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比尔和罗德曼

时间:2024-06-28 07:19:15编辑:小早

联盟中最容易引发冲突的球员都有谁

1、德雷蒙德·格林,格林防守风格强硬,防守态度积极,是勇士队的内线大闸。在高强度的对抗中,难免会引发身体接触。
2、德马库斯·考辛斯,考辛斯是现役联盟脾气最火爆的球员。考辛斯情绪化严重,而且不会合理控制脾气,球迷戏称他从不带脑子打球。
3、布雷克·格里芬,格里芬打球风格凶悍,他是新生代野兽派大前锋。强悍的打球风格和暴躁的脾气,容易引发冲突。
4、德怀特·霍华德,“魔兽”霍华德这位曾经的最强中锋,在赛场上并非省油的灯。平均七场左右一个技术犯规足可证明他的火爆性格。魔兽在赛场上扛起内线大旗,少不了身体接触,冲突自然也就变多。


谁是NBA历史上打球最脏的球员

  激烈的篮球比赛总离不开激烈的身体对抗,身体对抗级别上去了就是小动作,那些球员就被安上了“脏”的骂名,艾弗森在最近的一个采访中也说了打球积极和“脏”也是有差别的,那么在NBA历史上到底哪些球员被安上了“脏”的罪名呢?最近,美国有媒体评选出了史上十大最脏的球员,看看我天朝球迷是否同意。
  第10名:德拉蒙德-格林

  最近刚刚红的格林同学一下子就上了历史榜,可以看出他到底有多脏,关于他“脏”的说法最高光表现就是上赛季季候赛乃至总决赛期间他对亚当斯和詹姆斯的防守。对亚当斯的踢裆动作为格林迎来的“追蛋-格林”的新外号,也让球迷们对他有了诟病,结果在总决赛的舞台上他又与詹姆斯对喷,又让他陷入了新一轮的口水战中,格林也超越诸多前辈一跃进入最脏球员榜单。
  第9名:罗恩-阿泰斯特

  虽然改名为“慈善-世界-和平”,但也没能阻止评选的编辑们把他选上了榜单,还给了一个“fucker”的评语,阿泰斯特的脏已经被球迷们所熟知。且不说他与大本在奥本山宫对打不成然后殴打球迷,在湖人队更是在进球之后直接肘击哈登致使哈登脑震荡之类的暴力事件。擅长防守,曾经夺得最佳防守球员的他在防守中的小动作也不少,在一次防守中,他因为没跟上脚步脱掉了皮尔斯的短裤,让皮尔斯尴尬不已。当然,把肘子架在科比的脖子上的防守也不稀罕了。
  第8名:约翰-斯托克顿

  虽然没有绝佳的身体素质,斯托克顿的脏也是出了名的。比如现在勇士的主教练科尔倒地的时候就被斯托克顿用双臂下压,科尔一脸懵逼的挨了斯托克顿的毒手。
  因为小动作多,在90年代球员中匿名投票谁是NBA打球最脏的球员,斯托克顿光荣名列第一。有一年马龙骂罗德曼卑鄙,但没想到的是,罗德曼一扫平日的嬉皮士神情,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庄重严肃:“说到卑鄙,他的队友斯托克顿才是我见过的最卑鄙下贱的人。”
  从斯托克顿加盟NBA后,相比于其在挡拆和助攻方面的才华,其在阴损刁钻的小动作方面无师自通的天赋被人们发现的更早。顶膝盖、踩脚面、踹脚踝……这些小个子会玩的把戏他自然无一不精,但他最擅长的却是“爱抚”对手的下体,尤其是大个子球员,和爵士一场比赛下来,阴囊浮肿是家常便饭。
  第7名:科比-布莱恩特

  科比在榜单上倒是让人感觉不甚意外,在他还效力于联盟的时候通过匿名投票之后他就被冠以“最讨厌做队友”的排名第一。
  科比在球场上的脏主要表现在肘击上,举个例子:2009年5月5日,季后赛第二轮第一场火箭客场战科比,本场比赛巴蒂尔负责防守科比。在第一节临近结束的时候,科比发动进攻,在试图传球时却被巴蒂尔按住,成为了地板球争抢。巴蒂尔占据了有利的位置,科比在上方抢球不到的情况下,用膝盖和手肘夹住了巴蒂尔的脑袋,然后在巴蒂尔想要爬起来的时候,科比又用膝盖顶了一下。这个动作最终被判罚了科比犯规。尽管电视慢镜头显示科比连续用膝盖和肘部击打巴蒂尔,但联盟认定科比仅仅是为了站起来。
  第6名:里克-马洪

  说他恶是因为他敢打人,曾经乔丹把他过了他从背后一拳把乔丹放到,然后帮主在地上躺了半天没爬起来,后来虽然勉强继续比赛可是投篮各种打铁。
  马洪被活塞队发言人乔治-布拉 哈(George Blaha)称为“坏孩子最恶者”。马洪在用身体打球方面享有盛誉,他常常用更多的身体接触去弥补自己相对有限的弹跳能力。在80年代末期,马洪是活塞坏孩子部队的领袖。当然,他的外号叫做“打架大王”。
  第5名:拉希德-华莱士

  拉希德-华莱士一直保持有联盟技术犯规最多的纪录,这样的表现足以让他登上这个榜单,他常常会对着裁判喋喋不休,裁判吹了一个T之后他还不知悔改,单赛季41次技术犯规,7次被驱逐,这就是华莱士的纪录。因为华莱士太能被吹技犯,2006-2007赛季开始之前,NBA出台规定,限制球员在比赛中对裁判判罚的抱怨。这条规定允许裁判对过于激烈的抱怨判罚的球员吹罚技术犯规,也就是球员和媒体口中的“零容忍”规则。同时还增加了技术犯规的罚款和16次技术犯规后自动停赛的规则。
  第4名:查尔斯-奥克利

  奥克利在NBA是出名的金牌打手。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拿出奥克利的防守劲头来,我们怎么可能不夺冠?”乔丹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抱怨道。奥克利的防守已经不是单纯的身体对抗,当对手杀入篮下时,奥克利会不顾一切地阻止他们,哪怕付出犯规的代价;当对方的内线球员对自己身体有侵犯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将对手掀翻在地。
  在职业生涯中,奥克利已经成为了巨星保镖,许许多多球员因为想要夺冠都想把他招进队中。
  第3名: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打球充满身体对抗,肘子横飞,在篮下对无数英雄好汉造成伤害。“花大虫”最令人发指的一幕,是他当年争夺篮板球的时候摔倒,竟然发怒暴踹摄影师下体,令后者久久缓不过来,比赛一度中止。罗德曼也是坏小子中的典型代表,有时候防不住都会拿下体顶人,挡不住人也要恶心死人。
  第2名:布鲁斯-鲍文

