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qiao

时间:2024-06-17 10:32:55编辑:小早

洪峤什么时候执行

目前还没有执行,具体消息需要等待法院判决结果。一审法院称,经查,根据在案证据,洪峤在高中就学期间曾因精神疾病入院治疗一次,但距本案已近十年之久,且洪峤无家族精神病史,结合在案证据证实案发前洪峤策划作案、带领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进行演练、案发后其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传递纸条、指使张晨光翻供、将责任推给被告人曹泽青等行为,足以证实洪峤对杀害被害人李某月做了精心策划,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相关辩解和辩护意见,该院不予采纳。2022年8月25日,二审展开庭前会议,8月26日上午8时在云南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洪峤称自己无罪且有精神疾病,法院驳回精神鉴定要求。


洪峤是哪里人?

洪峤,男,江苏南京人。2020年9月4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2年8月26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主犯洪峤称自己无罪且有精神疾病,法院驳回精神鉴定要求。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2年7月25日,云南女大学生遇害案遇害者父亲李胜当日从云南当地法院获悉,一审被告人洪峤上诉称自己无罪,并递交了相应的材料,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 [2022年8月26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主犯洪峤称自己无罪且有精神疾病,法院驳回精神鉴定要求。

洪峤为什么不立即执行

7月7日上午10时许,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宣判,被害人李某月的“男友”洪峤被判处死刑,另两人张晨光、曹泽青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洪峤、祁文强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二年有期徒刑。 我们已经清楚,所谓死刑,就是死刑立即执行。所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是保命了,只要顺利渡过两年考验期,就不会执行死刑,一般减为无期徒刑。其实,死刑立即执行,也不是判决作出后,立刻要了被告人的命,被告人还可以上诉,二审如果维持死刑立即执行,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 本文主要以一审法院公布的信息为根据,从若干方面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年8月3日)指出:“一是要注意区分案件性质。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处的原则,依法判处被告人重刑直至死刑立即执行。二是要注重区分犯罪情节。对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又无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可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三是要注重区分犯罪后果。故意杀人罪的直接后果主要是致人死亡,但也要考虑对社会治安的影响等其他后果·四是注重区分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对于犯罪动机卑劣而预谋杀人的,或者性情残暴动辄肆意杀人的被告人,可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要根据被告人的涉案事实,在上述四个方面的情形打分,100分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案的行为在四个方面都没有减分,故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是没有问题的: 第一,在犯罪动机方面,一审法院公布的信息没有描述洪峤与李某月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矛盾,这些矛盾如何导致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但是,从洪峤找人来预谋并杀害李某月的事实可以推断出,洪峤的主观恶性较大。 第二,从被害人的角度来看,李某月没有过错。《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审理涉及被害人过错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2条指出:“涉及恋爱关系的刑事案件,一般不宜认定被害人具有过错。但被害人对有恋爱关系的被告人实施欺骗、侮辱、诽谤、恐吓等行为,致使被告人的人身和财产、名誉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害,进而引发、激化被告人犯罪的,可认定具有过错。”显然,李某月不存在这些情形。 第三,在案件性质上,结合前两点内容,本案不属于民间矛盾引起的命案,而属于“雇凶杀人”。 第四,从犯罪情节、后果上看,洪峤直接追求李某月的死亡结果,不但找人来帮忙,还亲自与二人选定作案地点、演习杀人方法、交代作案细节、提出定时汇报要求,诱骗被害人至作案地点,二人把被害人杀害后掩埋。 第五,三名被告人没有自首,也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二、为什么只是判一人死刑立即执行,而不是判二人、三人死刑立即执行? 有的人提出,为什么不把三个凶手都判死刑立即执行?即使按照“杀人偿命”、等量齐观的朴素观念,一般是以一命抵一命,不会以三命抵一命。在网上搜索的信息来看,被害人的父亲也只是要求判洪峤死刑立即执行,而不是判三人死刑立即执行。从法律角度(或者比例原则)来看,生命法益是等价的,刑罚的“报应”不应超出所侵害的法益限度,否则就是过度报应,比如古代的株连九族。 其实,共同杀人的量刑是有政策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共同致一人死亡,依法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上只判处一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雇凶者没有直接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行为,但参与了共同犯罪的策划,实施了具体组织、指挥行为的,对雇凶者也应认定为罪行最严重的主犯;雇凶者只是笼统提出犯意,没有实施具体组织、指挥行为,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的受雇者可认定为罪行最严重的主犯· 对于雇凶杀人、伤害只致一人死亡的案件,一般不宜同时判处雇凶者与受雇者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案情特别重大,后果特别严重,确需判处两名以上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要严格区分多名受雇者的地位、作用,根据其罪责和犯罪情节,一般可对雇凶者和其中罪行最严重的受雇者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出:“在实际中一般认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一人死亡的为后果严重,致二人以上死亡的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可见,第一,本案雇凶杀人致一人死亡,原则只能判一人死刑立即执行。如果要判两个人死刑立即执行,一是必须说明“案情特别重大”“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显然,本案不存在这样的情形。二是除了雇凶者外,必须要找出罪行最严重的受雇者。所以,本案不可能判三个人死刑立即执行。 第二,洪峤不但雇凶,还参与了策划、指挥等行为,被认定为罪责最重的人,符合上述判断标准。 第三,有的观点认为,受雇者的责任应当大于雇凶者。因为,受雇者是行凶者,直接导致被害人的死亡,雇凶者只是提出犯意,如果没有人去实行的话,犯意永远停留在脑海里。当然,仅仅停留在脑海里的犯意不可能构成犯罪。但是,本案雇凶者的杀人犯意不仅仅是停留在脑海里那么简单,而且付诸实施了,掌控了受雇者犯罪的整个过程,也不是单纯的教唆犯,而是共谋共同正犯。在刑法理论上,支配型的共谋共同正犯的作用、地位不亚于正犯(受雇者)。 三、为什么云南的法院能对发生在南京的盗窃罪作出判决? 本案还有一起盗窃罪,2019年5月,洪峤指示祁文强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度假区盗窃一台单目夜视仪(价值18000元)。刑事案件的管辖原则是犯罪地,即犯罪行为地、结果地,该起盗窃罪发生在江苏南京,怎么由云南的法院来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被起诉的,可以并案审理;涉及同种犯罪的,一般应当并案审理。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犯罪被审查起诉、立案侦查、立案调查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协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并案处理,但可能造成审判过分迟延的除外。根据前两款规定并案处理的案件,由最初受理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可见,洪峤同时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的谋划行为、盗窃行为发生在江苏南京,南京的司法机关可以进行管辖,但故意杀人的主要作案地点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由勐海县的公安机关更方便侦查。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行使对故意伤人案的管辖权后,也可以对洪峤涉嫌盗窃罪案件进行并案审判。


