述症状、设计模棱两可的广告语”等宣传技巧,“使得大家对产品很难直接定性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是欺诈。”有律师表示。

[create_time]2017-12-08 10:38:29[/create_time]2017-12-23 10:35:37[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alue_good]一奈芳华[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2949f2c.5XmWUg4qMAiLniqITmLUXw.jpg?time=6914&tieba_portrait_time=6914[avatar]TA获得超过7541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665[view_count]

何止莎普爱思真的是"神药"吗?

日前,又有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神药”被曝光,也许你爸妈也曾用过这个产品,它就是号称能根治风湿关节炎的曹清华薏辛除湿止痛胶囊(以下简称“曹清华胶囊”) 多家媒体报道称,曹清华胶囊从推出市场至今,多次因虚假广告违法受到各地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 曹清华胶囊的盒子上标注的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B20020225,即保健品(B代表的是保健品)。早在2013年,国家FDA总局就对曹清华胶囊做出了通报。那为何如今它的销量还非常好,它到底有广告中宣传的那么神奇吗?今天让我们跟着专家的脚步一起揭开“神药”面纱。 为何作为保健品能如此畅销 曹清华胶囊非常贵,在各大网站上售卖一盒近500块,但销量却非常好。 为什么它能卖得这么好?大量虚假的宣传当然是其原因之一,一些洗脑式的广告深入人心,3个月内能让受损骨关节重生,躺在床上的患者能下地行走,拄拐杖的患者能健步如飞……这些广告,很好的抓住了人心。 曹清华胶囊对治疗风湿骨病是否有效? “曹清华胶囊”针对的并不是一种疾病,而是囊括几乎所有骨科常见疾病的多种疾病。比如,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骨关节炎等,也就是说“曹清华胶囊”广告宣传定性为一种包治百病的神药。 事实上,这些药物对于缓解症状可能有一定作用。但是,临床上对于风湿、类风湿等慢性疾病,很难做到完全治愈。 如何治疗骨关节疼痛? 临床上经常使用的治疗骨关节疼痛的几类药物: 非甾体类消炎药 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迅速产生抗炎止痛作用。但这类药物只能减轻症状,不能控制病情发展,停药后可能会再发疼痛。此类药物效果好,相对副作用小,在骨科临床上属于一线用药。比如,布洛芬、依托考昔、双氯酚酸、阿司匹林等。 慢作用缓解类药物 可影响疾病的免疫反应病理过程,多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及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对病情有一定的控制作用但起效较缓慢。临床上常用的有金合剂、青霉胺等。 软骨保护剂 此类药物能够缓解疼痛症状,改善关节功能,长期服用(2年以上)还能够迟滞关节结构的破坏。硫酸氨基葡萄糖起效较慢,但药物安全性佳,适合作为基础治疗用药长期服用。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对于骨关节疼痛患者,常规治疗无效时,可与一、二线药物合用。严重关节外并发症,如心包炎、胸膜炎、血管炎及虹膜睫状体炎等,也可采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皮质功能萎缩或功能不全者慎用。疗程用药时不可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应逐步减量。 免疫抑制剂 通过不同途径产生免疫抑制作用,又称“三线”药物。副作用虽较多且较严重,但对改善这些疾病的愈后有很大的作用。凡对一二线药物治疗无效或有严重反应者可应用。 分子免疫制剂 此类药物有:①γ干扰素;②特异性抗体(McAb)等。 其他药物 其他中成药胶囊或者一些保健类中药,对于缓解骨关节疼痛有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能起到根治的作用。 所谓的“神药”,从药品种类来说,应该是保健类药物,只能归于其他类药物。对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骨关节炎等疾病的效果有限,根本不存在根治的可能。 老百姓买药,建议还是先到医院确诊相关的骨关节疾病,然后对症下药。


[create_time]2018-01-15 13:50:56[/create_time]2018-01-30 13:32:2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科普中国[uname]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ac6eddc451da81cbbe1ff1985966d016082431ed?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900,h_1200,limit_1/quality,q_85[avatar]中国科协出品,权威科普传播[slogan]中国科协主办,提供科学、权威、准确的科普信息内容和生活资讯。[intro]147[view_count]

眼底出血用什么眼药水好啊

意见建议:如果有疼痛,干痒,视力模糊等不适感或长时间充血请速去医院就医。如果仅有出血症状请在出血的头两天,为眼部做冷、热敷。用有收缩血管作用的眼药水滴眼。保持大便通畅。指导意见:多闭目养神,少看电脑。不许熬夜。三天内有明显好转,充血区变小由鲜红变为暗红,一周内可痊愈。


[create_time]2013-11-29 15:02:18[/create_time]2013-12-12 18:14:0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182[alue_good]敬梓云pU[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ba864ea3.m30qJDIx5DmR-LfgJwJIVA.jpg?time=4277&tieba_portrait_time=4277[avatar]你的赞同是对我最大的认可哦[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1132[view_count]

飞蚊与性爱有关系吗

优质回答 你好!飞蚊症分为两种:病理性飞蚊症和生理性飞蚊症. 病理性飞蚊症是疾病的一种表现,多由中高度近视,眼球内部出血,炎症等引起,一般来说,这些原因通过简单检查就能发现,需要针对病因进行治疗才能痊愈. 而生理性飞蚊症则找不到病因,不用进行特殊治疗.


