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雷

时间:2024-06-28 11:11:49编辑:小早

林雷是哪部小说主角

  1、是小说《盘龙》的主要人物。《盘龙》是一本首发于起点中文网西方玄幻类小说,作者是我吃西红柿,2009年06月12日完结。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林雷无意中从祖宅拣到一枚神奇的戒指,而后踏上了梦幻之旅的故事。

  2、林雷·巴鲁克:本书主人公。龙血战士家族--巴鲁克家族继承人。元素亲和力地系、风系超等!火系中等(后得到水系元素能力),精神力为常人的18倍。后由棘背铁甲龙的龙血引发龙血战士血脉,四神兽家族的一员。因得到盘龙戒指(下位主神青龙所造后残破的灵魂防御主神器),在戒灵德林科沃特的引导下,开始了神奇的一生。参加位面战争,得以四灵魂变异,经由“贝鲁特”赠送两枚下位主神格,成就下位主神,其后又得到两枚主神格,成为风、大地、火、水、四系下位主神。附属宇宙由:风、地、水、火四条规则组成,灵魂变异得以融合。破开附属宇宙束缚,炼就“鸿蒙金身”来到鸿蒙空间。成为鸿蒙宇宙第二位一级掌控者,后续为《星辰变》“林蒙宇宙 掌控者”。


林雷什么时候给父亲报的仇

说起来,我入网络小说的第一本书就是《盘龙》,这本书的质量放到现在我觉得也是在水准之上的,当然你要说是雏鸟情节也是有那么一丢丢了。简单来回顾一下这本书的情节:主人公叫林雷,出生于没落的龙血世家—巴鲁克家族,到了他父亲这一代只能靠着变卖祖产维持生计,一心想要恢复祖上的荣光,结果主角小时候测血脉的时候果然血脉浓度不够,无法成为龙血战士。但是主角毕竟是主角,战士天赋不行还有魔法天赋,地火水风四元素主角有三系,地风两元素还是超等,又幸运了找到了祖传戒指,附带一个圣魔法师老爷爷,不仅如此,还天降神宠,碰到了刚出生不久的贝贝,靠着美食诱惑哄骗了神级魔宠,这个魔宠还自带主神靠山。故事的主线也可以总结为林雷为父报仇,一路打怪升级找妈妈。主角逐渐强大起来之后,父亲为寻找他母亲死于非命,林雷便一路追查,从世俗王国查到光明教廷 ,从小世界追到至高位面,而敌人也越来越强大,最后竟然查到四大至高主宰之一的光明主宰以及光明主宰的主身命运主宰身上。最后林雷成功登顶宇宙之主,说实话,最后的成功是真的很取巧,主角因为天赋很好所以修炼了地火水风四元素分身,在一次生死决斗中,灵魂变异,竟然可以做到四元素融合,在融合了四大主神神格之后,林雷的实力成功突破了宇宙的所能承受最高阕值,最终得以报仇雪恨,成为宇宙之主。这么说下来的话确实感觉满满的套路感,但是一个故事想要写好,最终还是要落脚到行文和情感当中去。番茄流畅自如的文笔加上节奏感满满的大纲和合乎逻辑的主线,合起来才造就了这部小说的经典。推荐星级五颗星,内容四星半,还有半颗是情怀。


主角叫个林雷的小说叫个什么来

  1、主角林雷的小说是《盘龙》,作者为我吃西红柿;

  2、《盘龙》故事简介:大小的血睛鬃毛狮,力大无穷的紫睛金毛猿,毁天灭地的九头蛇皇,携带着毁灭雷电的恐怖雷龙,这里无奇不有,这是一个广博的魔幻世界。强者可以站在黑色巨龙的头顶遨游天际,恐怖的魔法可以焚烧江河,可以毁灭城池,可以夷平山岳。讲述了一个拥有“盘龙戒指”的少年的梦幻旅程。