  鲍文有多脏根本不需要多做描述,森林狼的斯泽尔比亚克曾经被他直接跳起来一脚踹到脸上,卡特扣篮的时候被他垫过黑脚,连雷-阿伦也被他直接黑过。最可怜的莫过于卡特,因为鲍文的黑脚,他曾经大伤差点毁掉职业生涯。
  2007年马刺对阵太阳的季后赛中,斯塔德迈尔饱受鲍文小动作骚扰,直言鲍文打球肮脏。“他经常在我的背后故意踢我,好几次都差点对我形成了伤害,他的球风众人皆知,我希望NBA管理层能够给他点颜色看看。”
  第1名:兰比尔

  坏小子军团的代表不出现在这个榜单上简直就是对他们的不尊重,比尔·兰比尔是九十年代初期底特律活塞两夺冠军的功臣,在当年那支“坏孩子军团”中,兰比尔堪称“坏孩子之王”。
  所有的人都讨厌兰比尔,76人老板说,只要巴克利揍一顿兰比尔,自己会承担所有联盟的罚款。兰比尔可算是把垃圾话和小动作发挥的淋漓尽致。在比赛中敢于与任何人叫板,并曾多次于伯德,巴克利等人干架。


当年活塞为了防住乔丹,都用了哪些人?

当年活塞为了防住乔丹,都用了哪些人?乔丹规则是80年代后期活塞坏孩子军团首创的一套防守原则,除了最后一节乔丹的疯狂进攻。乔丹规则中还有一个元素。当乔丹持球时,杜马斯应该用他的力量迫使乔丹去球场的左边。你不知道乔丹规则。活塞用它压制乔丹,连续两次夺冠乔丹规则就是这样扩散的,活塞让乔丹无法施展技能。当年活塞为了防住乔丹,都用了哪些人?把他推到罚球线两端,让乔丹不容易破。活塞也注意到了乔丹底线突破的威胁,所以只要他在低位拿球,靠近弧顶的球员就会来叠。团队成员詹姆斯·爱德华兹曾感慨地说,如果你不为迈克尔制定策略,他随时都可能得50分。你一定要尽力放慢他的节奏,至少要用双夹战术逼他把球传出去,你一定要尽力,因为你无法阻止他单挑,他太强太快。另一个活塞成员约翰萨利开玩笑说,乔丹规则其实是两点。第一,迈克尔拿球的时候,我们都跪下祈祷。第二,比赛开始前,我们全队都去教堂了。无论如何,乔丹规则帮助坏男孩军团解决了大麻烦。在此之前,活塞根本拿不到乔丹,但是乔丹规则创造了奇迹,以至于被外界封杀为对抗好得分手的防守教科书。成绩不言自明。接下来的两个赛季,公牛和活塞在常规赛和季后赛一共打了17场,平均得分乔丹被限制在只有28.3分,比87-88赛季的平均得分低了8分。活塞赢了17场比赛中的14场。乔丹规则帮助活塞压制东部公牛,两次夺得NBA总冠军。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乔丹法则迫使乔丹想办法应对坏小子军团的折磨,尤其是在力量对抗中,于是出现了更强的乔丹。

活塞队当年究竟对乔丹都做了什么事?

当年的活塞队依靠“肮脏”的防守而闻名,特别是对乔丹,锁喉、抱摔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对于乔丹来说,那个时候的活塞就是一座大山。不过,如果要说乔丹恨活塞,我觉得不会,乔丹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活塞,是活塞激发了乔丹。其实,乔丹在进入联盟的时候是个瘦小伙子,当时只有90公斤,不过,在经过活塞的花式“虐待”之后,乔丹增重到了98公斤,这不仅仅是数字上的变化,而是体质上质的飞跃。乔丹为何增重,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活塞发明的“乔丹法则”,乔丹曾说“只有被撞的死去活来的那个人才知道增重有多重要”。早年的乔丹没有帮手,靠其一人苦苦支持,加上其超人的进攻能力,几乎没有人能够阻止他。当时的活塞主帅查克·戴利便发明了“乔丹法则”,戴利被称为“野兽派教练”,他一手缔造了由兰比尔、罗德曼、托马斯、马洪、丹特利、约翰逊等组成的“坏孩子军团”。戴利对于防守乔丹只有一个要求:我要看到乔丹的血。乔丹15年职业生涯,除最后在奇才的两个赛季之外,乔丹还未缺席过季后赛。在7次未能获得总冠军的赛季,乔丹3次输在了活塞的手中,2次输给了凯尔特人。也就是说,活塞是公牛最大的敌人。87-88赛季,东部半决赛活塞4:1击败公牛;88-89赛季东部决赛活塞4:2击败公牛;89-90赛季东部决赛活塞4:3击败公牛。活塞在88-90连续两个赛季获得总冠军,而公牛却在面对活塞时越来越强。乔丹是一个不服输的人,你越强他就越想击败你。乔丹在面对强大的活塞打出过职业生涯第三高分的61分。乔丹在公牛的13个赛季,常规赛52次面对铜墙铁壁般防守的活塞活塞,场均得到30.5分,6.6个篮板,5.7个助攻,2.1个篮板。并不比其公牛职业生涯场均31.5分,6.3个篮板,5.4个助攻,2.5个抢断的表现差多少。虽然活塞对待乔丹的方法有些恶劣,或许正是由于活塞队的摧残,才成就了乔丹的钢铁意志。如果换了一般人,早就被打跑了。