四个犯罪嫌疑人,依下图到底犯罪嫌疑人是谁。。

我随便猜一下了。

B是凶手。

理由:首先从证词下手。A的证词中提到了朋友,而且是班级的朋友。这样的证词很难推翻,因为只要传唤一下该朋友,就能知道A在当时身处何处。如果六点二十时A不在班里,那么谎言会迅速拆穿。这种证言风险非常大,一般人不会冒险撒谎。A排除。

C,从图中可知,是左撇子。被害人右侧身体衣服撕烂,这一般是右撇子在背后拉扯时才能做到。因为可以看出衣服时向身后撕烂的。C排除。

D,下面几位朋友都认为是D,我才疏学浅,认为有可能不是。首先,几千米虽然是一小时左右可以到达的距离,但短暂的雨未必能波及几千米。D是工人,身体强壮,虽然有可能因下雨停工时间允许,但从图中开来,受害人在被害前进行了不小的挣扎。如果是工人D的话,未必给予被害者挣扎的机会。不过,图中D的袖口卷起,这一点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也许是伏笔,我有些反应不过来,见笑。

B,美容院老板。女性,纤弱,符合我认为的凶手体态特征。在美容院中,不出门,所以是四人中衣着最少的。头发是黑长直,符合现代侦探小说中的凶手特征(当然这句是我瞎扯)。题目中已知,案发时下大雨,刀在被害者身后,蝴蝶结在地上,被害者领口敞开。所以推理如下:

