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人才

时间:2024-05-30 06:27:39编辑:小早

2014攀枝花东区教师招聘报名方式是不是网上呢?谢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攀枝花东区教师招聘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准确、完整的《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二)一份(请自行电脑填写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更多教师招聘相关的备考资料,考试指导,考试真题练习题,教师招聘辅导课程可在中公四川教师考试网查看。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攀枝花东区教师招聘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攀枝花东区教师招聘报名相关内容可以在中公四川教师考试网查看。(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长寿路19号)。(四)报名手续和要求:1、填写准确、完整的《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二)一份(请自行电脑填写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2、报考者本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4年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符合条件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8年2月18日—199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初级职称临床工作年限达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3年2月18日—1996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在职医务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本单位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组织。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2 月18日 — 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区人民医院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为两科:《综合知识》和《医学综合》。

  报考区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岗位的笔试为一科:《综合知识》。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 scpta.gov.cn )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科目。面试采用专业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 0812-2900790

  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局 0812-2911477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2910192

  2014年1月26日


2022年上半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告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定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40周岁(1981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攀枝花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招考机关(单位)负责,县(区)职位由所在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和“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月24日至3月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机场路学府广场3号楼3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12-332500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市级部门招录职位录用名额与笔试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县(区)职位录用名额与笔试确认缴费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3。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攀枝花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3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3.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3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送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7号,市委组织部61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予以公布。2022年5月9日前,考生登陆攀西人才网可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2022年5月中旬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证明材料;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

  2.事业单位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5月20日至22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招录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将查询体检合格人员社会信用记录情况,招考单位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落实最低服务期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倾斜政策录用的在本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中涉及招考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市级招考机关(单位)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特别提醒: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攀西人才网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12-3350424

  市人事考试中心0812-332500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674010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1238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2-5176330

  招考县(区)、单位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司法局0812-3354931

  攀枝花市财政局0812-3334129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333505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0812-3320502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12-3359556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0812-3506067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0812-5102700

  攀枝花市林业局0812-3348561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0812-3898566

  攀枝花市总工会0812-3330012

  攀枝花市东区0812—2222712

  攀枝花市西区0812—5772571

  攀枝花市仁和区0812—2906909

  攀枝花市米易县0812—8177172

  攀枝花市盐边县0812—8662616

  附件: 攀枝花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022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录范围中的“四川省户籍以及在四川省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是指截至2022年10月26日,户籍在四川省或在四川省生活工作5年以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6.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10月26日—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2022年下半年攀枝花市各级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25名(东区分局4名、西区分局6名、仁和区分局5名、米易县公安局5名、盐边县公安局5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攀枝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攀枝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 职位选择。 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有关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执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工作日)内将减免申请材料上传至3325008pzh@163.com邮箱(邮件内容请注明考生姓名、电话号码及身份证号),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812-3325008),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单位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科目及分值    1. 笔试科目   攀枝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分为执法勤务职位、警务技术职位。   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 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攀枝花市公安局705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在攀西人才网予以公示。    4. 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陆攀西人才网查询笔试折合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2年11月27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攀枝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考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事业单位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体能测评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攀枝花市公安局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会同攀枝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机关报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公务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在报考职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工作单位。   (四)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州)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考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等事项在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自负。   2.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不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0812-332370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12-3350424   市人事考试中心  0812-332500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674010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  0812-1238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2-5176330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812-3333212   附件: 攀枝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攀枝花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50-DB6748BE79702F45

2021年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7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7人】已发布,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东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引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www.scdongqu.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现场招聘会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3月25日),具体以攀西人才网、学校招生就业网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三)考核

  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为:笔试+面试

  通过后可现场签订协议。

  (四)体检

  综合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实施。考察内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社部门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东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未达到相关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不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纪委监委:12388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812-2226106

  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攀枝花市东区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组织部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7日


2022四川攀枝花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领取事业单位考试资料(3)年龄条件纪检监察学院招聘岗位,年龄不超过35岁;除纪检监察学院招聘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年龄不超过45岁。有突出业绩成果且为学校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符合《四川省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现役军人;(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2022四川攀枝花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市部分市级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才18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panzhihu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受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表》。
(3)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
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3.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进行报名。
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8时至3月31日18时。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1.各用人单位通过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对报考者报考的岗位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过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报考者,请报考者注意查收。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和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等。
考核工作方案以适当方式公布并及时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各招聘单位在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1.考核结果运用
(1)引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引才岗位,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
(2)引才岗位意向人选自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取消聘用或公示期间、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上编、岗位聘用、工资等人事手续。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考核招聘引才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服务满3年,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春季引才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畅通,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监委:12388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2-5176330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2-3350130
综合政策
市委组织部高端人才服务科电话:0812-5178992;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12-3355727、3325158;人力资源开发科电话:0812-3335692、3325213。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1.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2023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报名信息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 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 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引才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
(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表》。
(3)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
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3.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进行报名。
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8时至3月31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请于报名后一周内登录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
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考核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方式由招聘单位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三)考核
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
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一)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确定为意向人选,不签订意向协议书,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引才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总成绩应不低于80分。
(三)引才岗位意向人选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人员由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四)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总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四)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报经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西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西区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区外其他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
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5558076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869183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区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附件1: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2023年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春季引才报名信息表.doc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19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

上一篇:无间有爱剧情

下一篇:黑龙江晨报