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

罗德曼的身高只有201cm,打的位置却是大前锋;罗德曼的体重只有100公斤,却能在内线单怼奥尼尔;罗德曼的得分能力不行,场均得分只有7.3分,但他比任何人都能抢。那么连续7届的NBA篮板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篮板数却只有11954个,比其他球员的总篮板数要少,这主要是因为罗德曼在NBA待的时间太短了。 来看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生于1961年的罗德曼进入NBA的时候是1986年,那时他已经25岁了,比那些传奇内线进入NBA的时间晚了至少4年,满打满算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也只有14年,所以罗德曼的在NBA打的场数不多,只有911场。 再一个是罗德曼刚进入NBA时只是个小角色,直到90-91赛季他的篮板才真正上双,所以罗德曼真正发迹的时候他已经29岁了,虽然往后他的数据越来越bt,但是前面落后别人的太多了,篮板总数少也是应该的,但看一个球员会不会抢篮板不能只看数据,还得看比赛,好比威少的篮板和罗德曼的篮板,虽然威少篮板也能上双,但跟罗德曼比就是个zz.... 罗德曼生涯11954个篮板,排名 历史 篮板总榜第23位, 历史 最高为张伯伦23924个篮板。 罗德曼曾经连续7次获得篮板王,虽然身高只有201cm要比皮蓬还要矮2cm,但是花大虫罗德曼抢篮板非常凶悍,绝对是篮板狂人,即便是无关重要的地板球花大虫也是拼命去抢。 可为何强篮板能力突出的篮板只排在 历史 第23位,其实原因很简单,总体来说就是罗德曼生涯并不算长、其次就是像张伯伦、拉塞尔场均能抢20+篮板以上,但是他们的年代不同,打法不同,规则不同等原因导致。 首先是罗德曼生涯14个赛季,罗德曼的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共出场35场,生涯共出场911场比赛,最高单赛季场均抢下18.7个篮板,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如果罗德曼能够保持 健康 在多打几年,总篮板数还会大幅上升,单论抢篮板能力,罗德曼属于 历史 顶级,别忘了罗德曼可是樱木花道的原型。 张伯伦首个赛季场均27篮板、第二个赛季场均27.2个篮板,第三个赛季砍下场均50.4分25.7篮板,那个年代与八九十年代无法相比,也出现了一批篮板怪兽,尤其是张大帅在那个年代就是巨人级别,鹤立鸡群,相传大帅还能摸到篮板上沿,这抢起篮板还不如探囊取物。 身高仅有2米01的大虫罗德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篮板痴汉,职业生涯场均能有13.1个篮板( 历史 第12),更是连续七届蝉联篮板王荣誉,仅次于张伯伦的11届篮板王。 可是即便罗德曼在篮板方面上有如此可怕的能力,在总篮板排名上却只能排在第23位,这是为何? 职业生涯起点低,上场时间受限 实际上,罗德曼是19岁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篮球,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大学时期所展现出来的篮球天赋,大学后三年场均能得到25.7分和15.7个篮板,投球命中率为63.7%,斩获了不少荣誉。 可即便是这样,罗德曼也仅仅是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而且当时的活塞队还是经过对他充分的观察,才决定选择他,所以初入联盟的罗德曼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机会。 在活塞的前期,罗德曼只能从替补打起,上场时间有所受限,篮板数据也很一般。但是在那个时代充满了挑战,同样也是机遇,而罗德曼就很好的把握住了机会。87-88赛季季后赛中对伯德出色的防守表现,让罗德曼初露锋芒。而也在此时活塞坏小子军团崛起,1988-1989赛季是活塞坏小子军团夺冠的那个赛季,他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员。 慢慢地,罗德曼在联盟中打出了名气和实力,获得了更多的上场时间,篮板数据得到了暴涨。在活塞的第6个赛季场均篮板能有18.7个之多,但依旧无法弥补前期数据劣势的大坑。 职业生涯不长,实际有效时间更短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这样的职业生涯长度在NBA联盟中只能属于正常水准,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基本上都是15个赛季起步。不仅如此,仔细观看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出勤率,也能发现一些问题。 活塞时期的罗德曼上场时间并不多,且篮板数据一般,但是他的出勤率非常高,竟有连续五个赛季是满勤的。而反观到了生涯巅峰和篮板数据爆炸的时期,出勤率就并不是很高,生涯最后两年出战数加起来不到40场。 可以说罗德曼14年的职业生涯,实际上认真算一下,恐怕也只有10个赛季的有效时间,这也就能理解他的总篮板排名为什么不高了。 【“球”同存异,我是右手边的上帝】 罗德曼身高为2米01,在内线中并没有任何优势,但是他拥有惊人的弹跳高度和快速的连续弹跳能力,以及出色的预判能力,让他成为“篮板怪物”,凭借这项能力他在NBA立足多年,并取得了后人难以超越的成就。 罗德曼曾单场抢下34个篮板,曾多个赛季场均抢下至少15个篮板,曾连续7年获得年度篮板王的荣誉(1991年到1997年),职业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非常厉害。不过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总篮板数为11954个,只排在NBA 历史 篮板榜的第23位,这是为何? 一、篮板怪兽也需要成长 1986年,罗德曼在第27顺位被活塞队选中,从他的选秀顺位就能看出,他并不是一开始就被人看好的球员,也不是出道即巅峰的球员。职业生涯前三年,他一直都是替补,新秀赛季场均上场15分钟,可以抢下4.3个篮板,之后两年场均上场时间分别为26.2分钟、26.9分钟,分别抢下8.7个篮板、9.4个篮板。 从第二、第三个赛季就能看出,罗德曼在抢篮板方面确实非常有天赋——场均26分钟的上场时间就能抢下将近10个篮板,而且前场篮板几乎占了一半。到了第四个赛季,活塞队开始试着让他在一些比赛中出任首发,上场时间升到29分钟,他的场均篮板提升到9.7个。 第五个赛季,罗德曼已经正式成为球队首发,场均上场33.5分钟,场均抢下12.5个篮板,篮板怪兽初长成。第六个赛季,他场均抢下18.7个篮板震惊联盟,首次成为篮板王,之后就连续成为篮板王了。可以发现,成长的这几年罗德曼因为上场时间少并没有抢下多少个篮板,篮板总数也就少了。 二、缺席太多比赛 罗德曼是一个非常狂野的人,个性鲜明,除了伤病原因,他在场外的作风问题也是他出场少的一个原因,要么被球队惩罚,要么被联盟禁赛,加上他脾气火爆,领到的技术犯规多了被禁赛,或者做出联盟禁止的行为被禁赛,导致他职业生涯的出勤率并不高。 14个赛季,罗德曼只出场911场比赛,平均下来每个赛季出场65场比赛。在马刺的第二个赛季只打了49场比赛,在湖人的赛季只打了23场比赛,在独行侠的赛季只打了12场比赛……就算他再能抢,比别人少打这么多场比赛,篮板总数也比不过别人。 三、职业生涯不够长 罗德曼1986年进入NBA,2000年正式退役,14年的职业生涯并不算短,但是凡事都是相对的,跟篮板榜单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比起来他他的职业生涯不够长。举个例子,奥尼尔职业生涯场均篮板为10.9个,场均比2.1个,单赛季场均篮板最高的是13.9个,他没有拿过一次篮板王,但是他却排在总篮板榜的第25位,比罗德曼高了好几个名次,原因就在于他比罗德曼多打了5个赛季。 综上所述,不仅不好奇为什么罗德曼总篮板排行那么低,反而惊叹他花这么少的时间、这么少的比赛却能达到这个高度,不愧是“篮板怪兽”。 在近30年的NBA 历史 中,最著名的篮板手恐怕就是罗德曼了,他对于篮板球的渴望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会对别人每一次的投篮轨迹进行观察,在活塞的时候,以赛亚·托马斯看到罗德曼在篮底下呆呆地站着,于是便问他在干嘛,罗德曼说:“我在看你们投篮的轨迹,你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在空中旋转三圈,而乔杜马斯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旋转3.5圈或者4圈。” 从这些细节中,可以看出罗德曼对于争抢篮板球的钻研之深,正是他的这份苦工,帮助他收获了极大的成效,凭借超人的弹跳、敏锐的篮板嗅觉、积极的卡位和拼抢,罗德曼的职业生涯获得过七个篮板王的头衔,在91到92赛季,他的场均篮板达到了惊人的18.7个,有人形容他抢篮板就像青蛙用舌头捕食飞虫一样,流畅而迅速,这种比喻,并不为过。 然而,罗德曼生涯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这个数字在NBA的 历史 篮板榜上只能排到第23位,相比他巅峰时期的场均篮板数,这确实不符合他篮板狂人的身份。他之所以排在这个位置,首先是因为他的职业生涯并不长,只有14个年头,进入联盟时他已25岁,属于大龄新秀。