[create_time]2016-05-07 11:41:34[/create_time]2016-05-22 08:41:32[finished_time]3[reply_count]1[alue_good]mingsike2015[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41bf522.EnH5OxQpZIPl9kzOHTE22g.jpg?time=4787&tieba_portrait_time=4787[avatar]TA获得超过104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339[view_count]

广告法9条的内容

法律主观:广告法第九条规定,一直是法律人士们讨论的焦点之一。倘若广告法第九条能够落实到市场经济活动中,那么对于规范行政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树立法律威信而言,将具有积极的作用。下面是关于广告法第九条的具体介绍,希望通过本文的具体梳理,能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项法律条文,维护良好的广告业发展环境。一、《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立法用意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亮点之一是大大提高了对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处罚力度,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立法部门的目的十分明确,通过加重处罚来杜绝广告中出现“绝对化用语”。《广告法》为什么要禁止绝对化用语呢?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尚未有官方对该条款作出解释。从执法的角度来看,《广告法》禁止绝对化用语的用意应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绝对化用语违背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绝对化用语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三是绝对化用语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然而新《广告法》实施一年多,该法条鲜有适用之例,即使适用也多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配合使用,究其原因是立法部门对现实状况存在误判。二、《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现实状况在传统经济中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在市场参与者中所占比例不高,同时他们又占据着信息发布权,当他们蓄意误导消费者时,往往会对市场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1995年施行的旧《广告法》首次出现禁止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就是基于对这种市场状态的规制。然而近几年来,网络经济发展之势犹如大雨倾盆,一时间众多商家似雨后春笋般涌现网络市场。网络经济其势已成,全民经商大势所趋。而网络经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眼球经济,或者说注意力经济,如何做广告、如何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就成了商家进入网络市场的入门功课,于是拥入网络市场的经营者在搭上网络经济这艘巨轮的同时又多了一重身份,即广告主。网络市场的门槛是如此之低,几乎人人可以进入其中,但是成为一个合法广告主却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常识作为基础的。绝大多数新晋广告主们对于法律认知还处在“杀人偿命,其债还钱”的原始状态,出于生计考虑进入到网络经济中的他们对《广告法》的免疫能力近乎为零。新晋广告主们和新《广告法》的遭遇双方均措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立法部门显然低估了违反该法条的“犯罪黑数”,也低估了二十万元的起罚标准对于现实状况下绝大多数广告主的杀伤力。与此同时,更讽刺的是该处罚额度对于体量庞大的广告主完全没有约束力,立法部门又高估了一百万元处罚上限对一些商家违法意愿的约束力。三、《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对应的二十万和一百万2015年9月1日后,新《广告法》禁止绝对化用语条文的实际适用中有两起事件极具代表性。其一是2016年3月杭州方富林炒货店因使用绝对化用语被杭州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二十万元。对于方富林炒货店来说这二十万元足以使其破产,因此富林炒货店以处罚过重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现该案审理结果还未对外公布。其二是2015年11月某品牌汽车的新车发布会上汽车厂商宣称该车为“23万区间最高效标杆动力总成”、“25万区间最专业全路况能力”、“27万区间最丰富科技”明显违反广告法。就此次事件来讲,首先该汽车厂商不可能没有相应的法律部门对其宣传用语进行审查,其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行为应当被视为存在主观故意;其次,该汽车厂商在一个全国性的商业广告活动公然使用被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其主观恶意较大。虽然笔者未曾获悉该事件的处理结果,但是很显然该汽车厂商已经做好了将违法处罚作为广告宣传投入的一部分,而从其经济体量来看,即使市场监管部门以最高罚款额度一百万元对其进行处罚也完全在该汽车厂商的承受范围之内。广告行业往往会用一些艺术的夸张手法来宣传产品,合理的夸张在增加广告趣味性的同时,也能更好的宣传产品。但是广告法中第九条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可以很好的防止夸张广告,虚假宣传,对于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信赖利益都是必不可少的。

[create_time]2023-06-29 17:42:47[/create_time]2023-06-01 16:22:2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南通陈海峰律师[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7316416c.5G9dql79Ze9WIQYzAFS2uw.jpg?time=1782&tieba_portrait_time=1782[avatar]贡献了超过1.7万个回答[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91[view_count]

张馨予代言微商涉嫌虚假宣传被开80万罚单,本人多次打假都是在作秀吗?

