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永久居住权可以买卖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reate_time]2022-01-19 16:11:23[/create_time]2022-02-03 16:11:2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葛勇律师团队[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14df60e82ee2b82089582bee3ad008f8.jpeg[avatar]律师[slogan]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intro]415[view_count]房屋永久居住权可以买卖吗
是不可以的。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reate_time]2022-08-21 03:51:20[/create_time]2022-09-05 03:29:4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说律答[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02c28943cc6c2b661e000e08a7d5b318.jpeg[avatar]百度认证:山东律说律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6[view_count]
设置永久居住权,房子就没办法拍卖了对吗
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如农村村民自建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
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
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
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摘要】
设置永久居住权,房子就没办法拍卖了对吗【提问】
正在解析,请稍等【回答】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回答】
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法院不能拍卖,如农村村民自建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
1、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
2、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
3、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回答】
[create_time]2021-11-26 15:43:52[/create_time]2021-12-11 15:43:06[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七深的a7983[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17993ebd.5kMX2Rv-hgcs111e6hOgZQ.jpg?time=831&tieba_portrait_time=831[avatar]用力答题,不用力生活[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451[view_count]
房子在被拍卖中,申请永久居住权,是否有法律效应
亲,你好!房子在被拍卖中,申请永久居住权,是有法律效应。有效的。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也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摘要】
房子在被拍卖中,申请永久居住权,是否有法律效应【提问】
亲,你好!房子在被拍卖中,申请永久居住权,是有法律效应。有效的。民法典中房屋出售终身居住权也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回答】
[create_time]2023-07-31 10:21:21[/create_time]2023-08-15 10:19:2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法律顾问何欢[uname]https://himg.bdimg.com/sys/portrait/item/wise.1.f2fa73a.TTtQGYbVEBRI8kf_tHNRBA.jpg?time=7586&tieba_portrait_time=7586[avatar][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52[view_count]
享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被卖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人的房子被卖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可以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create_time]2022-04-14 17:43:39[/create_time]2022-04-29 17:43:3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师晶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f0667123cdcb31d6a1fd2da97f75c432_1626240273138.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635[view_count]有永久居住权卖房时怎么办
法律分析: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进行买卖的,出售人要向买受人说明设立了居住权,如果没有说明,造成买受人购买房屋后无法居住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create_time]2022-04-29 10:35:52[/create_time]2022-05-14 10:35:5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律临周莲芳律师[uname]https://midpf-mp-pub.cdn.bcebos.com/ba364ea565e9739897da768f6b5d7654.png[avatar]律师[slogan]律临法律服务平台认证律师[intro]373[view_count]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法律分析:我国民法典中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create_time]2022-01-24 19:34:05[/create_time]2022-02-08 19:34:05[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袁雄飞律师[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bee7e14c26bf5f95c53b7db777261a2a.jpeg[avatar]律师[slogan]领域: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intro]1561[view_count]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以有偿设立居住权。《民法典》还进一步对居住权合同的一般条款,作出非穷尽式列举。具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争议解决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create_time]2021-10-26 06:00:53[/create_time]2021-11-10 06:00:53[finished_time]2[reply_count]1[alue_good]法师兄法律咨询[uname]https://gips0.baidu.com/it/u=3389140587,4060060138&fm=3012&app=3012&autime=1690827003&size=b200,200[avatar]TA获得超过9354个赞[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2101[view_count]
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
【法律分析】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大家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看一看要买的这个房子上面是否设立了居住权。如果设立了居住权,意味着房子能正常交易但是不能正常居住使用,只有居住权期限到期后购房人才能正常使用所购房屋。所以以后购房者买房前,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权属情况、司法查封情况、设立抵押情况,还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因为有房屋的居住权不代表有房屋的所有权,比如老人有其子孙的房屋居住权但是并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有居住权是不代表可以卖房子。但是如果有房屋的居住权的同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卖房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create_time]2022-03-01 14:36:23[/create_time]2022-03-16 14:36:23[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上海法和[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f6b1198a2d7782392793ebdfcdf9674f.jpeg[avatar]百度认证:上海法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slogan]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intro]908[view_count]
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吗
永久居住权影响卖房。永久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 1、交易可能遇到障碍,因为即使是房屋能过户,但如果居住权合同约定的居住时间还在继续,仍需保障居住权人的权益; 2、购房者买房前,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是否有长期租赁合同等情况,还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否则房子只是名义上属于你,买了也不能搬进去住。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 房屋居住权的权利: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create_time]2022-09-19 14:58:13[/create_time]2022-10-02 09:05:39[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法师兄庄法务[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bd4d574695b54bba6daa478d845364a3.jpeg[avatar]法务[slogan]法师兄特别法务人员,把专业带给每一位[intro]482[view_count]享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被卖
法律分析: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进行买卖的,出售人要向买受人说明设立了居住权,如果没有说明,造成买受人购买房屋后无法居住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房屋所有权可以在房屋中设立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create_time]2022-01-18 15:21:42[/create_time]2022-02-02 15:21:42[finished_time]1[reply_count]0[alue_good]北京房产律师戴金花[uname]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user/627b3d15fc68afef607005b1e8207452.jpeg[avatar]律师[slogan]专注房地产领域的诉讼与非诉相关案件[intro]262[view_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