其次,罗德曼在活塞前期的数据大大拖了他篮板累积的后腿,进入活塞的第一年,他的场均上场时间只有15分钟,在有限的上场时间里,他没有什么发挥才华的空间,场均只能抢到4.3个篮板,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低数值。最后,不得不说,因为玩世不恭,罗德曼在职业生涯后期并没有受到太过球队的青睐,过着颠沛流离的球场生活,这直接导致了他在职业生涯后期的出勤率不高,虽然他最后一年在独行侠队场均还能拿到14.3个篮板,但在那个赛季,他只打了12场比赛,便因为多次无故缺席训练,被勒令离队。因此罗德曼尽管有着高超的抢篮板技巧,却无法在篮板的积累上名列前茅,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用在罗德曼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绰号“大虫”的丹尼斯·罗德曼,之所以在NBA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仅11954个、排名NBA 历史 第23位,多少和他进入NBA较晚,以及他的“功能”相对比较单一有关。 从青年时代就比较怪异的“大虫”,直到25岁零171天才完成自己的NBA首秀,尽管在他进入NBA的上世纪80年代,大多数年轻球员还没有“出名要趁早”的感悟,但所有在1986-1987赛季完成职业生涯首秀的63名“菜鸟”中,罗德曼的年龄也排到了正数第5位。 进入NBA较晚,再加上初期在“活塞坏小子军团”只能为兰比尔等“坏叔叔”背包、以及职业生涯的最后两年又在“打酱油”,这也使得一共不过参加911场常规赛比赛的罗德曼,的确很难攒下太多的篮板球——另外一项数据也同样能够证明这一点,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场均有13.12个篮板球进账,在所有NBA球员中,仅有11人的职业生涯场均篮板球比他更高。 除了参加的常规赛比赛不够多这一个“硬伤”之外,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另外一个“硬伤”,毫无疑问是他除了仿佛拥有“吸引”篮板球的天赋之外,其他篮球技能都不算出色、或者说欲望不够强烈。就拿得分一项来看,职业生涯投篮命中率高达52.1%的罗德曼场均不过7.3分进账,尤其是在帮助公牛夺得三连冠的三个赛季,他的场均得分更是只有可怜的5.2分。这也就使得大多数教练在面对罗德曼时只能是又爱又恨——菲尔·杰克逊是少数的几个能够将罗德曼的长处发扬到极致的教练,但这恐怕也和公牛有乔丹不无关系。 当然,不管罗德曼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排名 历史 第几位,身高仅2.01米的“大虫”丹尼斯·罗德曼,都堪称NBA舞台上一个让人难忘的天才。这显然不是因为他的七彩发型、奇装异服、特立独行,而是在所有“功能性”球员中,没有谁能够将自己仅有的天赋发扬得像“大虫”般淋漓尽致,甚至到所有人根本想不起来他的弱项。 最后列举几个罗德曼在NBA所取得的除篮板王之外的荣誉:5次总冠军,2次入选全明星,2次最佳防守球员,7次防守第一阵容……活塞在2011年将他的10号球衣退役。 解答: 1.生涯只出赛911场比赛。2.生涯初期跟末期的出场时间并不多。 还有人比罗德曼会抢篮板吗?答案是没有。他对于篮板的痴迷可以说是nba第一挡的存在,身高不高的他抢篮板靠的是技巧、判断、以及拼劲,最重要的就是有一个对于篮板的执着。 我可以让你得分,但是篮板必须是我的,这就是罗德曼。 连续7届的篮板王,生涯场均5分左右的他,篮板13.2颗其中有4.8颗是前场篮板,这意味着球队可以多5次的二次进攻机会,尽管在进攻端的贡献不是很大,但是他在防守端以及篮板的控制上,给了球队很大的帮助, 也与乔丹共创公牛第二次三连冠。 为什么说是共创呢?因为有他在,乔丹才放心的去进攻,因为有他在,外线射手才能够没有顾虑的投篮,这就是罗德曼的重要性。 而罗德曼是连续7届的篮板王,为何在篮板排名上只排在23名呢?以下是我的分析。 1.生涯只出赛了911场比赛。 罗德曼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但是他的出场率并不高,一共也才打了911场比赛,与排在他前面的篮板好手差了至少100场球赛,邓肯1392场、马龙1476场,都比罗德曼多了大概500场左右,所以罗德曼会排在23名,也不难理解。 2.生涯初期与末期出场时间并不多。 场均出赛时间不稳定,86年15分钟、87年26分钟,到最后两个赛季甚至出赛次数不到40场,这也是他为何篮板总数只排在23名最大的原因。 我有话说: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罗德曼以他优异的篮板能力,证明了他也是一位球星,并且依靠着这一项技能入选名人堂,谁说只有得分才能当球星,罗德曼抢篮板也能够成为球星,而且还是三连冠的球星。 看起来我行我素的罗德曼,可以为了研究篮板而盯着比赛回放一直看,可以为了研究对方内线而不断地看着比赛回放,你们知道的罗德曼或许是一个在球场上的麻烦人物。 但是我所知道的罗德曼,他是一个真正喜欢篮板球的球员,得分给你,篮板给他就对了。 罗德曼作为矮个中锋的实力派代表,已经颠覆我们对于长得越高越壮的人篮板越多的普遍认知。早期的罗德曼篮板球能力并没有很好的开发,但是潜力无穷,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赛季的篮板数都呈递增的趋势,就像初来乍到时科比的得分一样,每一年都在飙升,公牛时期篮板球能力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同期进入NBA的大bug奥尼尔论篮板球能力也甘拜下风。 他包揽了92-98年连续7年的篮板王,并被权威媒体评为NBA 历史 上最佳大前锋篮板王!如此爆炸的输出却在 历史 上排名第23位,是不是感觉很不靠谱?其实罗德曼的个人篮板球能力放在NBA 历史 上都是独一档的存在,但他的NBA职业生涯却不像他的篮板球那样稳定。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我们印象中约翰·斯托克顿和麦迪的个人生涯总得分谁的高?我们第一反应肯定是麦迪,毕竟麦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超级得分手,而约翰·斯托克顿是名副其实的传球手,两人要是得分对比,肯定麦迪胜出。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约翰·斯托克顿的职业生涯总得分比麦迪足足多了1000多分,这的确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翻出职业生涯年限你便可以得知,其实这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麦迪巅峰的得分爆炸力毫不逊色于巅峰的科比,但是他的职业生涯较短暂,总是在伤病中度过,也被伤病弄得心灰意冷。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就能明白罗德曼这位 历史 上罕见的超级篮板怪在篮板球排行榜上排的这么靠后绝不仅仅是偶然。 除邓肯之外大虫是我最喜欢的大前锋,论抢篮板的王者非罗德曼莫属了,但一些印象流吹嘘他得分多厉害我就呵呵了,首先说罗德曼的得分风格主要是二次补篮和下快攻,其它技术如勾手啊,接球投篮啊,篮下背身啊,突破上篮啊,三分啊,还有各种运球投篮这些他都不行! 你也别跟我说大学得分什么的,那和在NBA是两回事,其次在活塞之初他是打的小前锋的,但技术风格并不适合。罗德曼身体素质非常好,骨头非常硬,也很有傲骨。 没有任何一个球员不想当老大,如果在NBA球场上他能的20+14,能做老大的话,以他的脾气绝对不会做小弟?至于所谓的不肖得分之说,我了个去,你不觉得他吹牛逼的时候很有范吗? 话说回来,如果在NBA他其中一个赛季能场均20+再吹这个牛才是真牛逼。最后一句,篮板!我最爱罗德曼! 连续7届篮板王,罗德曼为何排在篮板榜第23位?还请诸君听我说道说道! 罗德曼公牛队第二个连冠时期的功臣之一,有着超强的防守能力,特别是他的篮板球。同时也是NBA中最具争议的球员,与马龙抱摔、与莫宁打架、脚踹摄像师。而且这些只是他众多球场劣迹的一小部分。但是这些并不妨碍罗德曼成为名人堂球员。 既然那么会抢,为什么只屈居 历史 篮板榜第23位? 2.01的身高,能够在长人如林的内线摘下7次篮板王,实属不易。除了技巧外,更多的是对篮板冲抢的欲望。 罗德曼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但是,那么会抢篮板的一个人竟然都没排进 历史 前10,确实有点不可思议!我觉得是因为他的篮板球抢得确实太疯狂,给人留下了篮板高手的印象。 但是,NBA中会抢篮板的高手又何止他一人。拿第一的张伯伦来说,他能够抢到接近24000个篮板,一是他效力时间够长,共14个赛季,其次他的场均篮板数为恐怖的22.9个。第二位的拉塞尔效力NBA13个赛季,他的场均篮板数为23.9个。第三位的贾巴尔效力NBA20个赛季,他的场均篮板数为11.2,虽然和张伯伦、拉塞尔没法比,但是他超长的职业生涯,足以令他的总篮板数排进 历史 前三。 虽然罗德曼连续拿下7次篮板王,但是他的场均篮板数为13.2个,和篮板大神相比还是要逊色不少。排在他前面的除了上述三位大神外,排在第四到第二十二位的分别是,海耶斯的16279个、马龙的16212个、邓肯的15091个、马龙的14968个、帕里什的14715个、加内特的14662个、瑟蒙德的14464个、贝拉米的14241个、霍华德的13800个、昂塞尔德的13769个、奥拉朱旺的13748个、奥尼尔的13099个、威廉姆斯的13017个、卢卡斯的12942个、巴克利的12546个、穆托姆博的12359个、西拉斯的12357个、奥克利的12205个,所以说他能够排在 历史 第23为也不奇怪。 对此,你怎么看?