1,由被害人伤口血液扩散程度可知,案发地不在室外。大雨倾盆的情况下,血液会在湿润的衣服表面迅速扩散,并流向地面。不可能如图中所示,干净整洁。

2,刀为凶器,出现在被害者身下。这要么是凶手有意为之,要么是偶然。不过以图中所示,上口未必像菜刀砍的。包包扔在一个很不自然的地方。

3,胸口敞开,缎带散开,蝴蝶结摘下。这是因为正在理发。

所以:六点左右,B在理发店中接待了受害者作为顾客。不知什么原因,在系好围巾之后,B突下杀手,凶器极可能是剪刀,扎向被害人前心。争执过程中,B拉住了受害人的右腰,衣服撕裂。案发后,B将被害人拖向大雨中。由于大雨街上人烟稀少,可以使用雨具遮挡尸体。之后为了嫁祸他人,将菜刀、蝴蝶结、包扔在身体四周。

见笑见笑。


案件嫌疑人是什么

所谓案件嫌疑人,也称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是指公安机关怀疑该人违反了治安行政法律法规,但对其治安违法行为尚未查证属实。
在公安机关对其治安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前,对该人就称为违法涉嫌人;查证属实后,就称为违法行为人。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公安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违法嫌疑人是否违法、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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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一审宣判,受害人男友被判死刑,如何看待这一判罚?

对于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某被害一案中,李某某的男友兼杀人凶手洪某被判处死刑,我认为这一次判决实在是大快人心,死刑犯洪某甚至不是一时冲动杀人,而是有预谋地杀人,他事先预演了很多遍杀人计划,目的就是确保女友李某某会被自己成功杀害,不得不说这个洪某是真的相当变态和恐怖,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也是祸害,实在是不应该给机会,而死者李某某的父母虽然伤心欲绝,但是对于洪某被判处死刑的消息也是感到了一丝丝安慰。首先,死者李某某是南京的女大学生,但是是在云南省被杀害的,而李某某的男友洪某之所以要杀了李某某,是因为两个人此前吵架了,洪某就因为情侣间一次小小的争吵就要置人于死地,这样的人实在是可怕至极。而洪某决定要杀人以后,找到了两个帮凶帮忙,三个人积极地想杀人计划,并且在固定的地点多次练习,而这两名帮凶因为很积极地配合,而且在杀人计划中也是主力,所以跟洪某一样被认定是主谋,同时也被判处死刑了。其次,洪某因为吵架就杀人,而且还是提前有预谋的杀人,在计划好了以后,洪某主动将死者李某某诱骗到杀人地点,然后曹某某和张某某一起动手将死者杀害,最后将死者的财物都拿走了,还将死者的尸体埋在地下,不得不说这三个人是真的丧心病狂,这样的人在社会中就是隐藏的杀人犯。最后,洪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是这并不能帮助洪某减刑,因为洪某的行为实在是罪无可恕,他也为自己丧心病狂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目前该案件中的三位主谋都已经被判决死刑了,实在是大快人心。

南京女大学生案二审,判决下来了其男友维持死刑,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南京女大学生案二审,二审维持原判!被害者李某月的男友洪峤依旧是死刑!据悉,二审宣判后,洪峤瘫坐在椅子上,相信这一刻他怕了,他以为他没有直接参与杀人便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庭一审二审都认定他为主犯,他逃无可逃,避无可避,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代价!洪峤杀害女友李某月的原因竟然是两个人发生了矛盾,至今李某月的父母都无法理解,无法相信!谈恋爱时,情侣之间吵吵闹闹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洪峤竟然为了小事而起杀心,令人无法理解,无法谅解!情侣之间有了矛盾,可以通过沟通交流来化解,如果实在是无法调和矛盾,那么,可以分手,各走各路!洪峤只因鸡毛蒜皮的事情就操纵张晨光和曹泽青杀害李某月,其残忍令人发指!洪峤有预谋的杀人,证据确凿,他二审竟然提起了无罪辩护,简直是毁三观!所幸法律是威严的,是公平公正的,二审维持原判让李某月的老父亲不停地喊好,对审理此案的工作人员感恩不已!南京女大学生一案尘埃落定,李某月可以安息了!网友热议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盛赞二审判决!洪峤提出要无罪辩护时,网友们很是担心,担心洪峤会通过请厉害的律师辩护脱罪!二审维持原判的消息传出之后,网友放心了,纷纷隔空喊话李某月的父母,今后要好好生活,放下此事!谨慎李某月被男友洪峤残忍杀害一案,足以告诫大学生在上大学期间恋爱一定要谨慎!选择恋爱对象时要多考验,性格过于强势偏激极端之人,最好不要靠近!南京女大学生案二审,判决下来了其男友维持死刑,对此你怎么看?