秦羽和林雷谁更强

楼主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不好解答。因为在成了鸿蒙掌控者后,实力应该是一样的。因为他俩都是一级鸿蒙掌控者。根据鸿蒙的介绍,林雷靠肉体进入鸿蒙空间时,实力是天尊级别,因为是林雷出生的宇宙只是副属宇宙,用来平衡的,所以进入鸿蒙空间也比较容易。林雷在没吸收火属性主神格时实力连神王都达不到。刚到天尊实力时就杀了敌人进入鸿蒙空间了。秦羽后期为神王之下第一人,停留时间为70年左右,能战胜天尊时已经是鸿蒙掌控者的实力了。在后传里秦羽写的更是牛X,原始宇宙永久掌控者,和第一任掌控者并列第一。所以,感觉还是秦羽厉害点吧。希望楼主采纳,手机打得,很累。参考资料我自己。


林雷是哪本书的主角

林雷是小说《盘龙》的主角。《盘龙》是一本首发于起点中文网西方玄幻类小说,作者是我吃西红柿,2009年06月12日完结,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林雷无意中从祖宅拣到一枚神奇的戒指,而后踏上了梦幻之旅的故事。林雷·巴鲁克,出生于玉兰大陆巴鲁克家族(四大终极战士——龙血战士家族),也即是在“鸿蒙”之后的第二位“鸿蒙掌控者”林蒙,即《星辰变》中的林蒙,为了重建家族的荣耀和寻找回家族的传承宝物——战刀屠戮,而踏上了艰苦的修行。幼时在机缘巧合下得到了改变自己一生的灵魂防御主神器——盘龙之戒(主神器,内有3滴主神之力及1滴青龙神兽精血)并得到了戒指里沉睡了数千年前的普昂帝国圣魔导德林·柯沃特(灵魂状态)的指导。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使他拥有了大陆第一天才魔法师(10000年内的历史第二)的称号,在魔兽山脉中喝下棘背铁甲龙龙血,成为龙血战士。最后与命运主宰奥夫作战,巧合之下炼化火属性下位主神神格,并完成四元素主神格融合,产生鸿蒙之力,劈开空间束缚,进入鸿蒙空间,成为鸿蒙金榜第二人。刻画人物的方法: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神态描写、侧面描写,同时,小说是一种写作方法。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林雷·巴鲁克

林雷是哪部小说主角 了解一下林雷在小说中的人物形象

1、是小说《盘龙》的主要人物。《盘龙》是一本首发于起点中文网西方玄幻类小说,作者是我吃西红柿,2009年06月12日完结。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林雷无意中从祖宅拣到一枚神奇的戒指,而后踏上了梦幻之旅的故事。

2、林雷·巴鲁克:本书主人公。龙血战士家族--巴鲁克家族继承人。元素亲和力地系、风系超等!火系中等(后得到水系元素能力),精神力为常人的18倍。后由棘背铁甲龙的龙血引发龙血战士血脉,四神兽家族的一员。因得到盘龙戒指(下位主神青龙所造后残破的灵魂防御主神器),在戒灵德林科沃特的引导下,开始了神奇的一生。参加位面战争,得以四灵魂变异,经由“贝鲁特”赠送两枚下位主神格,成就下位主神,其后又得到两枚主神格,成为风、大地、火、水、四系下位主神。附属宇宙由:风、地、水、火四条规则组成,灵魂变异得以融合。破开附属宇宙束缚,炼就“鸿蒙金身”来到鸿蒙空间。成为鸿蒙宇宙第二位一级掌控者,后续为《星辰变》“林蒙宇宙 掌控者”。