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

罗德曼的身高只有201cm,打的位置却是大前锋;罗德曼的体重只有100公斤,却能在内线单怼奥尼尔;罗德曼的得分能力不行,场均得分只有7.3分,但他比任何人都能抢。那么连续7届的NBA篮板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篮板数却只有11954个,比其他球员的总篮板数要少,这主要是因为罗德曼在NBA待的时间太短了。 来看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生于1961年的罗德曼进入NBA的时候是1986年,那时他已经25岁了,比那些传奇内线进入NBA的时间晚了至少4年,满打满算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也只有14年,所以罗德曼的在NBA打的场数不多,只有911场。 再一个是罗德曼刚进入NBA时只是个小角色,直到90-91赛季他的篮板才真正上双,所以罗德曼真正发迹的时候他已经29岁了,虽然往后他的数据越来越bt,但是前面落后别人的太多了,篮板总数少也是应该的,但看一个球员会不会抢篮板不能只看数据,还得看比赛,好比威少的篮板和罗德曼的篮板,虽然威少篮板也能上双,但跟罗德曼比就是个zz.... 罗德曼生涯11954个篮板,排名 历史 篮板总榜第23位, 历史 最高为张伯伦23924个篮板。 罗德曼曾经连续7次获得篮板王,虽然身高只有201cm要比皮蓬还要矮2cm,但是花大虫罗德曼抢篮板非常凶悍,绝对是篮板狂人,即便是无关重要的地板球花大虫也是拼命去抢。 可为何强篮板能力突出的篮板只排在 历史 第23位,其实原因很简单,总体来说就是罗德曼生涯并不算长、其次就是像张伯伦、拉塞尔场均能抢20+篮板以上,但是他们的年代不同,打法不同,规则不同等原因导致。 首先是罗德曼生涯14个赛季,罗德曼的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共出场35场,生涯共出场911场比赛,最高单赛季场均抢下18.7个篮板,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如果罗德曼能够保持 健康 在多打几年,总篮板数还会大幅上升,单论抢篮板能力,罗德曼属于 历史 顶级,别忘了罗德曼可是樱木花道的原型。 张伯伦首个赛季场均27篮板、第二个赛季场均27.2个篮板,第三个赛季砍下场均50.4分25.7篮板,那个年代与八九十年代无法相比,也出现了一批篮板怪兽,尤其是张大帅在那个年代就是巨人级别,鹤立鸡群,相传大帅还能摸到篮板上沿,这抢起篮板还不如探囊取物。 在近30年的NBA 历史 中,最著名的篮板手恐怕就是罗德曼了,他对于篮板球的渴望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会对别人每一次的投篮轨迹进行观察,在活塞的时候,以赛亚·托马斯看到罗德曼在篮底下呆呆地站着,于是便问他在干嘛,罗德曼说:“我在看你们投篮的轨迹,你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在空中旋转三圈,而乔杜马斯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旋转3.5圈或者4圈。” 从这些细节中,可以看出罗德曼对于争抢篮板球的钻研之深,正是他的这份苦工,帮助他收获了极大的成效,凭借超人的弹跳、敏锐的篮板嗅觉、积极的卡位和拼抢,罗德曼的职业生涯获得过七个篮板王的头衔,在91到92赛季,他的场均篮板达到了惊人的18.7个,有人形容他抢篮板就像青蛙用舌头捕食飞虫一样,流畅而迅速,这种比喻,并不为过。 然而,罗德曼生涯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这个数字在NBA的 历史 篮板榜上只能排到第23位,相比他巅峰时期的场均篮板数,这确实不符合他篮板狂人的身份。他之所以排在这个位置,首先是因为他的职业生涯并不长,只有14个年头,进入联盟时他已25岁,属于大龄新秀。其次,罗德曼在活塞前期的数据大大拖了他篮板累积的后腿,进入活塞的第一年,他的场均上场时间只有15分钟,在有限的上场时间里,他没有什么发挥才华的空间,场均只能抢到4.3个篮板,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低数值。最后,不得不说,因为玩世不恭,罗德曼在职业生涯后期并没有受到太过球队的青睐,过着颠沛流离的球场生活,这直接导致了他在职业生涯后期的出勤率不高,虽然他最后一年在独行侠队场均还能拿到14.3个篮板,但在那个赛季,他只打了12场比赛,便因为多次无故缺席训练,被勒令离队。因此罗德曼尽管有着高超的抢篮板技巧,却无法在篮板的积累上名列前茅,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用在罗德曼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身高仅有2米01的大虫罗德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篮板痴汉,职业生涯场均能有13.1个篮板( 历史 第12),更是连续七届蝉联篮板王荣誉,仅次于张伯伦的11届篮板王。 可是即便罗德曼在篮板方面上有如此可怕的能力,在总篮板排名上却只能排在第23位,这是为何? 职业生涯起点低,上场时间受限 实际上,罗德曼是19岁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篮球,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大学时期所展现出来的篮球天赋,大学后三年场均能得到25.7分和15.7个篮板,投球命中率为63.7%,斩获了不少荣誉。 可即便是这样,罗德曼也仅仅是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而且当时的活塞队还是经过对他充分的观察,才决定选择他,所以初入联盟的罗德曼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机会。 在活塞的前期,罗德曼只能从替补打起,上场时间有所受限,篮板数据也很一般。但是在那个时代充满了挑战,同样也是机遇,而罗德曼就很好的把握住了机会。87-88赛季季后赛中对伯德出色的防守表现,让罗德曼初露锋芒。而也在此时活塞坏小子军团崛起,1988-1989赛季是活塞坏小子军团夺冠的那个赛季,他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员。 慢慢地,罗德曼在联盟中打出了名气和实力,获得了更多的上场时间,篮板数据得到了暴涨。在活塞的第6个赛季场均篮板能有18.7个之多,但依旧无法弥补前期数据劣势的大坑。 职业生涯不长,实际有效时间更短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这样的职业生涯长度在NBA联盟中只能属于正常水准,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基本上都是15个赛季起步。不仅如此,仔细观看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出勤率,也能发现一些问题。 活塞时期的罗德曼上场时间并不多,且篮板数据一般,但是他的出勤率非常高,竟有连续五个赛季是满勤的。