前不久张馨予代言的微商涉及虚假宣传被开80万传单,大家都说张馨予代言的是三无产品。并且指控张馨予平时在微博上处处打假,其实自己还代言三无产品。虽然此事闹得沸沸扬扬,但是张馨予工作室已经对此事发出了正式说明,张馨予很早之前就和这个微商结束合作了。而这个微商之后还一直用张馨予作为代言人宣传其实是侵害了张馨予的肖像权,她本人也算是受害者吧。 所以说理智一点来看这件事,张馨予并没有破坏了以前处处打假的形象,因为她本身是不知情的,而且已经和这个产品解除了合作关系。要说真的追究张馨予的责任,也只能说她没有起到一个严格的监管力度,没有及时发现别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谋取利益,骗了那么多受害者。不过换个角度想,明星也有很多事要忙,没办法做到什么事情都能监察到,这是情有可原的。 其实对于这种不实产品来说,我们不应该一味地责怪明星,毕竟问题还是出在了产品本身,而代言人只不过是一个传播作用而已。希望大家还是要理智对待,绝对禁止这种不实产品,才能减少被害的可能性。 张馨予作为一名演员,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发一些打假的信息其实也是通过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的人,这是好意,不能用作秀来说她。张馨予作为一名演员,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发一些打假的信息其实也是通过自己的力量帮助更多的人,这是好意,不能用作秀来说她。况且作这样的秀有什么好的?说的夸张一点,顶多有个好口碑而已,又不能挣钱。个人觉得张馨予在这方面其实做到了一个公众人物应该做的事情,很好了。

[create_time]2019-08-26 08:00:01[/create_time]2019-09-07 00:00:00[finished_time]20[reply_count]50[alue_good]这是个贼拉努力的小孩[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35351654._waUPSZUYED6dRn6LOh-6A.jpg?time=4359&tieba_portrait_time=4359[avatar]TA获得超过2.7万个赞[slogan]自我观点无捧杀恶踩蹭热不喜可不看彼此尊重[intro]9754[view_count]

张馨予代言的微商被罚80万,明星代言为何如此不负责任?

微信每个月有近11亿位用户保持活跃,每天有450亿信息开始发送,传播有4.1亿次音频呼叫成功。现在很多明星和网络主播推销产品。从此来给这个产品吸引粉丝流量创造价值。 其实不管这个产品好与坏,但是只要是一个网络主播,那么他的粉丝一定会跟从网络主播的推荐去买产品,这就是粉丝效应,明星代言也一样。就像爱屋及乌的道理,你崇拜他这个人,那么连它的物品都爱。微信的泛滥售卖起了三无产品以及一系列的新型传销,借助微商平台,打着微商的名义拉人头的事,一部分认为微信就是传销。微信朋友圈每个人必须要看的微信朋友圈做微商的人就开始刷屏,最怪的就是朋友或者亲属当花钱前请大家吃饭的时候,除了陌生人其他的都在。一个一个不是在互相聊天,而是在用手机微信互相介绍自己的产品。 首先就是名人赵薇在做微商,涵涵在做微商也存在做微商,郭德纲也在做微商据说也是月入百万。现在正在做微商的一个有名的明星就叫张予曦而且号称是微商创始人。其实明星代言产品或者广告,就是为了自己的知名度和赚钱,很少有明星会去关注这个产品的好坏,或者是广告的真实性。而这次因为代言广告不属实的行为,在观众的心里也是大打折扣,在看之前一些明星类似的经历,感觉这次张予曦也要“凉凉”了。希望以后明星代言也长点心吧! 确实是明星代言了这些虚假的广告,但是他的误导性和欺骗性更严重。本司和广大消费者对明星的一些信任感购买其他的代言产品或者服务,或者客服出现问题的时候,对明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承担这个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主体是国内的一些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社会团体组织,恰恰就没有明星代言人在内。那么现在的法律就要把明星代言人作为明示担保。消费者可以向代言人要求索赔。如此可见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出台相应律法。给明星一点约束。

[create_time]2019-08-17 10:57:25[/create_time]2019-08-31 00:00:00[finished_time]8[reply_count]0[alue_good]安琪儿和木槿l[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de516df6.NnmlAwzJ5NMkNMfgXZNyIQ.jpg?time=5128&tieba_portrait_time=5128[avatar]TA获得超过647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78[view_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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