南京洪峤长什么样

南京洪峤长什么样如下。南京洪峤真实身份是原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洪峤是原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是南京水弹俱乐部的会员,是老水弹玩家。水枪弹俱乐部,天天按照军队那一套演习队员。装备和服装,神秘兮兮,还有行动费用,都不是小数目。没有军费,又模仿军队,流水一样花钱。基本上是富家子弟的游戏,玩军事冒险,模仿特种兵作战,时间久了,思想就被战争模式绑架了。现在的洪峤是杀害李倩月的杀人凶手,也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南京素有天然地质博物馆之称,长江漫滩、富水软土、岗地、岩溶等多种地貌单元并存。南京属宁镇扬丘陵地区,以低山缓岗为主,低山占土地总面积的3.5%,丘陵占4.3%,岗地占53%,平原、洼地及河流湖泊占39.2%。宁镇山脉和江北的老山横亘市域中部,南部有秦淮流域丘陵岗地南界的横山、东庐山。南京平面位置南北长、东西窄,成正南北向、南北直线距离150千米,中部东西宽50至70千米,南北两端东西宽约30千米。南面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河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告洪峤听到结果后瘫坐椅子上,此事的性质有多恶劣?

   此案件性质非常恶劣,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十分离谱,受害者根本就没有惹到他们,而是犯罪嫌疑人为了体现自己有胆量杀人,三人才共同谋划如何把受害者引到目的地进行伤害。主犯洪某虽然没有在案发现场出现过,不过他却起到了关键作用,他将受害者通过游戏语音引诱到作案现场,然后由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按照原先设置好的手段将受害者勒死。人死之后直接埋在郊区外,之后就像没事一样直接回到当地,并且还主动联系受害者家属。三人被起诉后,洪某还觉得自己没有罪过,不应该被判刑。  幸好此案自发生以来,就受到了社会群众关注,这才让当地法院比较重视此案,一审判决洪某死刑,张某与曹某被判了死缓。三人觉得量刑太重,提起了上诉。 9月20日二审法院对此案再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消息瞬间让洪某等人瘫坐在椅子上。  通过这件事,告诉我们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我们要相信只有法律才能给予群众公平,如果他们三个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相信社会群众也会感到不公。当死者家属得知这个消息,他们表示这个结果是对女儿最好的告慰,自己会将所有判决书得到女儿墓前,希望女儿在天有灵,能够安息。  看到此案结果,总算是体验到了大快人心的感觉,像洪某这种人渣,就不配活在这个世上。希望通过这件事,各位女性找对象时能够擦亮眼睛, 一旦遇人不淑,要及时与对方分开。同时也要有安全意识,不要与男友去陌生的地方旅游,女性在这个社会上始终是弱势群体,一旦没注意就会被限号。

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告洪峤听到结果后瘫坐椅子上,他是否罪有应得?

是罪有应得。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本案中的女大学生,在与洪峤交往过程中,并没有犯过不可饶恕的大错,也没有对洪峤有过激行为,甚至在女孩朋友口中,女孩一直在用自己的钱贴补洪峤,直到发现洪峤真面目后,才委婉提出分手,在分手时女孩还对洪峤有一丝幻想,所以才会在洪峤提出外出游玩请求时,犹豫一下就同意了,从前因到后果,都是洪峤单方面臆想女孩种种错处,用自己那不合理的交往标准去要求女孩,甚至因此对女孩产生恨意,从这一点来看洪峤杀人理由完全站不住脚,更不值得被网友同情。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可以知道洪峤对女大学生下毒手,已经筹谋很久,并且多次付诸实践,只是女孩因为机缘巧合躲过好几次致命危机,直到最后一次,她在毫无防备情况下,被洪峤伙同曹泽青、张晨光杀害,并且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掩埋在地下,整个过程极端残忍,而三个罪犯在事情发生后的冷漠,淡定更让人内心一寒,对曹泽青、张晨光来说,女孩只是一个花季少女,与他们无冤无仇,为了一己私利,他们故意忽略疑点,让女孩死于非命,太过自私,如此之人如果真的能如愿进入理想单位,那真是百姓不幸。而洪峤作为大学生的男友,杀害自己心爱之人后,还能理性的处理后续,也可说明其人品有非常大问题。好在法律是公正的,作恶之人,不管有多么狡猾,不管有多么善于伪装,在法律面前都只能显出原形,洪峤谋杀罪名第二次成立时,也代表着洪峤的一生即将结束,他需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也需要到地底下向女大学生道歉。