而反观到了生涯巅峰和篮板数据爆炸的时期,出勤率就并不是很高,生涯最后两年出战数加起来不到40场。 可以说罗德曼14年的职业生涯,实际上认真算一下,恐怕也只有10个赛季的有效时间,这也就能理解他的总篮板排名为什么不高了。 【“球”同存异,我是右手边的上帝】 绰号“大虫”的丹尼斯·罗德曼,之所以在NBA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仅11954个、排名NBA 历史 第23位,多少和他进入NBA较晚,以及他的“功能”相对比较单一有关。 从青年时代就比较怪异的“大虫”,直到25岁零171天才完成自己的NBA首秀,尽管在他进入NBA的上世纪80年代,大多数年轻球员还没有“出名要趁早”的感悟,但所有在1986-1987赛季完成职业生涯首秀的63名“菜鸟”中,罗德曼的年龄也排到了正数第5位。 进入NBA较晚,再加上初期在“活塞坏小子军团”只能为兰比尔等“坏叔叔”背包、以及职业生涯的最后两年又在“打酱油”,这也使得一共不过参加911场常规赛比赛的罗德曼,的确很难攒下太多的篮板球——另外一项数据也同样能够证明这一点,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场均有13.12个篮板球进账,在所有NBA球员中,仅有11人的职业生涯场均篮板球比他更高。 除了参加的常规赛比赛不够多这一个“硬伤”之外,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另外一个“硬伤”,毫无疑问是他除了仿佛拥有“吸引”篮板球的天赋之外,其他篮球技能都不算出色、或者说欲望不够强烈。就拿得分一项来看,职业生涯投篮命中率高达52.1%的罗德曼场均不过7.3分进账,尤其是在帮助公牛夺得三连冠的三个赛季,他的场均得分更是只有可怜的5.2分。这也就使得大多数教练在面对罗德曼时只能是又爱又恨——菲尔·杰克逊是少数的几个能够将罗德曼的长处发扬到极致的教练,但这恐怕也和公牛有乔丹不无关系。 当然,不管罗德曼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排名 历史 第几位,身高仅2.01米的“大虫”丹尼斯·罗德曼,都堪称NBA舞台上一个让人难忘的天才。这显然不是因为他的七彩发型、奇装异服、特立独行,而是在所有“功能性”球员中,没有谁能够将自己仅有的天赋发扬得像“大虫”般淋漓尽致,甚至到所有人根本想不起来他的弱项。 最后列举几个罗德曼在NBA所取得的除篮板王之外的荣誉:5次总冠军,2次入选全明星,2次最佳防守球员,7次防守第一阵容……活塞在2011年将他的10号球衣退役。 罗德曼从91-92赛季到97-98赛季连续7年获得NBA的篮板王。而从91-92赛季后罗德曼每个赛季场均篮板基本都在14个以上。除了职业末期在湖人效力那几场比赛。而91-92,92-93赛季罗德曼场均篮板都在18个以上。职业生涯单场最高篮板数达到了34个。真可以说是NBA的篮板狂人。 罗德曼身高只有2.01米,但他有着极强的力量,对篮板球落点,卡位都极有心得,而且对防守和篮板球有着极高热情。甚至在比赛前观看录像,他都是在看对手的投篮不进后偏出的角度方向。 但是罗德曼篮板这么强,但他仅仅以11954个篮板排名 历史 第23位。与他7届篮板王身份不符。 造成这个的原因是巅峰时间过短,还有伤病。其实罗德曼巅峰就是他获得7届篮板王这几年。最开始的四年,他几乎都是在替补中度过,上场时间少,篮板球数就相应不多。 而开始作为主力,上场时间有保证了,他又开始遭遇伤病,前6个赛季只在新秀赛季缺席5场。而之后只有93-94赛季和97-98赛季出场达到79和80场。其余几个赛季最高只有64场,虽然场均篮板依然很高,但是总数肯定会少。而职业生涯最后两年一共只出场35次,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 所以尽管罗德曼效力14个赛季,但是后两个赛季基本可以忽略,而前四个赛季替补,并不能完全发挥他的威力。而巅峰期的7年有四个赛季因伤缺阵了很多场比赛。 这就造成了罗德曼总的篮板数不高。 罗德曼作为矮个中锋的实力派代表,已经颠覆我们对于长得越高越壮的人篮板越多的普遍认知。早期的罗德曼篮板球能力并没有很好的开发,但是潜力无穷,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赛季的篮板数都呈递增的趋势,就像初来乍到时科比的得分一样,每一年都在飙升,公牛时期篮板球能力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同期进入NBA的大bug奥尼尔论篮板球能力也甘拜下风。 他包揽了92-98年连续7年的篮板王,并被权威媒体评为NBA 历史 上最佳大前锋篮板王!如此爆炸的输出却在 历史 上排名第23位,是不是感觉很不靠谱?其实罗德曼的个人篮板球能力放在NBA 历史 上都是独一档的存在,但他的NBA职业生涯却不像他的篮板球那样稳定。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我们印象中约翰·斯托克顿和麦迪的个人生涯总得分谁的高?我们第一反应肯定是麦迪,毕竟麦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超级得分手,而约翰·斯托克顿是名副其实的传球手,两人要是得分对比,肯定麦迪胜出。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约翰·斯托克顿的职业生涯总得分比麦迪足足多了1000多分,这的确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翻出职业生涯年限你便可以得知,其实这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麦迪巅峰的得分爆炸力毫不逊色于巅峰的科比,但是他的职业生涯较短暂,总是在伤病中度过,也被伤病弄得心灰意冷。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就能明白罗德曼这位 历史 上罕见的超级篮板怪在篮板球排行榜上排的这么靠后绝不仅仅是偶然。 因为职业生涯太短了,而且前三年他的篮板也不是很厉害,25岁才参加选秀,才14个赛季的职位生涯,出场数太少了,但是职位生涯场均13个篮板依然让很多人望尘莫及。总篮板一方面得场均多,一方面得出场数够多,缺一不可,这也是乔丹 历史 场均得分王但依旧问鼎不了总得分王的原因。论及生涯总数据,出场数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是场均多就有用的,乔丹10个得分王,张大帅7个但他们都比不过场均25分的贾巴尔,因为贾巴尔职位生涯够长,出场数够多。 打的赛季少了,好比神十届得分王,总得分榜也才第四 除邓肯之外大虫是我最喜欢的大前锋,论抢篮板的王者非罗德曼莫属了,但一些印象流吹嘘他得分多厉害我就呵呵了,首先说罗德曼的得分风格主要是二次补篮和下快攻,其它技术如勾手啊,接球投篮啊,篮下背身啊,突破上篮啊,三分啊,还有各种运球投篮这些他都不行! 你也别跟我说大学得分什么的,那和在NBA是两回事,其次在活塞之初他是打的小前锋的,但技术风格并不适合。罗德曼身体素质非常好,骨头非常硬,也很有傲骨。 没有任何一个球员不想当老大,如果在NBA球场上他能的20+14,能做老大的话,以他的脾气绝对不会做小弟?至于所谓的不肖得分之说,我了个去,你不觉得他吹牛逼的时候很有范吗? 话说回来,如果在NBA他其中一个赛季能场均20+再吹这个牛才是真牛逼。最后一句,篮板!我最爱罗德曼!