盘龙最后林雷干嘛去了

盘龙大结局
这日林雷正在冥想之际,忽然感到一阵心悸。正在奇怪自从自己觉醒了龙族血脉成为十八阶战士和全系魔法师之后,举手投足之间都有莫大威能,可以毁天灭地,为何还会出现恐惧这种负面情绪。
细想之下,脸色一变,想起一桩洪荒旧事。原来不知多少年前,称霸这小白界的绝世王者却是那号称“一日九千字,两日五十章”的唐家三少。那三少修炼自己第七个分身麒麟之王齐岳时,却是运道不好,遇到了天道盘古真人周清和人教太清真人李耳斗法,却连同七个分身被周清随手一指点死,落了个灰灰下场,直到近来才又生出一股意念,修为神通却是大大削落了,这次轮到自己称霸了这小白界。(唐家三少与周清的旧事请参阅拙作“生肖守护神大结局”)
这次恐怕就轮到林雷的劫数了。不过林雷也不怕,原来他早在前两世之前就成就了洪钧道果,虽是取巧,这两世也在苦修,法力神通都不逊于前世,却已然不惧那天道周清圣人了。
那林雷正得意间,却只见一方面阔耳的男子飞来,知道便是自己的劫数了。他上前笑道:“周清,我已成就洪钧道果。你不过是混元圣人,是斗不过我的。速速退去,免得我为唐道兄报仇。”
那来人却也一笑,带着浓重的英招口音道:“我不是周清。那家伙已经被我打散意识,散落在时间长河之中了。你自言成了洪钧,是道一般的存在。那你看看我的身后。”
林雷依言一看,才发觉那人身后烟尘滚滚,站满了人群。仔细一瞧,怕不有十万之众。那些人都身着土黄色道服,头上都带一圆冠,上绣一火红五角棘轮,都是统一制式,仿佛军队一般。一个个神完气足,精魄内敛,无比和谐自然,如同天势大道一般,显然个个都有洪钧的实力。那十万人群望向来人的眼神无比坚定崇敬,仿佛这其貌不扬的男子便是他们毕生的信仰一般。
林雷心下大惊,不知这人是谁,竟然统帅这洪钧部队,自己却是大大的不如了。不过人都爱生恶死,纵然无法反抗,他也要搏他一搏。他抚了抚左手小指之上的盘龙戒,口中念了些咒语。只见一阵光华闪动,凭空里出现了一只黄金巨龙,如长蛇一般,却有六对翅膀,浑身散发出慑人的气息。
林雷见那来人没有阻止自己召唤魔宠,心下却是一安。暗道这下他可要吃亏了。这巨龙乃是东西合璧而成,力量比一般的龙王不知强横了多少,也能使各系魔法,也能物免魔免。若按小白界的分阶方法,怕是五十阶才能形容这巨龙的恐怖。这男子没有什么力量波动,只凭那十万洪钧部队也未必斗得过这巨龙。
那男子见得巨龙也是一笑道:“我连那万龙之祖应龙氏中正公都能打散意念,何况这杂种?”随手一指,那巨龙便爆体而亡,灰飞烟灭了。
林雷见得如此,大惊失色,狠了狠心道:“你莫要逼我出绝招了。”口中虽是如此,手下却是不慢,一下子将盘龙戒捏了个粉碎。那男子看到他做小动作,却也不去阻止。
那碎掉的盘龙戒却不消散,反而光华大盛,在林雷面前凝成一个鸡卵大小的光点。要说这光点可不简单,却是万物之源,众生之始,种种神通莫可名状,小白界中大家都称之曰“起”。这光点能颠倒时间,混淆黑白,一下子可以让人重新开始。那日唐家三少能再聚分身,正是靠得此物的庇佑。
不过这光点非是为救人而存,反而是一件厉害的法宝。任你神通无敌,有得数十量劫的法力修为,吃这“起”的圣光一照,立马返回重新修道之时的法力。数十量劫的辛苦顿时化为乌有。大概十万年中能留得那么数千的法力保命。
此物本是唐家三少所有,三少靠他重聚分身,再凝魂魄。这光点便不知怎的到了林雷手中。他是此物主人,却可不受这“起”的光芒影响。
林雷大笑道:“我有此神物,你能耐我如何。”原来那来人被这光点照着,法力迅速的衰竭下去。
那人脸色依旧不变,道:“你虽有此物。我却有九州亿万生民的信仰,哪里是你这东西能够抗衡的。“言罢身后无数红光闪烁,一下子都飞入此人体内,法力顿时比先前强了十倍百倍。
那男子也不多言,拔出一柄长剑——剑上却刻了一个硕大的“共”字,一跃一进,便向林雷脑门刺去
那林雷正想躲避。可这男子一跃一进却是绝世身法,连天下大势,滚滚时间长河都可以跳过。即使身在九州,一闪之间,便可赶超英美的敌人。那林雷如何避得过,一下子被这共剑顶上了脑门。顿时只觉得一股庞大的意念传来,仿佛有无数民众呐喊一般,他一时间心潮澎湃,也挥动手臂,学着那意念中的人大喊道:“天下共土!天下共土!”
这时那黑压压的十万洪钧部队中走出一人道:“林兄,恭喜恭喜。你终于悟到这天下的真理了。为了庆祝这个日子,你就改名叫林卫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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