南京遇害女生父亲:宣判时被告都瘫了,他的诉求是什么?

南京遇害女生父亲称宣判时洪峤瘫了,二审维持原判!李某月父亲称他一直以来的诉求就是不谅解,不要赔偿,坚持要让洪峤等犯罪嫌疑人从重量刑!李某月的父亲称他的女儿残忍被害,他无法原谅,无法释怀,唯有洪峤等被判死刑,他才能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李某月的父亲称一审宣判后他把判决书拿到女儿的墓碑前给女儿看过,当时他一直压抑的心突然就轻松了!李某月的父亲没有想到洪峤之流又提起了上诉,尤其是洪峤二审竟然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李某月的父亲称他本来已经放下的心又揪了起来,所幸,天理昭彰,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法院并不认为洪峤无罪,依旧认定他为主犯,二审维持原判!李某月的父亲称二审判决之后,他看着洪峤瘫坐在被告席上,世界都亮了,他终于理解了什么叫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官,法官可以给大家公道!南京女大学生遇害一案画上了句号,这起案件倍受关注,结局大家颇为认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会为自己的恶行承担后果!希望虽然南京女大学生一案已经画上了句号,希望此案可以让大家有所思考!大学生在上大学期间一定要以学业为主,即便是涉足感情,也要三思而后行,时间线拉长一些,才能看清楚对方!选择男女朋友,人品是最重要的,性格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切记!法律发生任何事情,请相信法律,请依法维权!李某月的父亲失去了女儿虽然悲痛,但他从始至终都相信法律能够还原真相,给他一个公道!而今,李某月的父亲得偿所愿!南京遇害女生父亲:宣判时被告都瘫了!对此你怎么看?

南京遇害女生父亲:宣判时被告都瘫了!这起案件背后暴露出了哪些人性问题?

9月20日,"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由云南省高院经过二审之后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这一个宣判结果就标志着这一个案件已经一锤定音,被告将迎接法律的严惩,所以南京厉害女生的父亲才会说,宣判时被告都瘫了,在这起案件的背后却暴露了一些不得不让人深思的人性问题:一、在虚拟游戏平台,还是要保持着几分清醒和警觉。在"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 中,被害人就失去了清醒和基本的警觉,根据被告张晨光、曹泽青的供述,他们利用网络游戏语音功能指引受害人至作案地点的。在当下社会游戏是很多青年人的社交平台,可是应该在这虚拟网络世界当中保持着清醒和警觉,不贸然前去自己不熟悉的地点和偏僻的地点,无论对方是什么人又有什么样的理由,如果被害人有一定的清醒和警觉,可能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二、应该要有正确的恋爱观,不能够因为日常的争吵而丧失理智。被告人洪峤和被害人并没有多大的仇怨,两者还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只不过是在恋爱当中发生了一些矛盾,被告人洪峤就要勾结他人来杀害自己的女友,来杀害那个爱自己的人并且为此还出钱出力,其实发生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牙齿都还有咬到舌头的时候更何况是两个单独的成年人,面对着一些矛盾就应当要做好沟通工作,实在不行也是好聚好散,不能因为一些日常的矛盾而丧失理智,给双方家庭带来无限的痛苦,三、钱并不是万能的,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够靠钱解决。在很多案件当中被告以及他们的家属总以为能够靠钱来解决问题,在这起案件当中也不例外,被告人洪峤的父亲就曾经试图面见被害女生的父亲,并说自己准备了百十万来钱却没有想到被拒绝,这个世界上钱能够解决很多问题,可是有一些事情,再多的钱都没有办法解决,比如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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