NBA退役球员人生槽点之恶人兰比尔

比尔-兰比尔——一个被万人谨记在心的球员,但是他的威名来源则是通过自己一手混不吝的脏动作树立起来的。他的人生槽点只有一个:脏动作,下面就来盘点一下那些被他只手遏制的球星们。

1、伤人老主顾伯德

大鸟伯德作为NBA垃圾话之王,既可以用自己猛烈的战斗力让对手付出代价,又可以用自己的垃圾话破解对手的心理防线。即便伯德大部分时间都是耀武扬威的,但是遇到大恶人兰比尔的时候就歇火了。二人的战斗史非常的丰富,每一次见到都会或多或少的来一次摩擦,不过最狠的当属1987年东部决赛第四场,兰比尔在抢篮板的时候一拐子卡在伯德的脖子上,让他瞬间倒地。好在大鸟这一次吃的亏被酋长帕里什给争了回来。

2、乔丹再神也逃不开被恶人磨

乔丹虽然出道即巅峰,但是他前六年的职业生涯过得并不愉快,连年征战却年年输球,其中光输活塞就来了三次,可谓是相当的郁闷。而比起他的郁闷,更严重的是受到活塞队特殊的防守待遇,突内线被兰比尔劈头盖脸的一顿操作。最 搞笑 的是在85-86赛季的一场常规赛,乔丹内线突破上篮被兰比尔生拉下来,乔丹腰部着地非常痛苦,这让场边的公牛教练阿尔贝克非常的生气,怒冲冲的找着戴利去理论,但是两个教练吵着吵着尽然要动起手来了,最后被驱逐出场还被禁赛罚款,可想而知兰比尔的威力又多大。

3、混不吝的罗德曼见到恶人也怂

花大虫罗德曼桀骜不驯,不管是场上场下都时常一副欠揍的样子,但是有天赋的球员就是吃香,不训练也没关系,只要抢到篮板就行了。他在场上也和多名球员发生过摩擦,可就是兰比尔了就不折腾了。那是因为兰比尔是罗德曼的师傅,在活塞的他亲眼见证了兰比尔的夸张大动作,可谓是亲承。罗德曼对兰比尔怂或许是因为怕自己和其他人一样被惨烈攻击吧。

当年兰比尔退役的时候全联盟庆祝,不知道的还以为大伙无比舍不得他呢,其实是高兴他终于离开了。

兰比尔在篮球界被多人指责,其实这本不是他的生活,比起美国那些从小出生在贫民窟的球员,他不知道幸福了多少倍,一出生就在富裕家庭,据说他父亲是某500强企业高管以及合伙人,财力可以让兰比尔生活无忧,但是他却因为身高找不到好工作而被迫打了篮球,结果就让他"名垂千史",看来他注定是个富贵命,人生赢家。

他退役后有人统计过他一生伤害过257名球员,这也就难怪会被多人齐喷了。


NBA的比尔.兰比尔为什么被称为是最肮脏最粗暴的球员?为什么?

不会有人比兰比尔更令人不寒而栗,他跑不快跳不高,有着不错的三分球攻击手段与一流的篮板火候,还有毫不逊色篮板火候的篮下暗算火候。与他在篮下对抗不会愉快,相反,需要一份特殊的小心,这是当年全联盟所有球员的共识:宁可让他占上风,千万别伤在兰比尔手上。凯尔特人后卫丹尼·安吉吃过兰比尔的苦头,波士顿vs活塞的比赛进行到第三节,安吉尝试远投三分,这本该毫无意外,要知道,安吉素来以外围火力见长,而兰比尔则以篮下统治力闻名,可意外的发生原本就存在不可预测性,否则也就不成其为意外。安吉起跳的时机非常妥当,面前空旷与篮筐之间一马平川毫无障碍,但兰比尔从篮下猛地启动向安吉方向冲去。当然,这位恶棍做出的姿态是积极防守,他远在距离安吉还有2米以上地方就猛扑上去演示出一派要封盖的样子。安吉理所当然没有防备,事实上,兰比尔到达起跳位置的那一刻,安吉的三分球已经过了最高点开始下落,没有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把胳臂肘揍到安吉的面门,但兰比尔做到了,他几乎是劈头盖脸一记蒲扇巴掌从上自下狠抽在安吉的脑袋上,攻击位置从肘部一直延续到指尖,攻击力度几乎能够将一头牛打晕。安吉并不是经历过拳击训练的格斗家,抗击打能力显然与常人差异不大,经此重创,理所当然痛苦万分捂住脸踉踉跄跄后退几步,此刻,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兰比尔转过身来,一脸完成了成功防守的样子往篮下靠拢准备抓防守篮板,若无其事的表情仿佛方才“插花盖顶”恶行根本没有发生过。全场惊呆,不难看出,就连裁判都被兰比尔这份处变不惊的镇定所深深震慑,不相信方才当真发生过如此血腥的一幕,乃至于防守犯规的哨声延迟了数秒才响起。凯尔特人球员们立刻骚动起来,包括队长伯德在内的场上球员几乎全准备冲上去教训兰比尔,裁判却及时将凯尔特人球员安抚下来防止冲突升级,兰比尔呢?他正在那里瞪大眼睛惊呼:“犯规?这是正常防守!”上述场景,在兰比尔看来,就是理所当然,在其长达14个赛季的职业生涯中,重复表演上述镜头属于家常便饭。兰比尔说过:“每个人都恨我,但我无所谓,这是我的工作。”将球场暴力上升到工作这一高度,的确似乎抹杀了一些暴力本身的丑陋程度。如果用小动作与挑衅次数作为衡量工作的晴雨表,那兰比尔无疑属于优秀工作者,同时身兼数大绝技且业务素质过硬。他最具有标志性的并非某一个动作,而是将粗暴融合在比赛的每一秒钟,对手看到兰比尔嗜血的眼神往往会有不寒而栗的不自然,这就是兰比尔需要造成的后果,他既能在篮板卡位时候不显山不露水把胳臂肘招呼到对手鼻梁,同样擅长防守中把脚塞到对手落地的位置,很多球员都认为,与兰比尔面对面根本无法全力以赴,至少需要留下百分之三十的注意力防止受伤。兰比尔对此评价呢?“很不错,他们无法专心打球,我的目的就达到了。”他在球场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犯罪分子,有记者统计,他恶意攻击过的NBA球员有257个之巨,其中就有查尔斯·巴克利,大鸟拉里·伯德,鲨鱼沙奎尔·奥尼尔,哈基姆·奥拉朱旺等传奇巨星,甚至连上帝也被他侵犯过。他曾经在活塞队比尔·兰比尔(12张)内训练中痛扁过丹尼斯·罗德曼(之后两个怪咖不知怎么的成了好朋友,罗德曼成了他的徒弟,他的一手假摔绝活也是比尔传授的),也跟著名恶汉巴克利干过架,连“大鸟”和“魔术师”都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甚至连“坏小子”军团的老大,“微笑刺客”伊塞亚·托马斯在接受一次电台采访的时候,都咬牙切齿的说道:“在活塞的更衣室我们他妈的都得听他的,那个白人。”试想一下,当有人准备上篮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白大汉一把把你从空中拽下来,紧接着一巴掌扇的你眼冒金星,而裁判只是判罚你罚两次球而已,可在昏沉中你根本无法把球罚进,当你遇到这么一个人你是什么感觉?除了活塞,无数的人想揍他,无论是谁,可又不敢,他让人恨的牙齿痒,可真正敢动他的人寥寥无几,他是一个真正的流氓,无论是球场内还是球场外。他居然在总决赛4:0横扫湖人后,接受记者采访,用一般人难以启齿的肮脏言论把记者们都轰出了更衣室。甚至于,当时76人的老板都放话叫巴克利揍兰比尔,而且还声称无论多少罚款都帮巴克利缴。

NBA活塞队坏小子是谁

  “坏小子军团”,NBA历史上最恐怖的“肮脏”集团。因打球强硬、野蛮、粗暴、肮脏,故名。这套阵容使底特律活塞队连续夺得1989、1990年NBA总冠军,但也使活塞队臭名远扬。主要成员有:伊塞亚·托马斯,比尔·兰比尔(有“坏小子之王”之称),维尼·约翰逊、阿德里安·丹特利、丹尼斯·罗德曼等。但另提一句,乔·杜马斯是其中的例外。
  活塞孩子军团:从NBA联盟80年代起,NBA历史上最恐怖的“肮脏”集团,当年的活塞在“坏孩子军团”的带领下横扫NBA联盟,也就是因为这群有坏孩子之称的球员在当年称霸整个联盟,活塞队的球风几乎被公认是最痞、最肮脏的。
  在联盟中,不乏许多粗暴的家伙,打球脏而凶狠。在80年代,活塞队被冠以“坏小子军团”的称号,这个NBA历史最恐怖的“肮脏”集团带领活塞队在80年代横扫联盟。


NBA活塞“坏小子军团”都有谁?

后场组合:托马斯,杜马斯
中锋是恐怖的兰比尔
大前锋是那时候还算乖巧的大虫罗德曼
还有马洪
就是这几个人,组建成了当时最恐怖的
“坏小子军团”的主要构架..
兰比尔和托马斯是左右司马,手下各有一帮人归自己调遣。就是在比赛中,他们也要确保这些人进入状态。托马斯手下至少有10个人,而约翰逊和马洪则听兰比尔的。约翰逊和马洪都必须靠兰比尔打气,否则会放任自流。托马斯必须管住萨利,他喜欢泡夜总会,在NBA打球只是为了多赚钱,好去夜总会。杜马斯谁也管不着,他自己会管好自己。罗德曼是个怪人,不要去管他最好,他不用人提醒就会奋不顾身,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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